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机上在火车上写过天涯,现在在坐在汽车上也开始拿出电脑敲敲打打。这一切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想太多,忙起来,比毫无意义的思虑过度来的有意义。
今天又是我俩暂别的日子,未来几天我要回家忙家里的事情,而她这几天也是用她的话来说课多的要疯的节奏。突然觉得还是忙点好,因为忙一点,分别的时间就显得快一些。
早上一起八点多醒来,她依旧比我清醒。我最近又回到了睡不醒的状态,主要是潜在的精神压力大,想到半个月后纽约那边又要层出不穷的事情要自己单打独斗,另一个是她的床我睡得不太习惯。她喜欢睡硬床,我喜欢睡软床。所以又是一个针锋相对的生活起居的不同。另一个冰火不容的地方就是我怕热,需要全天开空调,而她总觉得开空调不健康,所以我俩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斗智斗勇抢夺遥控器。有时候她出门上班了,我是又想念她,又长舒一口气可以悠哉悠哉的宅在空调房。
因为我不清醒,自然也就不想吃东西,又没一起吃早餐。不过努力从床上挣扎了起来,她去哪,我就跟到哪。呆滞的看着忙里忙外的她。她坐在镜子前梳妆打扮的时候,我也靠在她的身上蹭一蹭,抱一抱,很舍不得很舍不得。世界上那么多有血有肉的躯体,我们却唯独会对某一具躯体,产生深刻的眷恋。
后来我又躺回了床上试图缓解疲惫,而她在做出门前最后的准备。我想看一看她,但是我又不敢看,还是没逃过分别前半个月的忧郁陷阱。又开始不受控制的想:她这样一个让我深爱的大活人,怎么就又要看不见摸不到听不见了呢。没有任何办法阻碍时间的流动,只能像一头鸵鸟一样,一头栽进枕头,用不去看来骗自己。她要出门了,来到我身边亲亲我的额头、脸颊、嘴唇,轻轻说她要走了,让我继续再睡会儿。被她亲过后,感觉自己的脸颊都变香了,仔细搜索大脑这味道来自何处,想到了是口红的味道,我送她的各种化妆品里,她最喜欢YSL,以前是只喜欢口红,用了我的粉底液后,一下子也抢过来不给我了,说喜欢她家的味道还有滋润度。她是不喜欢任何香味的,能让她有喜欢的香味,简直比登天还难,感谢YSL的存在…。当我以为她已经走了的时候,她又神神秘秘的回来,递给我一张餐巾纸,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到纸巾上印着她的唇印。想到只是我昨天随便一说,说想要带点有她印记的东西回美国,比如一个口红印之类的。没想到睡一觉我都不记得了,她这么健忘,竟然还记得。我很感动很感动。我会把这单薄的一张纸巾放进贴身的包里,开心了,不开心的时候想一想,仿佛她一直陪在我身边。钱夹里也一直有她的两张拍立得照片,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摆在明显的位置随时打开钱夹都能看到。很多时候我害怕直接看到她微笑着的脸,尤其是在异国他乡的时候,我怕会在众人面前突然沙哑,怕在餐厅轮到我结账了,会热泪盈眶。我只敢把她藏在离自己最近却不容易看到的地方,这样我知道她在,却又不会过度影响到情绪。在美国时,每每回到自己的房间,想念她想念的紧的时候,才敢把照片小心翼翼拿出来,摆在书桌上或者床头边,看着她站在海边,俏皮的短裤和人字拖,蔚蓝的体恤衫,和她身后湛蓝的海面、蓝天,融为一体。她笑的落落大方,那份坦然和自然,令我在繁忙混乱快要迷失自我的时候,再次想起人间还存在着那般逼近理想的人和生活。每次看到她从容带笑的面庞,我都会擦干脸上和心里的泪水,继续站起来,勇往直前,把那些困难、不爽,狠狠的压在心底,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不惜一切代价。
昨天晚上突然下大雨,我问她要不要接她回来,她说不用,我问:确定不用吗?我看到有把伞在桌子上。她说:啊呀,还真忘记带伞了,那你来接我吧。我就打伞出门,走到地铁。多么熟悉的一条路,但是我已经忘记了最后一次去地铁等她是什么时候了。曾经连续两年,雷打不动,每天都去地铁等下班的她,一起回家。时间就这样哗啦啦的过,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地铁大厅灯光很亮,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跟随扶梯缓缓上来的她。她还没看到我,所以表情高冷,而我恰恰最初就是被这份高冷深深迷住了。她的眉宇依旧是干练中带着温柔,高高的鼻梁,让整个面庞都富有立体感,她的眼睛也是我的最爱,像小鹿一般惹人心生爱怜,又带有一丝调皮和傲娇。嘴唇涂抹着淡淡的口红,不妖艳夸张,却足以起到点睛之笔的作用。上身一件墨绿色打底衫,外面套一件雪纺开衫。下身是墨蓝色九分裤,脚上穿着一双漆皮略有一点跟的鞋。墨绿和墨蓝,单独拿出来,都不是我喜欢的颜色,但是搭在她身上,闲的格外的得体,远看是职业化,很符合她的职业身份,近看却不那样锋芒逼人了,竟有几丝母性,让人很想靠近和拥抱。我幻想过无数次,她向我走来,我温柔的把她揽入怀中,抚摸她的腰身和后背,宠溺般的用额头轻轻顶一顶她的额头,再轻轻的吻她软软嫩嫩的唇。但是没有一次付诸行动,怕她不好意思,毕竟是公共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