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对方说自己是攻,而国内的同志圈里,攻想要去爱护自己的小受,往往会像热恋中的男人对女人那样百般呵护,萌感十足。所以那晚他抢着买单,我的鞋磨破了脚他就要我原地不动自己跑去很远的店里给我买创可贴,还要背我,不过最后基本上都被我一一谢绝了,我根本没有要跟他谈感情我又何德何能呢。

看完电影我才知道他已经在附近订了房间,于是我打电话给我妈说今晚住在同学家不回去了,这句话没人会信的,但是却已经成为了我与爸妈在这些方面进行沟通的方式,他们也很打趣地不多过问,只是有时候会冷不丁地提醒我注意安全。

西北小伙子虽然不怎么壮,但身材比例蛮不错的,还有我最爱的小细腰,洗过澡之后我就开始兴奋起来,本来他扬言要攻了我的,结果不明不白的就被我反攻硬上了。我架起他的小腿,咬他的皮肤。而他双眼紧闭,过了一会开始抚摸我的胸,说喜欢我的小胸肌。我抓起他的脚踝,开始大力得出入。

曾经有人问过我恋不恋脚,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知道有很多人是恋脚的,我在中国遇到过的恋脚者尤为多,壮硕的小腿和富有肌肉线条的足弓也一样吸引着我,因为这些部位都透露着一种男性特有的气息。可是,我却很难照着片子上的样子去爱慕一个人的脚。过去的时候,拉丁大叔还有几位曾经的约床对象在激情到达顶点的时候都会抓起我的脚表现出无比爱慕的样子,我照着他们的样子试过几次却无法体会到任何快感。但很有趣的是,我喜欢在攻一个人的时候把他的手脚都囊括在我的视线之内,每当对方情不自禁地双拳紧握、脚板挺直、脚趾分开的时候,我就都会觉得自己彻底地占有了他,这给我带来无限的快感,让我更用力得去体会里面属于我的每一寸。另外,我曾经在法国男男电影站BelAmi出品过的一本教育型书刊上面看到过,轻舔对方的脚趾可以有力刺激对方的快感,当然这又是一个不同的故事了。

我就一直这样大力的撞击着他的身体,搞得他双腿紧缩,双脚抽搐,双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腿,于是我就更兴奋,更大力。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终于累了,就许他进入了我。从晚上到早晨,我们没睡几个小时,互相各攻了三次。我一抱他的腰就感到兴奋不已。

第二天我们分别了,他跟我联系过几次,但我们并没有再见过面,我们都明白,从现在的条件来看,我们是没有办法在一起的,所以再见面再联系也没多大意义。

回到家中,我还是继续着每天晚上的咳喘,和每天早晨醒来时的乏力,同时望着父母关切的眼神。我爸有点没好气地说,伤肾有三,过思、熬夜和房事,听这咳嗽的声音,跟旧时代那些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体弱多病时的那种肾虚咳喘没什么两样,就你这体格还去支教,以后少做点伤肾的事!我还是不语。

【13节】

后来我又约过一个已婚男人。他有老婆孩子,同时还有男朋友,这次是趁着男朋友放假回老家出来偷吃。起初我觉得这些都是很没底线的事情,但仔细想想,我难道比别人更相信爱情吗?

我们吃了饭,然后去了他新房子,因为刚装修过怕甲醛伤身体,他老婆孩子都不回来这边,于是这个房子就成了他寻欢作乐的地方。他跟我聊给孩子的规划,给我看了他男朋友的照片,事实上他和他男朋友感情很好,虽然在这个时候选择跟我约床,还不忘记在背后夸赞男友。

然后我们做了。

以前看到过有人讨论英文中“have sex”跟“make love”的区别。虽然现在这句话已经不怎么流行了,但偶尔听到有人说“I want to make love with you.”的时候我还是会对他产生强烈的好感,就连在交友神器上看到这样的词段也会喜欢到忍不住聊骚,然而听到或看到“have sex”的时候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其实我之前没有仔细研究过两者的区别,而我切身的体会最深不过这一晚:没有爱的性是如此空洞。

性根本治不好我的病,从那之后我就没再约床。

父母说调养身体就需要清心寡欲。他们的话我听了进去,但做起来还是比较难,每当夜晚到来,空虚感就会充满全身,就算不约床,也会想到床事,然后就常常骚动起来。用生理去满足自己缺失的愉悦感之后,我再慢慢睡去,早晨醒来还是带着那一股乏力。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有一天老同学聚会之后,我上吐下泻还发了高烧,还跑到医院去挂水了,一病就是几天不起,真是雪上加霜的感觉。我事后问过那天聚会的同学,没有一个人出问题,可能是我自己的体质差到了极点。

大尚那边,虽然曾经有过了约定,但还是会时不时地厚着脸皮来跟我联系,我对他的态度慢慢地转变成了幽怨和记恨。我告诉他我四处约床,个个都比他强。有几次把他说怒了,开始咄咄地斥责我,说虽然成全不了我,但对我也是真感情,还质问我跟我在一块的时候到底哪里亏待我了,为什么要这样伤害他。

每到这时我才一下子回过神来。是啊,他没亏待我,我为什么要这样去伤害他。于是我便开始讨厌自己,觉得自己在做自私和可憎的事,同时又一次被内心的不平所提醒,我还是没放得下,还是没过得去大尚这个砍。

我开始选择用别的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坚持每天健身,有时候也会做一些户外运动,更多时候是跟朋友出去扫荡。

有时候想想会觉得很感谢白脸,我最好的哥们。白脸是直男,叫他白脸是因为他宅的脸都白了。我们曾经做过一个学期的高中同班同学,我出国一段时间后就只有白脸跟我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我们兴趣相投,大部分事情都能想到一块儿去,于是一直有很好的交友基础。再后来这么多年下来,经历很多事情,也让我们之间渐渐地建立起信任,慢慢地开始把对方当作自己人护犊子,在一些事情上会相互挂念着。有的时候我们各自都很忙,有一段时间不联系也不觉得怎样,因为我们关系牢靠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很早以前每年回国我都把要好的朋友见个遍,现在基本上都跟白脸呆在一块,偶尔和别人聚一聚。我们关系要好,甚至从来没闹过矛盾,两个人都是敏感的人能相处的这么轻松愉快还真是很不容易,有的时候老同学都当我们是一对儿,以为他已经踏入了同志圈。

交朋友,看的是缘分和契合度,这件事,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

我和大尚的事情发生后我也第一时间内告诉了白脸,这个夏天都是白脸带我四处游荡,吃饭看电影K歌,有的时候就坐在星巴克里喝着抹茶吐槽玩手机游戏,心情倒是轻松了不少。

那段时间我还结识了明哥,他是在接客帝上跟我打了招呼,后来就聊了起来。他也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已婚者,不过他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从头至尾都没有跟我提出过约床。就像他自己说的,他从来都没有想过那方面的事情,而且结婚之后就没有再去跟任何人约过,聊天不过是为了消遣和交友,对我我也是给予充分的尊重,不想聊天就不会打搅,不想见面也更不会强迫。我是个倔强的人,所以可能正是这份尊重,让我们后来相处得很好。我们一起约出来吃饭打网球,我很烂,都是他教我。当时手机上有个叫部落战争的游戏很火,我还把明哥拉进了我们的团队,玩的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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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洛山上——在异国的同志恋[BL]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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