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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也朗声说道:“关于辩护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公诉人认为至少存在以下三点错误:第一,辩护人董茁作为资深的法学教授,竟然对于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无所知,把自己的学术观点代替法律规定作为申请回避的理由,混淆了理论与实践的界限,不仅是错误的,也有损法学家的声誉。”

我这句话说完,旁听席上就发出了一阵哄笑。对面的董教授脸色变得难看起来。我忽然有点于心不忍,可刚才的三点错误已经出口,不能只说第一点就没了下文啊。唉,箭在弦上,已经不得不发了。

于是我调整下情绪,继续道:“第二,关于同居关系。辩护人虽然精研刑事诉讼法,却在滥用民法的概念,更加有损法学家的声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才构成同居关系。试问辩护人:公诉人和审判长应当如何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并且让群众也认为我们是夫妻关系?……”

我的话还没说完,旁听席又发出了更大的哄笑声。

我暂停了一下,继续说道:“有一点辩护人说的是没错,公诉人现在的确与审判长租住在一起,这没什么隐瞒的必要。如果这也算同居关系,那辩护人尚未指出的是,公诉人在1998年进入大学读书的时候就与审判长在同一间宿舍居住,倘若按照辩护人的理解,我们的同居关系是否应当自1998年算起?”

台下已然笑成一片。孙节没有制止,他显然是生气了,因为他绝对没有料到他敬爱的董教授会利用我们的关系做文章,而且还是在电视直播的时候。董教授在我连番贬损之下,显然脸上有点挂不住了,面色十分不好看。

“第三……”我拖了个长音,祭出这个杀手锏之前,扫了眼孙节和台下的魏处长,深吸一口气,把心一横,用严厉的声音说道:“第三,其实辩护人作为法学专家,并非不知道现行法律关于回避理由的规定,也不会不清楚同居关系的含义,但是其仍然提出毫无道理、毫无依据可言的回避申请,原因只有一个,他在混淆视听,企图干扰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我把手指向了辩护席。

旁听席鸦雀无声。在法庭上,公诉人如此严厉的指责辩护人是非常罕见的,何况现在正在进行电视直播。

“你!你竟然能这么说我!”著述等身,行事低调,一直饱受尊敬的董教授何曾被人当面如此指责过?他气得全身发抖,指着我说道。

董教授这种不符合法庭发言秩序的插话,孙节并没有阻止。一边是授业恩师,一边是亲密爱人,两边的争斗一定让他左右为难。既然这样,好吧,黑脸就由我来唱到底吧!

“辩护人请注意法庭发言的秩序,等公诉人陈述完毕后再行反驳。”我高声道。“辩护人企图混淆视听,因为他想极力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无权担任本案的辩护人!”

此话一出,旁听席上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明确规定,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公诉人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辩护人的儿子董威与被告人袁庆林之子袁劭来往密切,袁劭提供大量资金供董威吸食毒品、日常挥霍与玩弄女人。袁劭已经被公安机关另案立案侦查,虽然其表面上没有在被告人袁庆林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袁劭是主持该公司幕后运作的主要人物之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袁劭用大量的金钱笼络董威,道理很简单,董威是注册会计师,对于如何将袁庆林公司漏洞百出的财务账目做得完美无缺非常重要。如果本案袁庆林能够通过董先生的辩护而被宣判无罪或者罪轻,相当于变相为董威开脱了罪责。董先生与本案的审理结果具有重大利害关系,且董先生并非被告人袁庆林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因此他没有资格担任本案的辩护人!”我清晰而缓慢的说出上述理由。

董威吸毒、挥霍无度、玩弄女人,帮助犯罪团伙掩盖罪行,对旁听席的人来说,这无一不是重磅炸弹,对董教授来说,却无一不是他最想遮掩的疮疤,我的话像锋利的匕首,刀刀都扎在他高傲的自尊心上。

“辩护人作为资深法学专家,著述等身。”我继续说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一本学术专著中,辩护人曾专辟一章,详细论述了犯罪嫌疑人与近亲属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当时,辩护人从马克思主义刑法理论出发,严厉驳斥了中国传统“亲亲相隐”(作者注:即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观点,明确提出近亲属之间在获知有人涉嫌刑事犯罪,应当劝其自首。犯罪嫌疑人不自首的,近亲属应当向司法机关举报,并且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现在,辩护人在其子董威涉嫌刑事犯罪之时,非但没有劝其自首,更没有举报,反而是倾尽所学,意图在法庭上翻云覆雨,达到为其儿子遮掩罪行,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如此行为,堪称言行不一、首鼠两端的典范!这样说一套、做一套,学术道德何在?做人伦理何在?辩护人如何作为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我们……”

“公诉人请陈述与本案相关的问题。关于被告人申请回避,你的意见是什么?”孙节突然打断了我,清晰的问道。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公诉人现请求立即休庭,待法院通知检察机关,待公诉人是否应当回避的问题决定后,再行审理。”我被孙节打断了话,心里一惊,还是佯装镇定的说道。

“禽兽教授!”

“骗子!帮凶!”

“不要脸!”

“误人子弟!”

“这种人也配当教授?”

旁听席中被害人的代表最先忍不住了,大声的责骂起来。

“肃静!”孙节敲了几下法槌,维持法庭秩序。

“你…你们…我……”董教授突然站起,手捧胸口,脸色发青,断断续续的说着,慢慢的瘫倒在地上。

旁听席一片惊呼。

“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本案应当等待检察机关决定公诉人是否回避后再继续审理,现在宣布休庭。”孙节急匆匆的敲了一下法槌,而后站起来向董教授位置跑去。

“法警,快来帮忙,把董教授送到医院去急救!”孙节大喊着。

几个人一拥而上,把董教授抬出了法庭。

旁听席开始退场,袁庆林也被押走了,我只是呆呆的坐在位置上,看着他们。

落花时节——某检察官的幸福小日子[BL]》小说在线阅读_第148章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爱巴士书屋只为作者by落花_时节_的作品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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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时节——某检察官的幸福小日子[BL]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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