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惊无险,又到两点。
熟睡的佳人们此刻香梦可甜?
习惯了半夜醒来回楼里看一眼
却没有习惯亲爱的你们常常在楼里聊天、问候、打卡。
何德何能,烦劳各位如此?
只能感谢上天的机缘,更要感谢你的别样温柔和格外抬爱…
今天是April Fool’s Day。就不祝大家节日快乐了,祝大家每一天都快乐!
想起来阿甘正传里面说的,“Stupid is as stupid does.”
这是他妈总劝他的一句话,中文一般译成“傻人有傻福”。寓意对,但并不是原意。
美国有一句俗语,“Beauty is as beauty does”,说的是好看的人不见得就有美丽的行为。就好像最美丽的孔雀,也许是最无用的动物。
阿甘的妈妈应该是这样劝他的儿子,你虽然不聪明,但你做的不一定都是傻事哦。
爱情里苦苦执着的我们也许很傻,走一条非常规的路也许很傻,总在辛苦地做一些老板看不见的工作也许很傻…那又能怎么样呢?
老天是公平的,可能会有些我们无法预见的回报等候在街角。
一切也许都是最好的安排!
Close to you(靠近你)
也许是晚上睡得太迟,也许是酒喝得有点多,在芝加哥的第二天一睁眼,已是八点钟。从窗帘缝隙透射出来的阳光明亮得有些刺眼。
“宝宝,醒了?Mua~”还没来得及抻个懒腰,就意外地得到了“早安吻”一个。
睁开眼,就是喜欢的人,这感觉真地太美妙了。忍不住张开手臂,把主动送吻的人儿拉进了怀里,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抱着抱着,却被身上的人压了下来。本来神志就还没有清醒,身上又只穿了件衬衫式的薄睡衣,迷迷糊糊地就觉得一个温热的身躯彻彻底底地环住了我,开始在我身上不住地探索,凛冽又沁人的檀香味道,熟悉而醉人。
转瞬之间,身上的衣物就被完全地褪去,而我身上的人也两把就把自己的衣服卷起抛开。于是这个天光大亮的上午,因为突如其来的一场缠绵,柔和暧昧了起来,空气中充满了情欲的味道。
仿佛仍在半梦半醒间,那个梦中常常出现的人再次出现。她温柔地亲吻我的脖颈、耳垂、后背,然后慢慢向下游走,越来越让我难以承受,无法抵抗。
梦中人时而温柔,时而狂野,让我感觉被猛烈地征服,又被深深地爱护。那久违的爱抚,和偶尔的粗暴,都带给我深深的震荡,甚至惊喜。
她的舌柔软、湿热、弹性、灵巧,仿佛已游走遍了全身的每一处毛孔,最后到了最紧张也是最渴望的某个地方。 她开始放慢了节奏,细细慢慢亲吻、挑逗、抚摸。
仿佛所有的末梢神经都在一起强烈地感受着她带来的刺激,那刺激如此强烈,而我的身躯中盈满着对她的所有渴望和想念,日日夜夜、分分秒秒的深深依恋。
当情欲与爱恋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我想要的,哪些是她能给的。
一方是给予,也同时在索取,一方是配合,也乐于去享受。
从能感受她的摩擦、按压、拨弄,到已经完全分不清她在做什么,只感到我的身体随着她的唇舌和手指在律动,而大脑在慢慢放空,像是一个充满空气的气球,逐渐胀满,越来越大,砰的一声,瞬间爆开,彩花四落。
良久,气喘吁吁的理智终于慢慢地爬回了身体。
把怀里的人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宝贝,咱们怎么早上还要…。”
“早上要,晚上要,我对宝贝的需要二十四小时不打烊。”冰把头埋在我怀里一副耍赖的样子。
“对了,今天不是还订了坐船吗?咱们会不会赶不及啊。”我的提醒终于拉回了一点怀里的“小赖皮”的理智。
“什么都来得及,只有想要你会等不及。”
赖皮不可怕,可怕的是赖皮的人长着这么漂亮的一张脸。冰一脸萌萌地憨憨地看着我,仿佛刚才把我吃干抹净的小野兽已经化成了一只超级迷你的小萌宠,让我忍不住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可能是看到我眼神里的坚决在悄悄褪去,冰的唇又吻了上来。痴迷,缠绵,昏昏胀胀,然后当某只手不老实地再次想往里探究的时候,我终于恢复了神志喊了暂停。
“宝贝,咱们不能纵欲无度吧。天气这么冷,日落之后本来也无事可做,我们晚上再好好缠绵如何?”
好言好语地劝着怀里的小人儿,小人儿终于放开了我,哀嚎一声,躺在了我的身边,把头埋进了被子里,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得便宜卖乖啊。”我一边笑着,一边终于挣扎着起来。开始穿衣服,整理背包。
因为天冷,大衣仍然有些厚重。为了旅游方便,我里面穿的是牛仔裤和一件蓝色的毛衣,简单地化了下淡妆。
等我十五分钟收拾停当后,发现冰已经又是一脸酷帅地站在我的身后了。
别看我们身上都穿着大衣,我觉得自己的一身会略显臃肿,而冰的一身仍然英气逼人。
冰的大衣有点日式风格,我称之为“道姑袍”。上身穿了件白色的套头衫,下身穿了条荷兰品牌DENHAM的牛仔裤,工艺考究,剪裁立体,痞帅痞帅的,很有型。还没出房间,墨镜已经戴上了,一脸的冷峻。刚才在我怀里耍赖小萌宠的样子,早已荡然无存。
“哎呦,这是谁家小哥啊,走错屋了吧?我家的那个小赖皮哪去了呢?”
冰不理我的调侃,而是特别自然地拿起了两个人的包,拉我走出了房门。
在酒店的餐厅简单地用过早餐。两个人背着包,拉着手,出了酒店的大门,开始了第二天的旅行。
很快又走到了Michigan Avenue(密歇根大道)上。只是这一次我们特意沿着theatre road(剧院路)走,看到了很多或古老或现代的剧院。
冰问我,“宝宝,想看剧吗?”
“想,但是这次时间短。我们下次看好吗?”希望两个人一起做的事情太多,这次见得时间匆忙,倒是不想分大段的时间去看秀了。
冰点头。
芝加哥这个大都市的街头,不像我所在的大学城看着那么与世无争,干净安全。而是颇有些危险。
每个街角都有一两个乞讨者,还有疯子、混混。到了晚上,接上行人稀少的时候,攻击性就更强。昨晚我和冰回酒店的时候,就遇到了流浪汉直接过来讨钱,见我们没理,便开始在后面出言不逊。
头一天第一次遇到这些人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见得多了,冰就习惯了让我走在里面,自己护着我走在外面。遇到过来骚扰的流浪汉,都紧紧护着我快步走开。
被冰护在怀里,我会觉得她像个小王子,而我这个灰姑娘似乎也在她的呵护下,摇身一变,成了公主。
我一直记得刚认识冰的时候,她跟我说“你能不能不要把自己当个男人?”
也许我一直独立惯了,也许我从小到大没有什么可以得到额外宠爱和保护的资本,所以对冰的这种保护,我会有些惊讶,虽然不习惯,但是很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