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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说网游吧。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那些花巨资玩网游的人,有些人甚至花超过百万。Vick说过一个传奇世界中的真事。女A是山东的官二代,家里很有钱,二十多岁,相貌姣好。男B是山西的煤老板,三十多岁,穷的只有钱。B君手中有一件极品装备,号称整个区就三件,A非常想要,软磨硬泡,出价5万,B君根本就不缺钱,还是不答应。最终A只好使出美人计,亲自跑一趟山西,让B好好爽了一把(写完发现还是双关语),B就把那件装备送给A了。当天B就在整个区广播了,从此A就在这个区永久消失了。

后来想想,其实也不难理解这些人为啥这样。认识个玩魔兽的小孩,他说玩魔兽完全是因为寂寞,没有心灵寄托。玩一个战略性很强的游戏,可以让人很投入,忘记很多事情,忘记寂寞。那花钱玩传世的人就没这么简单了。传世里面很多暴发户,煤二代就不少。有一个人特典型,25岁,家里弟兄四个,三个哥哥都是开煤矿的,他整天无所事事,开着奔驰车,应邀发了自己的靓照,一身皮尔卡丹的西服,脚上穿着耐克的运动鞋,就是这么经典。这些人非常有钱,而且往往只有钱,他们天然有一种自卑感,没文化、没知识,啥也不懂,虽然很有钱,可以拿几麻袋的钱买奔驰买迈巴赫,甚至叫嚣着连导购都买了,但是面对城里人的一句土老帽,他们还是哑口无言、默默接受。但是在虚拟世界就不一样了,只要你有了钱,你就可以成为行会老大,你就可以一呼百应,一帮穷b就会屁颠屁颠的跟着你混,你就成了虚拟世界的王了。这是一种精神的需求,我们要理解。

Vick很奇怪,他既不是那种很寂寞的人,也不是冒充有钱人瞎得瑟那种,他是因为家里人从小就喜欢拿他跟别人比,他需要不断迎合父母、取悦父母。所以别人的认同对他来说别什么都重要。这样,他在游戏里面,选择的角色都是最轻松那种,什么法师 道士之类,不需要动用体力去打,只用开个花(冒险岛)或者用个符或咒把对手定住,让其他人来打,他不是主角,只是配合别人的行动,但是没他又不行。他还花了大量时间跟那些人聊天,因此不多久就成为行会里面小有名气的人,走到哪儿都有人知道,虚荣心满足了,这就够了。

既然花了钱,他也得挣钱,就开始让认识的人带着他去打任务,时不时爆些装备出来,拿去跟熟人交易,价格不错,再变现,一开始就没怎么亏钱。经常在里面倒腾装备,很快他的号就成钻石会员了,充值折扣很低,有时候还帮人充值赚差价。印象最深的是那年快过年的时候,充元宝还返一定比例的元宝,加上他本身的号充值的优惠,买元宝的价格竟然会低于市场价。那时候其实买了元宝再转手卖出去就可以挣钱,买越多就挣越多。因为没多少闲钱就没法大批量买。中间还需要怎么倒腾一下,从一个号到另一个号,几百个号来回倒腾,必须开两台机器两个人操作,家里只有一台电脑,没办法只能去网吧。那时候我下班回家都快九点了,连着几个晚上我们俩都在网吧倒腾到十二点多一点才回家,就是为了挣几十块钱。实在太困了,就买两罐咖啡。

Vick一直都玩人妖号,就是人物是女的,人是男的。时间久了逐渐熟起来,那些男人就会时不时给他点好处,然后开始要手机号、QQ号,甚至还要求打电话。Vick很清楚,一旦打电话这事就穿帮了,死活不肯,越是这样,那帮男人还越感兴趣。另外Vick玩的号都属于挺弱那种,而且他也聊天多于打任务,很像女人的行径,很少有人会怀疑他。他会选择性的告诉一些人他的真实身份,熟了之后他就会说他现在的情况,于是就出柜了。

期间他认识了一个男人,说跟老婆关系不太好,自己经常就睡在工厂里面不回家。在游戏里面,这个男人不算特别有钱,也算个中等。这个人跟Vick聊的特别多,熟了以后经常几百几百的借给Vick元宝,一个元宝就等于一块钱人民币,Vick倒没每次都按时还给他。几次之后,两个人建立较好的信任关系。那段时间,游戏里面特别流行做一个救公主的任务,升级特别快,但是每次要花200到300块钱。Vick在网上学会了一种玩法叫磨公主,就是买比较差的药水,花更长的时间去救公主,主需要花不到100元。这位哥哥其实是工厂的老板,本身也是gay,所以跟老婆关系不好。他跟Vick说工作很忙,让Vick帮他做救公主的任务,帮他升级,每次算300块钱,他只要经验,其余能打到装备都归Vick所有。这哥们就几千几千的给Vick钱,Vick就拿这些钱去做任务赚取差价,另外打到的装备还能买不少钱。一个多月下来,他们俩的账面竟然超过三万,Vick挣到的现金也接近1万。当然了,Vick也会拿一部分钱去练自己的号,最终那个号还卖了小2000块钱呢。

我们俩是永远存不到钱的。那段时间手头的钱真不少,经常几千几千的进进出出,也花的很厉害,吃吃喝喝,五一还出去玩,不过那时候花了1800买了台冰箱一直用到现在,还是挺值得的。

当然,也不是没失足的时候。因为不小心,Vick的号被盗了,里面价值两千多的装备被洗劫一空,能看到那个人就在Vick附近卖盗来的装备,但也无能为力,人家是用小号在卖,盛大也没法插手。Vick回四川老家的时候,跟同学瞎聊就聊到传奇世界,他又显摆他那个号,搞的同学很是羡慕。第二天吃饭,那个同学贱了吧唧的说,第二年就要结婚,到时候你们要不带个超过1000的礼金就别来,说完对着Vick说,你就不用送礼金了,把那个号给我就行了。就这样一个市场价2000多的号就给了一个恶心男了。

你说Vick是不是败家娘们啊?!

毛毛的前身还是毛毛。

住在武夷花园有个好处是边上有个巨大的菜市场,路边有数不清的小摊贩,尤其是周末,更是人山人海。那里好多人都是卖的自家产的东西,夏天早上上班路上能看到一筐筐带着碧绿叶子和露水的葡萄。下午去买菜,很多东西都是按堆买。Vick喜欢跟卖东西的聊天,就结识了一个大娘,卖黑美人小西瓜,Vick能够5块钱买三个,超值啊。那东西在超市要卖到6块钱一斤。确实是物美价廉的地方,所以我们搬走后还时不时的回去买东西。

我们俩都挺喜欢养狗,从哈士奇到沙皮,再到松狮,都详细的研究过,不过银子不够,空间不足、精力有限,一直都没机会养。一个周末,两个人照样去菜市场溜达,买些既经济又少见的东西,vick看见了卖巴西龟的小店,一来二去,被老板忽悠的买了两只,还买了个玻璃缸,花了快三十块钱。总算是有个活物吧。

那天,我们溜达到了菜市场的最尽头,正打算往回走呢,看见一大妈骑个三轮车,车上有两只小狗。那小狗真的很小,可能有一个月的样子,大夏天的,都蔫了。我随口问了一句,这狗多少钱啊,大妈说20一只。Vick一听来劲了,这么便宜啊。其实也确实不是啥好狗,灰色的那种,应该就是土狗,大妈说这狗长不大,那就是京巴之类的狗的串儿,而且还不止串一种。Vick说,十块钱吧,十块钱我就要了。大妈说,这狗是给一小饭馆留的,人家给30呢。我说,那就15吧。双方都没意见,开始挑狗了。

说实话,我不喜欢养母狗,到时候生小狗啥的,多麻烦啊,而且生完身材就变形,不好看了。我挑了一只看上去比较活泼的,跟大妈说,就这只吧。Vick拿起来看看说,嗯,这只应该是母狗吧……大妈满头黑线,拜托好不好,人狗狗的jj那么明显,当然了才一个多月,也就是幼儿时期,总不能成大jj吧。最后,我们就带这只狗回家了。

狗总得有个名字吧。Vick家有条狗,花色的,叫小花(好土啊,叫花花也好听一点),于是他就建议叫小灰、灰灰之类的。我倒无所谓,我就说毛毛怎么样。毛茸茸,也挺可爱,Vick就答应了,他就叫毛毛,他就是第一代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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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友同居生活的那些事![BL]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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