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那个警察陈然涉嫌犯罪,也是过失犯罪,这种跟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本不沾边的案件,侦、捕、诉都应该由南市区检察院负责,可鉴于案件的社会影响太大,因此省检察院直接指定HP市检察院办理。这个烫手山芋就这样由HP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证人证言自不必说,在场的证人不下二三十名。本案的关键证物——那支走火的枪支的扳机上,提取到了两个人的指纹,一个当然是嫌疑人的,另一个被证实是死者的。
案情并不复杂,可关于案件的交锋才刚刚开始。费夫人每天堵在市公安局门口拉横幅,搞演讲,博同情,一哭二闹三上吊,撒泼耍赖无所不用其极,就是两个目的,第一是要钱,第二是杀人偿命,如果不偿命,那就要给更多的钱。她的表演总是引起大量的群众围观。对她抓也不是,敢又赶不走,市局的领导天天都躲着她走。
这边系统内部,省公安厅很明显想保自己人,把理由提的很充分,根据《警察法》,在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警察可以使用武器。死者抢夺枪支的事实毋庸置疑,故陈然鸣枪示警,使用枪支并无过错。至于致人死亡的遗憾事件发生,在死者抢夺枪支过程中,陈然亦明确警告当心走火,死者不从。最后枪支扳机上提取到了死者指纹,不能排除是其自身行为导致枪支走火。案件在渎职侵权检察局提请批准逮捕时,我也作为公诉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也参与了侦查监督处的案件讨论,我的意见很明确,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侦查监督处的处长老杨跟我持同样的意见。嫌疑人陈然使用枪支鸣枪示警并无不当,至于在抢夺枪支过程中,枪支走火致人死亡,不能证明是谁扣动的扳机,也不能证明是否枪支机械故障。就算是嫌疑人陈然的手指扣动扳机,也谈不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意就更不沾边,本案完全是一个意外事件,不需要任何人负刑事责任。但毕竟是人民警察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死亡,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但是渎职侵权局的吕局长持反对意见,当时嫌疑人被分配的职责是维持现场秩序,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与被拆迁人谈判,嫌疑人没有维护好秩序,反而上前与被拆迁户理论,没有管理好自身携带枪支,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足以认定为玩忽职守罪,且有逮捕必要,应当逮捕。其他参与讨论的人根据上述截然相反的意见分成了两派,相持不下。
最后检察长张老头发话了,玩忽职守罪是个过失犯罪,过失要求嫌疑人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可能出现的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本案中嫌疑人陈然鸣枪示警的行为符合规定,要求他预见到被害人会在他鸣枪示警后不顾一切上来抢夺枪支并且枪支走火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显然是不可能的。况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子弹发射系嫌疑人所为,因此倾向于不构成犯罪。但本案性质特殊,被害人家属又很难缠,如果决定不批准逮捕,会把那团祸水从公安引到检察院来。现在是2月初,距离北京奥运会只有半年了,正是维稳的重要阶段,万一发生涉检进京信访,不好办啊,所以等请示省检察院后再定吧。张老头这个老狐狸,明明有成熟的看法,却从来不想承担责任,总爱把责任推给省检。
为此我和杨处长跟着张老头还专门跑到省检察院去汇报过案件,后来省检、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开了一个通气会,研究的结果让我惊讶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同意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批准逮捕。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不提了,基本不成立。私下的理由是为了保护年轻干警,毕竟看守所里单纯些,因为发飙的网友不可能把大便泼到看守所门口。陈然逮捕了以后,费夫人还专门跑到检察院来,给渎职侵权局敲锣打鼓的送了一个锦旗,上书“为民除害、人民卫士”几个大字,吕局长不得已跑下去接待,还跟费夫人有个经典的合影。两人各持锦旗的一边,费夫人眉开眼笑,吕局长沾了这个烫手山芋,一脸哭丧的表情。
当时孙节正在准备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单位批了假,一直在家。我回来把事情对他一说。孙节撇撇嘴说,他们是想把人捕了,安了费夫人的心,然后来个拖字诀,把案件拖过了奥运会再说,避过敏感期的舆论风头。果不其然,张老头隔天把我找去,意味深长的告诉我,要用足诉讼法上的各种阶段规定的时间。我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他。我说本来就无罪,让我把时间拖到奥运会以后,白关人家小半年,我做不到。张老头打了我的头一下,说我太没政治性,以后怎么重用?我说我不能丢了原则,让我把无罪的人关在看守所,我做不出。张老头说,人在看守所里,除了不太自由,其他和在外面没区别,什么都不用干,该有的工资补贴一分不少,省公安厅会照顾自己人,不用我多管。
我生平第一次做了妥协。真的是用足了诉讼法规定的各种时间,反复的退回补充侦查,硬生生的把这个案子拖了5个月。在奥运会开幕的前几天,案件才被起诉到了法院。我去提审陈然的时候,他虽然在看守所里的日子并不难过,可依旧心事重重,怕父母担心他,也对死者的家属表示歉意。我宽慰他说,案子你不用担心,过了这段日子,应该就没事了。我在法庭上慷慨激昂的指斥犯罪,请求法庭从严判决,可内心里想的和说的完全相反。费夫人完全把我当成她利益的守护神一样看待。
当所有国人都为中国取得了奥运金牌榜第一名的成绩津津乐道的时候,这个案子宣判了,结论没判决前就已经定了,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研究后定的。认为陈然玩忽职守罪成立,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很小,免予刑事处罚。一个充满了折中与调和意味的违法判决。这种案件被告人绝对不会上诉,而上级检察院和法院研究确定的判决,作为下级检察院,我们也绝不会提出抗诉。一方面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保住了陈然的工作,另一方面,罪名成立的前提又给了费夫人申请国家赔偿的理由。这种得意算盘打得很精,可是实际效果非常不好,因为费夫人并不懂这其中的玄妙。她能看到的是打死了他丈夫的警察被检察院关了半年之后,让法院给放了。一下子就捅了马蜂窝。
费夫人在公安局门口的那一幕幕又出现在了HP市中级法院、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省里的有关机关大门口,最后,市公安局的警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已经到了石家庄的火车上把准备进京上访的费夫人给截了回来。怎么谈判的不知道,最后达成的协议是,公安局给费夫人他丈夫的死亡补偿金30万,丧葬费5万,上访的路费、餐饮费补偿5万,精神损失补偿5万。市法院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20万元。拆迁办除原拆迁安置房外,另地补偿一处门面房供费夫人继续开饭馆,再给予30万的拆迁经济损失补助费。还和她签了保密协议的,怕其他拆迁户知道消息后集体效仿。我真想不通,本来已经违法向被害人家属利益倾斜的判决,就因为上访人敢闹、肯闹、会闹,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就要拿出钱来补偿。这不是变相鼓励上访么?如果当初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哪有后来的种种麻烦?
正想着,小卫又推门进来。笑着说:“刘处,老佛爷打电话来,要你下去接待费夫人,全院只有你能应付得了她了。”
“知道啦!催命一样!”我不满的说着,整理了一下衣服,向办公室外走去。
我在信访接待室的里侧坐下,向外看去。一个打扮得入时的妇人正坐在那里,看起来只有四十多岁的样子,看到我,热情的过来打招呼,我一时没认出来。她说她是白桨,我皱了皱眉,在记忆中搜寻着这个名字,似乎并没有印象。她说你们都叫我费夫人。我才恍然大悟。
很久没有见她,再也不是记忆中的那种苦大仇深的枯干模样,现在略胖了些,面色红润,气色非常不错。衣着也和以前昏暗色调明显不同,鲜亮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