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晚上的行动,除了那个鹏的邻居,我们也终于寻找到一个见到过嫌疑人的人。那是十五层的一个女住户,当时她正要下楼,电梯门打开时,一个头戴棒球帽的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和她打了个照面。她当时并未多想什么,坐电梯就下楼了。从她所说的时间看,那应该是第二个进入单元门的嫌犯。
这个线索至少证明了我们的一个推断:凶手在进入单元门后,乘电梯直抵十五楼,然后步行至楼梯的平台,等待动手。
两个人一前一后,在十五层和十六层之间的楼梯平台会合、等待,这肯定是事先就预谋好的,从这点看,他们不会是新手,让我疑惑的是,他们为什么选择了这个楼层?
从理论上讲,他们可以选择任何楼层,这对他们的行动不会有任何影响。之所以选择十五层,我猜测更多的是出于心理上的原因。整个二十五层的建筑,十五层算是居中;况且电梯运行的时间也不短,不像五、六层那样说到就到了,如果遇到什么突发事件,凶手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判断。没错,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但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却是致命的,那就是楼梯间气窗外的那个装饰平台。
建德花园是前几年曾很流行的欧式建筑,在一些细节上很注重点缀,那个装饰平台就应该是点缀的一部分。并不是每个楼层都有装饰平台,事实上,我们事后仔细观察过,26号楼只有两层有装饰平台,分别位于十五层和二十层的下方。它们不大,只是向建筑外大概延伸三十公分左右,如果从楼下抬头向上看,倒是很难发现。按我的理解,这个装饰平台,应该从远处看才会看出效果,不知道这是否是建筑设计师的初衷。
对于凶手来说,这的确是个致命的疏忽。
可能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到那个装饰平台,或者即便注意到了,也没有更多地把它和楼梯间的气窗联系起来。
我是个地道的烟鬼。烟鬼让人讨厌的,除了身上的烟味,还有烟灰和烟蒂。我自视教养良好,但是在抽烟上的文明水平却着实不高。每次我站在窗边抽烟,总会在窗沿上把烟头掐灭,留下一道黑色的痕迹,然后把烟蒂弹向空中。
看来烟鬼的习惯是相通的。
楼梯间的灯是声控的,也就是说,亮了之后,几十秒后会自动熄灭,除非有新的响动。更多的时间,凶手应该是处于黑暗之中,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增加自己暴露的危险。
两个心怀杀机的男人,隐藏在黑暗中,或许只有那忽明忽暗的烟头的光亮,才能在漫长的等待中舒缓他们紧张的心情吧。
也许是习惯,也许是出于不把烟蒂留在现场的谨慎,总之,凶手抬起手在窗沿上掐灭烟头后,顺手就弹了出去。这是很正常的一个举动——即便飘到楼下,也会有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的,大家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不会有人怀疑什么,也不会有人把烟蒂和即将发生的凶杀案联系在一起。
看似天衣无缝,却偏偏忘记了那个装饰平台。
这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吗?我吐出一串烟圈,将烟头在烟灰缸里掐灭。
我续了支烟,索性坐起来,半靠在床头。
我想起了听到鹏的邻居说那些话时,自己额头上的冷汗。
我曾经也是球迷,他说的话我没理由不信。
可正是他的话,颠覆了我们对案情的所有判断。
对于鹏的案件,我们最初倾向于抢劫杀人。尽管有种种疑点,我们宁愿它只是个普通的抢劫案件,整个侦破过程也印证着这一点,至少在晚上吃拉面时,我们虽然告诫自己要小心谨慎,不能轻易下结论,但大家都已经认为曙光初现。
但是按照那个铁杆球迷的说法,鹏不仅回了家,而且很快又出去了。这样一个简单的情节,让案情猛然间愈发地扑朔迷离。
鹏并不是一下车就遇害,这与我们原来的想法相左。按照监控录像的显示,鹏进入地下车库的时间为三点二十五分,抵达车位大概需要两分钟,从B206车位通过电梯到达2105室,时间应该为五到六分钟。这样算下来,他在门口开门的时间为三点三十二分到三点三十四分,这正好和那个球迷提供的时间相吻合。
球迷邻居讲,七八分钟后,鹏又离开房间。如果从鹏的汽车离开停车场的时间(三点四十七分)倒推,他说的话也是事实。
也就是说,鹏的遇害是在他返回停车场后。
这倒是解开了我们当初的一个疑团。想当初,我们都对凶手行凶后在停车场停留二十分钟感到不解,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的想象,凶手的行动时间是正常的。
可是这样,需要我们探查的事情,就远远超出了我们现在已经掌握的范围。
鹏回家后,为什么要返回停车场呢?
或许是某样东西忘在车里了,这是最简单的解释。从这个前提出发,鹏返回停车场,恰逢两个凶手试图偷盗他的汽车,于是遇害。
这也就是说,鹏的遇害是个偶然的事件。凶手原本只是想偷窃汽车,因为鹏的突然出现,让他们在惊恐之中临时起意,杀害了鹏。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稍后他们会发生事故——因为杀人而心慌意乱。
至于凶手对偷窃汽车时间的选择与鹏的突然出现,或许只是一个巧合。凌晨三点到四点之间,无论是盗抢车辆,还是逃窜,对于凶手来讲,应该是最佳时间。他们之所以十点前就进入单元门并在楼梯的平台等待,可能是为了得到更好的隐蔽。从事后他们对两个现场的清理来看,他们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肯定不是初次作案,他们会知道,在正常的时间进入单元门,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己的怀疑。
这是我最希望的结果。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
鹏返回停车场,并不是要取回什么东西,而是要见某个人,极有可能还要从家里面拿出什么东西,否则他直接等在停车场就可以,没必要上楼。
这样,鹏拿着某样东西下楼,在停车场恰遇正在盗车的凶手,于是遇害。
但是如果是这样,就必定有一个人在停车场等待鹏。即便他迟到,没有目睹鹏遇害的过程,也一定会看到鹏的尸体。三更半夜和鹏在停车场约会的人,一定和鹏有着某种程度的紧密关系,见到鹏的尸体,他理应报警,然而没人报警,一直到早晨六点半,一位业主取车发现鹏的尸体为止。
也许那个人发现了鹏的尸体,但基于某种考虑,选择了沉默,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这前提是鹏与那个人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因为那晚上鹏一直在应酬,先是在郭林食府,后是在权金城,他无法确定自己回到家里的准确时间。从邻居的时间描述和现场录像分析,鹏显然是到家后很快就下楼了——这说明和他约会的人已经知道了约会时间——至少事先他们联系过,然而蹊跷的是,鹏的手机号码在当天晚十点后就再没有通话记录。当然,也许鹏是回家后用家里的固定电话进行联系,但假如事实如此,他约会的人应当离鹏家不远,极有可能也是住在同一小区。
以前我们没有关注过鹏家里的固定电话,这的确是个疏忽。好在明天我们就会去他家里搜查,得抓紧时间查查。
但是按照常理分析,更有可能的是,鹏的确是要见一个人,但并不是在停车场。他在家里取了某样东西,准备开车去外边。
虽然邻居曾说,鹏并没有将门反锁,不像是远走,但这是鹏的疏忽也未可定。
然后,鹏在停车场遇到了凶手,遂被害。
这样的结论,鹏的遇害,也是个意外,也可以接受。
我担心的是另一种情形。
那两个人,根本就是冲着鹏来的,抢劫汽车,只是一种迷惑的假象,或者是顺手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