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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一)

我觉得特别麻烦林超,因为虽然米国N城和他所在的P城都是大城市,开车一两个小时什么的都是很平常的事儿,但几乎每周都要麻烦他跑来跑去,心里总是觉得非常对不起他,让他如此来回奔波。

林超一直觉得无所谓,说不仅不会觉得累,还要感谢我这么有能耐,能在N城的核心地段落脚。他说他要趁这个机会玩遍N城,把世界之都好好逛个遍。

我有点不想承认,其实我俩是真正意义上的“周末夫夫”,每周四天晚上单独过,三天晚上在一起。平时各归各生活、社交、应酬,有自己的朋友圈、工作圈、社交圈,周末在一起欢度良宵过二人世界,倒也轻松自在,双方都没有负担。有什么生活和工作的见闻都在见面时候说,所以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不会因为每天呆在一起没话说而感觉无聊,小别胜新婚之感非常强烈。

平时想念对方时,在手机上勾引、逗弄一番,撩拨撩拨对方的性致,见面的时候实践一下,增加一点情趣。正是因为工作日不生活在一起,周末又能欢度,所以格外有情趣,少了很多矛盾,多了不少期盼。

他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夸奖我的住所上。的确,能够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住在我现在的住所里,对我来说真的像中奖一般。不仅生活便利、交通方便,离单位也不远,各项娱乐活动都在步行范围之内。我经常质问林超是不是喜欢这个公寓更甚于喜欢我,他这家伙笑嘻嘻地表示,这房子有了我才蓬荜生辉,没了我就没有了生机。

林超每一次来我宿舍,我都好吃好喝地伺候他。来之前就准备好了热水、茶叶、毛巾,来之后谢谢他来看我,帮他搬东西,伺候他。因为我知道开车很辛苦,赶路很辛苦,一路上就盼着能开开心心地过周末,所以我格外珍惜和他呆在一起的每一天。

我之所以对林超赶路过来之后百般伺候,原因就是不想将齐俊杰在我身上犯的“错误”或者说“不足”在林超身上重演。以前在北京,还和齐俊杰在一起的时候,我每次千里迢迢花2个小时在路上,去他宿舍过夜时,齐俊杰从来不会主动站起来迎接,从来不会主动关心我,甚至大多数时候连笑脸都没有一个,都仿佛是我应该有义务如此辛劳地前来找他。没有水喝,没有热毛巾,一切都是我自己动手。我一到齐俊杰宿舍,他就是板着脸,我受够了这一点,和他发飙了好几次,他才意识到似乎有所不妥,才知道自己如此不懂得如何与爱人相处,如何伤了我的心。因此我要把齐俊杰没有对我做到位的地方,在林超身上全部补回来,让林超体会到我是多么温柔体贴,让林超有家的感觉。说到底,齐俊杰就是不懂如何爱别人,不懂如何与人相处,不懂如何抓住别人的心。我也不是给自己找借口,一个每次出门点菜都要和服务员吵起来的人,如何给人安全感?

林超一到我公寓,我都会给他主动开门,虽然我给了他钥匙。然后帮他脱外衣,给他喝水,帮他换鞋,伺候他洗脸。他一进门,就像日本男人回家一样,只要两只手一伸,妻子就帮对方脱外衣、拿东西。我客厅里有一张很舒适的沙发椅,是一个已回国的同事送给我的,林超特别爱躺在上面看电视、看书或闭目养神,一来就霸占着不肯起来。

大概在我到达米国2个月之后的一个周五,林超忙累了一周,衣服都没换,穿着西装、急着领带、蹬着皮鞋、拎着公文包就来了,开车到我这儿时累的话都不想说了,进门后直接就躺在了沙发椅上。我一看他疲劳的样子,本来内疚的心情更加心疼了。这个透着一脸疲惫,却依然青春、帅气、英气逼人的林超,和我分分合合那么多年,却依然在我身边,心中的暖流和怜惜一下子涌了出来。于是我先为他松开领带,松开衬衫。他勉强睁开眼睛,想要自己来,我说你躺着吧,我来帮你弄。然后我拿了热毛巾帮他擦脸,帮他脱掉裤子,解开鞋带,脱下鞋子,脱下袜子,然后打来一盆水,为他洗脚。说来我都没为谁洗过脚,而他是唯一的一个人。

洗脚的时候,我为他轻轻地按摩,足底、脚踝、小腿上的几个点,有轻有重地按摩着,他舒服地直哼哼。洗完之后再把椅子放倒,为他盖上被子,把客厅灯关了,让他躺着睡觉。

我进了厨房,开始准备晚饭,做了荤素搭配的2个菜,弄了炒饭,做了汤。做饭时心里充满了甜蜜,好多家务和生活技巧都是我在枫叶国时,林超通过电话教我的。现在我的爱人回家了,在躺着休息,我在为他做晚饭,那种幸福感充满了我的心灵。做完之后林超还没醒,我就趴在厨房餐桌上玩手机,玩着玩着就睡了过去。

我是被林超喊醒的,迷迷糊糊抬起头的时候,被林超又是笑话又是爱怜地抱在了怀里。我居然流了一大滩口水在餐桌上!抬头的时候口水还接着流呢,嘴角都来不及擦。此情此景被林超看了个正着,他笑得前仰后合:“源源你好可怜,给我做了一桌子好菜,自己馋得流口水。”一边笑一边给我擦口水。

我睡得迷迷糊糊,眼睛都睁不开,委屈地说:“还不是为了你才做了那么多菜。”

林超幸福地把我抱住,说:“媳妇儿,你真温柔,把我伺候地那么好……要是…………”我怕他又说出什么煽情的东西来,赶紧说:“别浪费时间了,我饿了,赶紧开饭吧。”他捧着我的脸,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好的,乖媳妇儿。”

吃饭时林超摇头晃脑、支支吾吾,好半天才说出来,说我刚才把他伺候地真舒服,感觉太棒了,觉得自己特别有满足感和成就感。看着他林超那么兴奋的样子,我感觉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他轻轻触动了。我笑着说,知道就好,那你晚上好好表现,让我也舒服舒服,林超舔着嘴唇狠狠点头答应。

从那一天起,林超就爱上了我伺候他的感觉。自那次开始,他周末来我这儿都仿佛很疲惫似的,总是躺着直叫唤,在床上或沙发上不肯起来,后来我才发现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装死,其目的就是为了享受我的服务。我也不戳穿他,心里带着对他满满的爱,为他做好“服务”。

我很喜欢在他面前为他脱掉鞋袜的感觉。以前我就很喜欢他的脚,他修长的脚趾非常好看,袜子也没有异味,总是有股淡淡的酸味,有点像柠檬的味道。以前在大学里我还总是偷偷地闻他的鞋袜,现在反正我们也算半正式同丨居丨了,我也豁出去不要脸了,所以当我第一次当着他的面,把脸凑上去贴着他的脚、闻他的袜子时,他不好意思地脸都红了,下意识地想要缩回脚。我用力拉住,害羞地看了他一眼,他仿佛得到鼓励一般,红着脸看着我,任凭他的脚和袜子在我脸上。

其实这样的姿势对我来说是有点羞耻的,因为毕竟都是男的,这样跪在他面前为林超做这些,对他来说是极大的鼓舞,对我来说却是一种羞辱。但毕竟林超是我的爱人,而且我愿意为他这么做。味道本来就是爱情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林超的味道多年来一直都是像大学里的那种清新的青草味,带着他浑身散发出来的淡淡地麝香味,对我有着非常大的杀伤力,我喜欢沉浸在他的气味中,就像他对我唱的那样,“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而恰好,他也喜欢我身上的味道,总说我散发一股淡淡的奶香气,虽然我自己闻不到,但他说很喜欢。我总怀疑我身上这味道只不过是洗衣粉或香皂的香味。

在爱人面前表现出一点“下贱”,凑着对方的性格,让他感到自己被无限崇拜,也是一种相处方式,可以让对方上瘾,更牢地抓住他的心。

我和林超都喜欢我国传统医学。说到底,我喜欢传统医学还是因为林超的启蒙,那时候大一刚刚认识时,他就经常和我提及传统医学有关的概念,什么喜伤心,恐伤肾等。那时的我对他崇拜地五体投地,觉得他简直就是掌握了一切的大咖。到了枫叶国之后,感受到传统医学在枫叶国的发扬光大,更是自己加强学习和实际应用。在给林超按摩了脚底穴位之后,他就彻底爱上了我的服务。

我们经常互相给对方按摩,头部、后背、双腿、双手上的穴位,都被我们摸了个遍。当然主要还是我服务他,他是觉得不好意思了,才会给我象征性地弄两下。

我们都是在洗完澡之后开始按摩,他光溜溜地正面朝下,俯卧在床上,我坐在他大腿上,对他从肩膀开始,一路往下按摩,背部、腰部、臀部、大腿、小腿……我把打印好的经络图放在一边,照着经络走势给他按摩。林超非常享受我给他按摩。

有一次按摩完之后,我胳膊酸的抬都抬不起来,一下子趴在他身上懒得动弹了。他慢慢地用屁股顶我,一下一下地,结果我下面被他摩擦地坚硬无比,非常舒服。我脑子一抽,趴在他耳朵边,撅着嘴开始撒娇,哼哧了半天开口道:“阿超,我给你按摩了那么久,胳膊都酸了,作为奖励,你……你让我在上面来一次,好不好……”

我话还没说完,林超一个猛子把我掀下来,一翻身就压在了我身上,邪笑着说:“你说什么?你想翻身?”我带着期盼的眼神点点头。

他笑着说:“啊?我那么大老远赶过来,你就告诉我这个?”说完两条有力的大长腿岔开,直接跨坐在我胸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带着侵略的意味,霸气十足地对我说:“以后不许提这个,知道吗?”说完腰向前用力一挺,直接戳到我嘴里:“你永远都在我下面,听见没有?”我嘴里被塞了东西说不出话,点点头,喉咙里发出“听见了”的声音。

他的大男子主义是很强的,我只能顺着他,我也乐意顺着他。我喜欢在他面前显得弱势和卑微,喜欢用我对他的依赖和顺从,来衬托他在我俩关系中的主导地位。

=我=是=分=割=线=

陈嘉源:故事主人公,我。

林超:陈嘉源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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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志变直男以前:记录我的故事[BL]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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