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后看了我一会儿,终于迈开脚步,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好像顿了一下,但马上走开了。我看着他纤瘦的背影渐渐消失,终于收回眼,把头靠在墙上,我想笑一下,却感觉有什么东西从眼睛里流出来。
小笛……小笛……
小笛……
我心里一遍遍地喊着他的名字,隔了一年,我们的第九次见面终于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我爱你,你厌恶我,这就是我们的结局啊……
“哥?”我听到柯俊宝叫我,我回头看到他心疼的眼神,呵呵,什么时候轮到这个孩子为我心疼了,看来我还真是狼狈。
“哥,你怎么了?”
“宝宝,你知道什么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么?”
“啊?”
“呵呵,我知道……”
小笛,我让你绝望,你就重生了,你会有个很好的女朋友,或许将来会是很好的妻子,我终于可以安心了。
“……”柯俊宝陪着我站在一边,什么也没说。那天的阳光洒不到我站着的角落,我看到阳光下所有人微笑的脸,我终于明白,原来我早就在一片黑暗里,一片阳光永远透射不到的地方。
后来就上了高三,我们开始疯狂地忙碌,我决定考我一直向往的F大。学习让我没有时间想那些伤心和开心的事情,虽然我理智上逼自己不要总想,但偶尔看到他时那种满足的心情让我知道,我还是无法彻底忘记他,或许离开了这个地方我就会忘了吧。
我听说小笛和凌珑终于在一起了,他们本来就很受人关注,消息一下子就传开了,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虽然还是在看到他们出双入对时很不好受,但我想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学生会那年举办了个活动,叫什么“校园歌手大赛”,因为宣传得很好,很多人都参加,高三因为忙几乎没有人参加那个东西,不过还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学生会为了这个活动开始非常忙,高三刚开学的时候我被提升到了副会长,会长是个理科班相当牛B的人物,我倒是特敬佩他。高考那会儿他考清华就跟玩儿一样,超出一本线一百四十多分,我都对他五体投地了。
一天和张扬聊天,他怂恿我去参加歌手比赛,我无语,我都快忙死了。
“哎哎,你就去嘛,不去白瞎了。”
“不去,我真的忙死了。”
“哎,就唱个歌也忙不了多少,你去吧去吧。”
“嘿你个臭小子,你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啊你?”
“哪呀,我就觉得你应该去么,你去参加吧,高三这么累你就当放松一下,而且这样就不用忙后台了啊,这段时间你不也有理由不忙学生会了吗?”
他后几句话还是有道理的,如果我参加比赛,学生会的活儿就可以给别人,就说是因为忙比赛,他们会谅解,而且忙着练歌比忙着布置会场设计流程监督部长们的工作轻松多了。
我衡量了一下,决定参加比赛,纯属是偷懒目的。
报名的时候我看文艺部那帮人那个兴奋,那些人都是老熟人了,看着我嗷嗷怪叫,说我走后门得了,初赛不用比了,我乐得高兴,少比一次是一次。
参加比赛的人还真是多,大概一星期后有了复赛,我也就走场过一下,那帮人是铁定让我进决赛了,我郁闷,有种做贼的感觉。初赛和复赛就是弄个小屋唱给评委听,我看着就提不起精神,那帮评委都是我的部下,还让他们审我的感觉还真是纠结……我怀着无比雷人的心情唱完,其中一个跟我关系很好的小丫头对着我耶了一声,伸了个V的手势,我再次五雷轰顶==
决赛相当正式,在我们学校最大的礼堂,灯光设施也设计得很好,还得凭票入内,很有舞台的感觉。看着下面黑压压一群人,一群荧光棒,忽然想到以前朴朔涛带我去的酒吧,自从他走后我一次都没再去,这次好像回到一年前的时候,阿涛特喜欢抢那些歌手的话筒然后塞给我,我们一起狂嚎,不知道他要是知道我真上舞台了会是什么表情。
在后台我换好衣服,张扬说我的拉拉队队伍庞大,至少我参加的所有社团的哥们儿都会拉帮结伙地过来吧,我还真有些期待,宝宝说他会拉高二的认识的所有人支持我,我忽然有点飘飘然,嘿嘿~~
比赛结束我拿了二等奖,得一等奖的是高一的一个小男生,那孩子长得有模有样的,唱歌真是太棒了,简直专业,我自叹弗如。
比赛结束后所有七班同学照了张合影,把我圈在中间,我傻傻地举着奖杯和奖状还被人强制戴了个皇冠造型的帽子,我无语……那张照片照的我奇蠢无比,想想就头痛==
然后又和篮球队的和学生会的朋友们照了半天,最后和一帮铁哥们儿还有宝宝出去搓了一顿,玩儿到很晚。
等到终于回到宿舍,一切都安静下来后,我看着窗外皎洁的月光,心里渐渐流淌过一阵阵酸楚,那些胶卷里,没有我和他的合影,那些祝福的话里,没有他的声音,那个庆祝的宴会里没有他,而我唱的歌,思念最深的人,还是那个从头至尾没有出现的人。
真是讽刺,但我已经习惯了。
高三上学期就这么匆匆过去了,那一整个学期我都没见过他,我对他的思念一点点地减少了,我以为我终于开始放下了,终于可以不为他纠结了。一年半,我们分开了一年半,五百多个日日夜夜,一共见过那么十几次,这段纠缠了快三年,贯穿我高中生活的感情,也该结束了吧。
我以为他一直把我当哥哥,我以为他两次叫住我都不过是想挽回我们的友情,我以为他厌恶我,我以为他躲着我恨不得看不到我,我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更多的伤,我在他面前永远坚决地留下背影,我不想看到他厌恶的表情,却没有想过要看一看他真正的情绪是什么。
高三下学期刚开学我就听说凌珑放假时闯了祸,不知道怎么惹了一帮小太妹。
一天我听说社会上的一些小流氓要了结和凌珑的账,我担心小笛会卷进去,于是分别一年半后的那天我第一次主动去找他,怕他有麻烦的心情远远超过了一切。
那天我到九班找小笛,他抬头看到我在门口的时候,很明显地不相信的表情,我一路上想好的台词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忘得一干二净。他走出来,我们在楼梯拐角那儿都沉默着,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该说什么。他抬头看着我,等着我开口,那双漂亮的眼睛很认真很安静地看着我,让我有种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错觉。
“那个,苏毓笛……”我尽量平静的语气开口,“凌珑最经是不是惹事了?”
“……”他的眼神忽然冷漠下来,沉默着没说话。
“那个……”我避开他的眼睛,继续说,“如果是真的,你别插手,别管闲事……”
“那不是闲事,”他忽然开口说,声音还是变声期的微微沙哑,但很冷淡,没有温度,“她是我女朋友,她的事我当然会管。”
她是我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这句话在我脑子里回旋半天我才缓过神来,呵,是啊,她是他女朋友,我才是来多管闲事的那个。
“……呵,对,女朋友,我忘了,”我抬头对面无表情的他笑了笑,“如果有什么麻烦的话,恩,还是告诉我吧,我尽量帮帮你、们……”
“不用,我们的事不用麻烦别人,”他冷漠地看着我,说出的话言简意赅,“不用你操心了,没事我走了,快上课了。”
“哦,好……”
我看着他毫无留恋利落地转身进了班,顺手把门一甩就把我隔在门外,我看着刚才他站过的地方,自嘲地笑了笑,小笛,苏毓笛,我们竟然走到这一步,究竟是谁的错。
我和隋朗柯俊宝三个人找了附近所有的巷子口都没有找到,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柯俊宝说去江边看看,我们于是去了江边。
沿着江边转了一会儿还是没有,我们忽然注意到大坝下有个废弃的空地,我们三个人一下子提起了精神一步步走了进去,刚走到拐角就看到一群人有男有女,能有十三四个在那儿打得乱七八糟的,我一眼就看到小笛,他身后护着凌珑,身上没什么伤。我和隋朗柯俊宝对视了一下,然后我们三个一下子拐进去,隋朗大吼了一声,“住手!”
那几个人一愣,全看过来,任行他们看到我立刻一脸惊喜,小笛则是愣住,眼神忽然间复杂起来。我看了看那些人渐渐放下心来,看来不用我们来他们貌似也能搞定,真是多此一举了,受伤的基本都是“敌方部队”。所以很快在我和柯俊宝、一米九的隋朗三个人的入伙下那七八个人没多会儿就趴下了,我们这边基本损失微乎其微,我都觉得乌龙。
我听说这事儿是凌珑在外边惹到一个挺有势力的混子的女朋友,凌珑走到那个被揍得挺惨的女的面前,蹲下身子笑道,“所以我说你别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仗着个男人就狐假虎威,我最看不起你这种靠男人养的窝囊女人!哼。”她起身要走过来,忽然那个女的疯了一样跳起来,血红着眼睛吼道,“凌珑你个臭婊子,我杀了你!!”说着就朝她冲过去,我们所有人都呆住,她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