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之夜
从威利斯大厦下来,穿过无数个block(街区),终于到达了著名的Michigan Avenue(密歇根大道)。只要沿着这条街从南往北走一圈,芝加哥的景点就逛的八九不离十了。
我问冰,“少女,下一站去哪?”
冰说,“少女的称呼省了,少爷可以。你不饿吗?”这么一说,我才突然觉得腹中空空,不自觉地就点了点头。
冰笑了,“小傻瓜,到了芝加哥,怎能不尝试威名远播的的Deepdish pizza(深盘披萨)?走,我查到一家店,带你去吃。”
说实在的,到了美国以后,各式各样的披萨吃过不少,都大同小异。所以我没报什么太高的期望。
可是看冰兴致十足的样子,自然不想扫她的兴,“好嘞,妇唱夫随啊。”
“说反了哦!”获赠了冰的一个白眼。
冰大步流星地往前带路。我亦步亦趋地像个小跟班一样,在后面笑着不紧不慢地跟着。
冰走了一段路,可能怕我没跟上,回头看了看我,一看我就在她后面呢,又哼了一声,继续酷酷地往前走。
好像我跟冰这几天的角色有所调换,以前我都是小公主,现在傲娇的却是我们少女冰呢。
终于到了披萨店,落座后,点了两杯冰镇可乐。可能已经错过了中午吃饭的高峰期,人不多,仔细看了下内部的环境,很有那种复古的美式餐厅的味道。
点餐的时候,冰问我“女王大人喜欢吃哪种披萨?”
我保持了一如既往的优雅风格,答曰“肉多的!”
冰一口可乐喷了出来,说“安,你的风格真是变了。到了美利坚,却好像过惯了苦日子啊。”
我毫不介意冰的挖苦,笑嘻嘻地说,“是啊,今天有人请客,不吃饱就太赔了。”
冰看着我笑,果然点了一个上面充满各种肉类馅料的,牛肉、丸子、香肠…“宝贝现在算是食肉动物啊?”
“那是那是,青春,美好,芳香的肉体,一直很合我的口味…”我忙不迭地点着头应道。
冰又赐了我一个白眼,好像我这几天受到的白眼比这辈子的还多…不过,再怎么白眼,也完全不影响我的好心情。
等了一会,披萨终于上桌,嚯,真是肉香四溢。吃上一口,果然与众不同,让人有极大的满足感。
所谓深盘披萨,顾名思义,就是饼沿非常高,周围是像派一样的酥脆饼皮,里面填充上厚实的芝士和西红柿泥,还有各种各样的其他馅料。吃起来馅料饱满、饼皮酥脆,还可以拉扯出几十厘米长的芝士丝。
我不禁边吃边感慨,“好好吃,这不是饼啊,这是满口的肉啊。”
冰看我吃得开心,自己也很高兴,“你喜欢吃,我们可以这几天天天来吃啊。”
我说,“好啊,吃胖了也要吃。冰,你选的店都很好吃。”冰听得一脸开心。
两个人战斗力极强,非常欢实地转眼消灭了一个披萨。
也许口舌之欲的极大满足,有时并不只在于味道,也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心情吧。
吃饱喝足,我们去了鼎鼎有名的艺术博物馆Art Institute。这里的展品很丰富,以画作为主,也有摄影、雕塑、手工艺品等等,是美国三大美术馆之一。
我是艺术领域的门外汉,谈不上什么鉴赏水平和深入的了解。不过置身艺术博物馆,所谓的专业与否,好像也并不那么重要。
艺术无非是供普通人欣赏的作品,被许多思想前卫、技艺精湛的艺术真品所包围,愚钝如我,也会有一种目不暇接、层接不穷之感,仿佛真地会溺亡在艺术的海洋里。实在震撼!
看博物馆,有的时候需要有一种可以静下来的心境,和一个可以让自己静下来看的人。我们在看展品的时候,话并不多,也不拍照,就是牵着手,一个展厅一个展厅的看下去。
每个博物馆都会有一些镇馆之宝,而这里的镇馆之宝,真的有点多。梵高的《卧室》、莫奈的《麦草垛》、《睡莲》、格兰特伍德的《美国哥特式》,还有毕加索的《红色座椅》…
冰在这些画作前面停留的时间比我更长,看得也比我认真。
说起来,冰也算是个被耽误的艺术家。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冰曾经画过一朵玫瑰给我。
那天并不是什么节日,晚上冰却突然拿出来一幅画递到我面前,说“送给你的,喜欢吗?”
我以为冰是路过哪个商店或者画廊买的,说“好漂亮啊,为什么想到买来送我?”
冰脸红了一下,“这是我画的。”
我惊呼道,“天才少女原来还会画画?!”
冰很小声地争辩道,“我哪会画画,小的时候画过一阵就不练了。就是像送你一点自己做的东西,不许笑我。”
我的冰就像一位宝藏女孩,最开始看到的是她出色的外表和工作能力,时间长了,才发现她的歌声、她的画作、她的厨艺…这些她觉得很普通的爱好和才华,却总让我深深地被打动。
冰在画作前面停留的时候,我在她身后,望着她,想着昔日种种,渐渐地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绪里。
观展过半的时候,冰回头突然问我,“安,你最喜欢哪幅作品?”
我说,“眼前这幅。”冰一愣,“哪幅?”
看我定定地瞅着她,突然明白过来,不觉又红了脸,说“这话应该我说才对。”
“你在我眼里就是最好的作品。”我由衷地说。
冰突然把我拉到怀里,亲了一下额头,只是说了一句,“傻瓜。”
突然被吻了一下的我,有些呆住了。像是被巫师施了法,被魔女摄了魂。有些六神无主地被冰牵着往前走。
走了几步以后,冰突然在我耳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你老实点儿。”
轮到我一阵脸红…却也无法反驳…
走到艺术博物馆三层的当代雕塑花园,可以欣赏到绝佳的都市风景。天色已临近黄昏,经过现代感十足的尼科尔斯架空走廊,直接到达了千禧公园(Millennium Park)。
千禧年公园是芝加哥的必游之地之一。千禧公园的总设计师弗兰克.盖瑞被誉为后现代解构主义建筑大师。置身千禧公园,处处可见后现代建筑风格的印记,最具代表性的是露天音乐厅 (Jay Pritzker Music Pavilion)、云门 (Cloud Gate) 和皇冠喷泉(Crown Fountain)。
据说千禧公园的最初设计初衷,是建一座“带点绿意的停车场”,后来当时的戴利市长与伟大的设计师团队不断地火花碰撞后,将这里建成了一个坐落于可以容纳90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之上的大型屋顶花园—世界瞩目的千禧公园。这样的魄力和创意,实在不得不让人拍案叫绝。
也许是名字叫的好,我发现这里还是结婚拍照的胜地。我们去的时候就看到两队人马杀奔过来。
新娘、伴娘、新郎、伴郎加上其他的亲朋好友完全是浩浩荡荡的两群。超长悍马上下来了一些男女傧相,美美地在广场上拍着照片。
我依偎冰的身边,看着这些人兴高采烈地拍照片,被他们热闹欢庆的气氛所感染,突然有些动容。
冰好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对我说,“宝贝,你希望结婚吗?”
“看跟谁吧。本来我对这种形式上的东西是没有多大的兴趣的。”走上les的这条路,关于结婚和婚礼我已经近乎排斥了。
冰摸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说,“如果是跟我呢?”
“我愿意。”我回答得毫不迟疑。
冰低头吻了一下我的头发,“这么痛快?不用考虑的吗?”
这么久的分离,也不是全无益处,我内心深处,终于深刻体会到了你对于我的意义。
唯一有一些怅惘的,大概是,如果这是一个真正的求婚该多好…
冰继续说,“安,我也很希望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婚礼。”
我没有抬头,接话道“其实,我不期待什么高朋满座,也不需要什么婚纱蛋糕。国内结婚暂时不大现实,如果能在拉斯维加斯的小教堂,举行一个只有你我的婚礼就很好了。”
一切招朋引伴的繁华热闹都是会轻易逝去的浮华,一切要用钱买到的祝福隆重都是无须羡慕的喧嚣。
我所要的仪式感,无非是一份你我都会记忆终身的承诺和浪漫而已。于我而言,已是奢侈,于你而言,所求可多?
我们边走边聊,走到了“云门”的附近。
“云门”(Cloud Gate)是广场上一个弧线球状的反光雕塑。这个有点类似豆子,又颇像是臀部形状的后现代艺术品,博得了芝加哥人的自豪、喜爱和赞美。雕塑前,好多人兴奋地对着球拍自己的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