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人也不过二十出头,穿得很时尚。因为不认识,我警惕的在门口问他们有什么事?
那男孩急忙对我说:"嗨,我们是来这边旅游的。晚上无聊想找人玩杀人游戏,一起玩不?"我瞠目结舌的站在那。
女孩在一旁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一起玩嘛!"那个屋主在后面大声的嚷着:"一起去玩玩呗,他们都叫了好几个年轻人了,出门在外,也是种缘分啊!"被这么一说,我就答应了。我走去敲了敲哥哥的房门,把他也拉了过去。
院子里居然聚集了十来个人了。发起人就是那两个叫小王和小玲的男女,我本以为他们是情侣,大家热络了一会,才发觉他们也是刚认识的。这世上有很多奇怪的人,像他们算是一种。有句话叫做只爱陌生人,他们简直就是为此而活。两个人都爱去陌生的城市,结识陌生的朋友,在异乡狂欢,然后背上行囊换个土地继续前行。这种充满浪漫气息的生活方式,让我有些羡慕,这是要年轻和资本,才能选择的路。
他们几乎召集了旅馆大数的年轻人,其实在异乡,大家对这种陌生人的聚会,是喜欢的,总不时冒出一种再不疯狂就老了的感触。屋主见过很多这样奇奇怪怪的游客,早已见怪不怪了。
小王拿了一叠牌,大致说了下规则。在场的多数以前都玩过了,几个没玩过的说先在一旁看我们玩几局再参与。我们暂时定了两个警察,两个杀手。本来想增加医生的角色,有几个女孩说那样太复杂了,就只要警察杀手法官和平民四个角色就好了。
选牌的时候,我偷偷看了一眼,松了口气,是平民。没有压力。每次玩这个,我最怕抓到有身份的牌,就得拼命去演。当个平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玩。哥哥不知道是什么角色?他波澜不惊的在我身边坐着。
"天黑请闭眼。"扮演法官的男人发号施令。第一晚,小玲就被杀了。她悻悻的打量着周围的人,看着大家的表情,留了句遗言:"杀手应该是我对面的。首刀又毫无目的性,直接指对面的可能性要大一些。"然后她就这样安息长眠了。
辩解的时候,我们这半边坐在她对面的都拼命解释自己的清白。可是……我莫名其妙就被投票投死了,看不出我这无辜的小眼神吗?一群坑爹玩意!下场的时候,哥哥凑过来,轻声在我耳边说:"我知道你不是……"
第二夜闭眼的时候,杀手出没……我去,难怪他知道我不是,他自己正提着刀。他和另外一个女孩相互配合得很好,在白天,他们争锋相对,好像势同水火,到夜里却合作得非常默契。当法官宣告警察被杀光,杀手获胜的时候,他两不禁开心的欢呼起来。哥哥得意的望了我一眼,习惯性的伸手揉了揉我脑袋。很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感觉好温暖。
哥哥玩这个很在行,不管是什么身份,他都能从别人的言谈和行为猜测对方的身份,玩了几局,他变成了首刀的对象。杀手总习惯先把他杀掉,即使没有被首刀,大家都会怀疑他既然没有被首刀就很可能是杀手,又总是被投票投死。悲催的结果。
那晚我们玩到凌晨一点多都没散场,大家又AA的去买了一堆零食和饮料啤酒,边玩边吃,谁也不认识谁,可是彼此却靠得那么近。匆匆陪你一场狂欢,然后此生不再见。那个夜晚,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哥哥不时在我身边时而欢笑,时而思考,时而转过来望望我,真想把这一切变成慢镜头,时光失去得再缓慢,再缓慢一点。
因为疯了了一晚,第二天,我睡到十点多才爬起来。洗漱好后,我去隔壁找哥哥,他正站在窗前,望着外面。窗外对应的,是条古桥,碧水如画。见我进来,他笑着说:"小懒猪终于起床了啊!"总感觉他今天对我的态度要缓和了很多,至少没了那种明显的隔阂感。
他坐在床上,展开从景点拿的路线图,和我商量着今天去哪逛。我对他说,下午晚点再去逛吧,昨天走得累死了。他便收起了图,笑着说:"叫你平时不锻炼。"
这样的环境,我又想起了余庆。
"我可以帮你洗头发吗?"我发神经的冒出这样一句话,说完就想打自己嘴。他肯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
果然他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可是隔了一下竟然点了点头,这是我没料到的。
他脱了上衣,搬了把椅子坐在浴室,挽起裤脚,换上拖鞋,把头往前低着。我脱了鞋子,挽起裤脚,拿着花洒调好水温,像个称职的洗头小弟,问他温度适合不,头按得重了还是轻了。手指混着水和洗发露,在他浓密的头发中穿过。难怪余庆那么朝思暮想着要和自己爱的人这样做,原来这真是种享受。只是我心里没有那种邪念了。小时候哥哥也总是帮我洗头洗澡,这好像是第一次我为他这样做。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洗衣机,妈妈每次洗被套的时候,就让我和哥哥光着脚丫站在大脚盆里踩。有次我没站稳,自己摔盆里去了,哥哥拉我,自己也摔了。气得妈妈直跺脚,把我们脱得光溜溜的丢被窝里裹得像两个春卷一样。哥哥还凑过来逗我,有没有喝洗衣粉水,小心打嗝打出泡泡。
爷爷去世的那年,爸爸很伤心,爸妈的感情越发的恶劣起来。有时候大半夜还听到他们在房间吵架。每每这样的夜晚,哥哥就把我抱在怀里,双手捂着我的耳朵。爸爸妈妈的样子时而也会模糊,可是哥哥的样子,不管过多少年,都那么清晰。
“还记得吗,有年过年的时候,走在马路上,你鞋带松了,妈妈蹲在那帮你系鞋带。我傻乎乎的在倒退走着玩,结果掉臭水沟里,被妈妈骂死了。”我情不自禁的陷入了童年的回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