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节】
前些日子,关于中国留学生在洛杉矶殴打、侮辱同学并贿赂受害者的新闻吵得很火,话锋指向国内法制教育的失败。对于这则消息我也是深有感触。
我曾经以为老王是个只有初中文凭的小混混,毕竟言谈举止暴露太多的信息量。后来问了一下大尚我也算是被雷了一下,老王竟然还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之后我每每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暴力事件,心里多少都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作为大学教授的老爹常常一谈起中国教育就哀声叹气,说本国教育已经走在了毁灭的边缘,有学历没文化这种事情成了常态。
在急诊室的那天晚上,大尚给我灌输的主要信息就是老王这个人很危险,一直都有暴力倾向。所以这件事情一闹大,我们的主要担心还是在于老王会有报复行为。
次日警察临走前给我们每人签署了一份对老王的禁足令,也就是说,今后无论老王以何种形式进入到我们的视线之内,我们都可以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
只是恐怕如果老王想要对你做点什么,现打电话找警察恐怕也来不及吧。
更让人担心的一个情况是,如果老王因为这件事进了监狱,估计蹲不了几年就能放出来,到时候他感情事业两空,所有人都因他是罪犯而躲着他,恐怕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报复我们。
朋友们的看法也是各不相同,有的赞同我的想法,认为老王这个人是个亡命徒,做事是不计后果的;也有些不是一般的义愤填膺,说违法之人就应该给予其一定的震慑,不让他在里面蹲上个几年,他又怎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而我和大尚还处在一种有点懵的状态下。
又过了一天,警方发来邮件告知,老王已经在家中被捕,并发来照片进行进一步确认。
我盯着照片里的这个面孔,两眼透露出疲惫的神色,不知此时这个人正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还是已经做好了报复的准备。
几天后,有朋友告知,老王已被保释,目前正四处找律师辩护。保释金高达十五万美元,现款只交上了两万,剩下的靠贷款了。
我们这边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保释金的金额基本可以反映警方将要指控的罪行的轻重,依他的经验,见过的所有未入狱者的保释金额中最高的也只到五万左右,十五万的保释金恐怕是不轻的罪行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提出撤诉,牢狱之苦恐怕在所难免。
之后老王那边的律师也找到了大尚,我反复嘱咐大尚与律师约见在老王所不知道的地方,临走时就跟以后再也无法见到对方了一样。这就是我们那几天的状态,时刻担心着老王哪天突然冒出来杀了我们中的哪一个。
可能一个人沦为一名罪犯,最可怕的并不是失去人身的自由,更何况老王那么喜欢黑色的肉棒,进了监狱也不一定是什么坏事。然而真正可怕的是从此失去他人的信任,遭到社会的唾弃,走到哪里都会被另眼相看。
大尚回来后,跟我说了对方律师那边的消息。
对方律师起初理直气壮地要求大尚退诉,并要求写一封声明信表明此事因为外遇而起。然而大尚告知律师他们二人本来就是开放式关系,不存在外遇的概念,并讲事件从头到尾复述了一番,律师这才恍然大悟。
那位律师说,直到老王去见他的时候还一副替天行道的架势,不停地控诉我和大尚,以至于造成误解。现在他意识到老王已经犯下了好几宗罪:人身伤害、财务侵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情形很恶劣,于法于理都应该得到惩罚。无论我们是否撤诉,警方都有可能以旧金山市的身份对老王提起公诉。
看来这件事情依然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只是在不断扩大。不过我们还是各写了一份声明信,表示无上诉意图,只是想表明我们的态度,以免去日后的祸患。
可能是律师已经找老王谈过了,老王突然软了下来,不断给大尚发信息,发邮件,打电话。内容不过是什么,我想你了,我道歉,我想看看你,我们应该一起去见见心理辅导师。亦或是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你以后一定会是一个好丈夫,我会祝福你。
后来大尚不得不与中间人取得联系,让其告知老王,再不停止骚扰我们就会报警。我们深知老王摆布他人的能力,死人都能说活,目前情形下,这种伎俩确实略显被动了。
紧接着,大尚被临时派去中国出差一星期。可能由于是我本人留在美国,又是一不怕虎的牛犊,因此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而大尚担心得跟没了魂一样,要我不许住在家里,一定要到朋友家借宿,甚至考虑是不是连学都不要去上了。
走的时候大尚拉着我的手说,我不想一得到你,就再次失去你。很有琼瑶的感觉,把我逗笑了。
这一星期确实漫长,不过我们都平安无事,好几个朋友要求我去他们家里住,心里感觉暖暖的。
老王倒是曾在脸书上恐吓过我,不过我把他屏蔽掉了,我们也向对方律师反映了这个情况。
后来市警局法务那边的人跟我和大尚认真地谈过一次,问我们是否真的想好了不再上诉,我们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表示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不想被别人的罪行所牵绊。对方也有些无奈,但最终也决定尊重我们的选择,老王也因此被豁免了。
我曾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是自私的。
法律有法律存在的道理,因为我们想要自保而不去追究,至今为止这社会上依然有这么一个人逍遥法外。据我所知,老王故意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正是因为上次的那个人没有追究,我们身上的悲剧才会发生,而如今我们这番举措,不知道下次又会是谁受到伤害。
如果换做我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依我这倔脾气,肯定是不会放过老王的。大尚表示想要开始稳定的新生活,但反复强调我在这件事情上有权利追究到底,他是不会干涉的。然而我们既然想要开始新的生活,却一个人已踏进下一步,另一个人还停留在过去的羁绊之中,那这新生活又怎能轻易开始呢?
所以为了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我还是自私了一次,只是希望老王能为已有的处罚所警醒,好自为之。
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着实让我为之前的决定后悔。
法院刚宣布撤诉,我们就从朋友那里听说老王又开始四处游说,败坏我们的名声。大尚的一位圈外的朋友远从加拿大发来信息复述老王的话。
当然,内容无非就是什么这么些年大尚怎么对不起他,同时也反思一下自己的小毛病,让人听起来十分中肯。最后又加上一句,你看,连法院都宣判我无罪。
很抱歉这么令人作呕的事情要拿来与大家一起分享,我只是震惊无比,实在不想自己一个人瞎。
这时候同时出现的一个人是之前提到的兰姐。兰姐也把大尚约出来谈话,期间一直在暗示大尚我这个人问题很多,但大尚细问她说的“问题”都具体是什么的时候,兰姐又吱吱呜呜地说不明白。很明显兰姐完全不了解我,只是她拆散我们的目的性很强而已,至于是谁让她来的就不用我多说了。
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聪明还是愚蠢,聪明就聪明在即能帮人办成事,还能让大尚觉得她是在关心大尚的感情生活;而愚蠢就愚蠢在,她竟然不知道大尚对我了解几分。
其实我对兰姐这个人一直不太了解,她似乎跟加州这边的同志都混得很熟。我正是在那段时间集中听到一些圈内人对她的评价,难听的话太多,但我并未亲眼所见,所以不宜断言。
但就她曾经与大尚非常交好但如今又做出这种事情而言,这种人看清了于谁而言都且算是个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