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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荒马乱

刚到美国的日子,可以用一个词形容,“兵荒马乱”。

其实,这个兵荒马乱,说得不是在美国安顿下来很难。恰恰相反,基本上所有的事情安排停当,也没费什么力气。

我去的地方是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州,这个州算是一个老工业基地,而我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学城。

学校大概有三四万人,整个小镇也就大概四五万人。

去之前,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说这个学校是全美最美的校园之一,不由得让我心生向往,那得是怎样的一番迷人风光啊?

理想丰满,现实骨感。当我从飞机上下来,走上这片土地时,才发现自己真地“进村儿”了。

这个学校最厉害的地方,可能就是够大。

我记得学校给我们新生做orientation(入学向导培训)的时候,一位老生讲解完学校的一些条条框框的规矩,就开始领我们开车参观。

我们开车经过了一片苗圃和温室花园,老生说,这都是我们的,因为咱们学校有园林系;我们经过养猪、养羊的地方,老生说,这也是我们的,因为学校也有畜牧系;又经过了跑马场、高尔夫球场、农田、小河、钟塔、艺术中心和剧院、博物馆、一片片的草坪、几十个停车场…好吧,都是我们的。

这种地广人稀的地方,貌似土地真地不算值钱。

这个充斥了农林牧副渔文理工和艺术非常非常多学科的大学,真的只能用傻大傻大来形容了。

在校园里步行的距离是有限的,骑自行车都不太现实。

如果不开车的话,一般会选择坐校园里的公共汽车,是的,校园里就有几路公共汽车,还有不少站。

考虑到还没有买车,我选择先在校内租房子。但是毕竟是已经工作的人了,不想跟大学生们一起住学生公寓,我从一个上海阿姨那里sublease(转租)了两居室公寓其中的一间。

这个公寓主要是给员工提供的,条件好一些,除了有些老。这个楼怕是快有一百年的历史了,管道老得水龙头流出的水都常常是黄的。

不过,厨房、客厅都很大,电器、网络也一应俱全,而且都包含在了房租里。

租我房子的阿姨姓周,好像是搞营养学研究的,六十多岁了,精力旺盛得不行。年轻的时候应该是在上海的一个大学工作,后来就到了美国,在大学里做研究员,一做就是几十年。没听说周阿姨提她的老公,但是知道她有个女儿,就嫁给了离我们学校不远的一个美国农场主的儿子。

按理说,周阿姨在美国工作这么久,完全可以买一个house,可能也是觉得一个人料理房子很麻烦,所以一直仍租住在学校的公寓里。

她从学校房管科那边花了900美金租下了这个两居室,自己住了大屋,而小间就转租给了我。我每月付阿姨一半的房租,450美金。

虽然住的是小间,交的却是一样的钱,不过我倒没觉得吃什么亏,毕竟周阿姨对周围环境熟门熟路,人又很安静,是很不错的同租伙伴。

最关键的是,这个租金可比加州和纽约那边的房价省了一半不止。

村儿里有村儿里的好处。

我的财运好像一直不错。

导师是一位华人教授,在教育界很有名,因为能拿到来自中国和美国教育部门的多种经费,在学校教育学院的地位举足轻重。

我刚到美国,就去导师家登门拜访了几次。

刚开始是送去从中国带过去的一些茶叶,又给导师夫人带了个玉镯。后来登门,基本上就是蹭吃蹭喝,每次会买瓶红酒之类的尽量不空手。

可能是因为我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导师也没把我当普通的研究生看,看我英文也不错,还没开学,就让我试着开始在办公室和博士生他们一起做些研究项目。

过了一阵,他发现布置给我的工作,我做得都不错。

比如,我们导师的项目因为涉及到中美的教育领域,常常要跟国内的一些大学和部门打交道,他发现我做这些沟通工作,往往比那些博士生更好。

所有跟我联系过的一些国内的政府机构里和大学里的领导,再给他打电话时,都常常会指名点姓地要我做今后的联系人。这可能跟我以前做市场工作有关,跟这些部门的联络跟联系媒体的性质差不多,这种电话沟通对我而言,实在是太熟门熟路了。

这样的情况多了,导师干脆直接找我当了TA(助教),给我发了assistantship(助学金),这样的待遇一般博士生才有。

于是我每个月就有两千多美金进账,生活费彻底不发愁了,还有不少富裕。

我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一向奉行极简主义。除去房租,生活费花得不多。

我每周去一次超市,买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生鲜,然后大部分时候我的早餐午餐晚餐,都是自己做,很少去食堂吃。

我们学校的食堂,虽然也跟国内大学食堂的档口差不多,但一般都不是大学自营的,而是有点名气的快餐品牌进驻,pizza、汉堡、日餐、中餐都有。就是价格对学生来讲小贵,最少一顿也要六七美金,十多美金一顿也是普普通通。

顿顿都在食堂吃的话,钱不少花,热量还奇高。

所谓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做饭真不算麻烦的事,而且一个月在食材和水果上的花费一共也就二百美金左右,实在省下不少。

早餐一般是牛奶冲麦片。美国的麦片种类多如牛毛,比国内的口味丰富很多。美国人一般无论冬夏都是用冰牛奶冲麦片,甚至冬天还要加些冻草莓。我的胃毕竟没有那么强壮,一般是牛奶加热以后,加入麦片。

午餐如果下午有课,我会做个三明治,下午没课,我就带个一荤一素的中餐便当去办公室加热了吃。

我们办公室可能因为是华人导师的缘故,中国学生比较多,中午加热中餐便当也不会引起投诉,大家都彼此彼此。如果是美国的教授,因为中餐味道比较重,就没有这便利条件了。

晚餐,想要节食的时候,我一般直接吃超市的那种袋装蔬菜沙拉。里面一般是各种洗干净的各种蔬菜的叶子,有的时候我吃的时候连沙拉酱都不放,吃的时候觉得自己活活地像只兔子。不需要节食的时候,我就换着花样地犒劳自己,晚餐也是一荤一素,还常常邀请周阿姨同吃。

有过海外生活经历的人大概都明白,到了国外,除了富二代,大部分的人都能自动进化成一个超级厨子。不过回国以后,这项基本技能一般也会退化不少。

总之,我的生活火速地安定了下来,并没有费什么周折。

我所谓的“兵荒马乱”,指的是到这边前几个月的奇葩的感情遭遇。

毕竟到美国是做学生,我的职业装只带来了两三套,而且一般也用不上,都是束之高阁。

每天我基本都是休闲装、牛仔裤或者连衣裙的打扮,可能因为是亚洲人的脸,虽然我比大部分的研究生年纪都要大一些,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应该还能勉强装成个学生模样。

刚到美国的第二周,有一次在学校附近的一个中等规模的超市买肉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黑人小哥儿。

小哥儿冲着我就走了过来,问道“Where are you from? (你从哪来?)”我一开始不太确定他是跟我说话,后来左右看没有其他人,回答了一句,“China.(中国)”

小哥儿又问,“你是学生吗?”

我说是,我在教育学院。

小哥儿说自己在医学院工作,问我要不要有空一起喝喝咖啡,他可以给我介绍一下校园。

说实在的,刚去这个大学村儿,我有点儿没摸清小哥儿是想“撩妹”,还是村儿里人都这么热情。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和小哥儿互留了电话。

隔了一天,小哥儿约我喝了一次咖啡,还算是比较正常的一次聊天。

接下来,又约了我两次。话题从学校的基本情况,很快过渡到了比较奇怪的领域。

第三次小哥见我的时候,跟我说,你应该晒一个“sun tan(太阳晒出来的那种古铜色)”。

我说,中国姑娘都喜欢白一些。

小哥说,no,古铜色才sexy(性感)。

我心里暗道,那你真是性感到家了。因为小哥儿是正宗非洲黑,就是晚上不龇牙,看不出站个人那种。

小哥又说,你打算留在美国吗?

我说,没有啊。

小哥说,你为什么不想法留下呢?你如果嫁给我,你就可以留在这里了。

好吧,小哥确实是在“撩妹”了,而且这进展速度未免太快了。

我感谢了小哥儿的慷慨邀请,说这么好的机会,留给更性感的姑娘吧。

与黑人小哥儿的“露水情缘”就到此结束了,小哥儿给我再打电话、发信息,我统统回绝。在楼下等了我两次,我也早早躲开。

还好小哥儿不是那种太执着的人,寻找下个sexy girl(性感姑娘)去了。

我对我到了美国的第一个艳遇,还没有完全地回过味儿来,没想到我对African American(美国黑人)的吸引力,竟然已经发展到男女通吃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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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字安(走在T、P、H的中间)[GL]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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