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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明智一点吧,这怎会是不幸呢?我再不会被蒙蔽,比方说,被绅士的关怀所蒙蔽。我对绅士们追求女性时,花样百出的种种手段,了如指掌。”

他抬起白皙的手,捂在胸前。“那我倒真是有些失望。”他说道,“刚才我就是想恭维你。”

“我不知道绅士们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欲求。”

“也许,在你时常接触的书籍里是这样的,不过在生活中——他们有很多欲求;归根结底,也只有一个。”

“我猜,”我说道,“那就是书里写的那个。”

“噢,不是。”他微笑。他声量压得更低。“人们读书确是为寻求此事,写书倒是为了满足更热切的欲求。当然,我是说,对金钱的欲求。但凡绅士,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象我们这样,并不具有十足绅士派头的人,更是对此孜孜以求。——非常抱歉,令你尴尬了。”

初时我闻言变色,颇为畏缩,此刻又恢复常态。我说道,“你忘记了,我被教养得早已超越尴尬。我就是有些吃惊。”

“能令你吃惊,那我也可心满意足了。”他将手放下。“这对我很重要,”他继续说道,“能为你平稳而规律的生活,留下一个小小的印记。”

他如此婉转谄媚,我的脸颊不禁微微发热。

“你对我的生活,”我说道,“又了解些什么?”

“没什么,仅仅是个人猜度,来自在下对贵府的观察……”

这时,他的声音和神情又变的柔和起来。我瞧见哈斯先生歪着头在端详他,然后他叫道,“你怎么看这事儿?瑞富斯?”

“什么事,先生?”

“霍粹对摄影术津津乐道呢。”

“摄影术?”

“瑞富斯,”霍粹先生说道。“你是个年轻人,我得跟你说说。世上还有哪种情爱之举的记录——”

“记录!”我舅舅颇为恼怒。“文献!时代的灾难!”

“——能比摄影术更完美?李先生认为摄影技术与帕福斯式生活的精神背道而驰。我说它是浮世绘,还有高于生活的优势:当生命终止,为时代大潮所遗忘——尤其是帕福斯式的生活,那放荡的瞬间——而浮世绘会流传下去。”

“书籍就不能流传下去吗?”我舅舅揪着椅子扶手问道。

“书籍可以传世,与文字一起传世。不过,从相片里,你能获得超出文字和语言描述的东西。一张相片,可以唤起英国人的热望,法国人的热望,野蛮人的热望。照片会活的比我们都长久,我将唤起子孙们的情感。它将游离于历史而存在。”

“它摆脱不了历史!”我舅舅答道。“它将因历史发展而腐烂变质!相片所表达的历史不过是过眼云烟!——你看看相片里的人,身穿合身适时的鞋子、袍子,头戴饰品。把相片给你孙子看:他要研究一番那套衣着装饰,然后觉得那些玩意滑稽有趣。他要嘲笑你胡子尖上抹的蜡!然而文字,霍粹,文字——嗯?文字在黑暗之中指引我们,以其自身时尚,为我们勾勒出衣着和肉体。你不这么想吗?瑞富斯?”

“我也这么想,先生。”

“你知道我不会将相片或类似的无稽之谈纳入我的收藏。”

“我觉得你这么做是对的,先生。”

霍粹先生摇摇头。他对我舅舅说道,“你还是认为,摄影术是一种时髦玩意,流行一时就过去了?你得到霍尼韦尔街来,在我店里待一个小时。现在我们有整理成集的相册,供人挑选,我的主顾们都是专为此事而来。”

“你的主顾都是粗鄙之人。我跟他们有什么关联?瑞富斯,你见过他们。你对霍粹生意的档次有什么看法……?”

辩论还要进行下去,他无可回避。他应了一声,然后看着我眼睛,仿佛表达歉意,就起身走到我舅舅那边去了。他们一直聊到十点——是我离开的钟点。

那天是周四。瑞富斯先生要在布莱尔待到周日。第二天,他们在书房查看那些书,我没去书房;晚餐时,他留意着我,之后又聆听我诵读,不过那会儿,他又被叫到我舅舅那边,没法到我身边来。周六那天,我和阿格尼斯在花园散步,没见到他,不过周六晚上,我舅舅叫我读一本古书,他藏品中最精美的一本书——然后,等我读完,瑞富斯先生走过来,坐在我身边,研究起那本古书的精美封面。

“你喜欢这个吗?瑞富斯?”我舅舅见状问道。“你知道这本书异常珍贵。”

“我想一定是的,先生”

“你是否认为,我意指此书印本寥寥?”

“是的,我正是此意。”

“我料到你会这么想。其实,对于我们收藏家而言,衡量藏品珍稀与否,我们另有一套标准。如果是无人问津的孤本,那你会觉得这孤本珍贵吗?这种书,我们称之为废书。不过,二十本一模一样的印本,若有千名藏书家争厢收藏,那每套印本都比孤本珍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瑞富斯先生点点头,“我明白。文本珍贵与否,与它被渴求的程度休戚相关,”他望着我。“这很有意思。有多少人想要我们刚才听到那本书?”

我舅舅扭捏卖弄起来。“究竟有多少人?先生?我将这样回答你:拿这书去拍卖,然后在一边看着!哈?”

瑞富斯先生笑起来。“那是当然,是的……”

然而在他的礼仪之外,他的神情若有所思。他轻咬着嘴唇——他牙齿被深色胡须衬得有些黄,狼牙似的,而他嘴唇柔软,有种令人惊奇的粉红色。他一言不发,我舅舅饮着酒,霍粹先生大惊小怪地抱怨着炉火。

他又开口。“如果有两本书,李先生,”他说道,“被同一位收藏家找寻着,那这书应该如何估价?”

“两本书?”我舅舅摘下眼镜。“一套,两卷本?”

“互为补充的两卷本。藏书家得其一,寻找另一本,以求周全。后一本的价值比前一本,应该会大大增加吧?”

“当然了,先生!”

“我就知道。”

“人们为此类事物付出荒唐离谱的金钱。”哈斯先生说道。

“是的,”我舅舅说道。“是的,当然,你可以从我的索引里发现这类事的参考事例……”

“那个索引,”瑞富斯先生轻声说道;其他人还在谈论着。我们俩坐在那儿听着——或者装模作样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来,望着我的脸。

“我可以问你些事情吗?李小姐?”他说道。见我点头,他又说道:“你舅舅的工作完成后,你要做什么呢?——嗯,你为什么这样?”

我猜我肯定是给了他一个苦涩的笑脸。我说道,“你的问题毫无意义,我回答不了。我舅舅的工作永远也结束不了。那么多新书写出来,需要添加到原有目录中;那么多旧书被重新发掘出来;那么多未知因素。他和霍粹先生要永远争论下去。看看他们。如果他如愿以偿,出版了那个索引,他也只会立刻开始编纂增补本。”

“那么,你会一直守在他身边,”——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你要象他一样献身于此?”

“我别无选择,”最后我说道。“我的谋生之技,为数有限,况且,正如你曾说到,我的谋生之技非比寻常。”

“你是一位女性,”他轻声说道,“年轻,漂亮。——我说此话,并非为了献殷勤,你明白的。我只是陈述事实。你能做一切事。”

“你是一位男性,”我答道。“男性的道理跟女性不同,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肯定。”

他犹豫一下——也许,是在调整呼吸。接着:“你可以——结婚。”他说道。“那是终身大事。”

他说出这句话,眼睛还看着我刚才念过的那本书;我听闻此言,放声大笑。我舅舅以为我是为他讲黄段子发笑,他看过来,点头说道,“你也这么想?莫德?你看,哈斯,连我外甥女也觉得这个太……”

等我舅舅又把脸转过去,不再注意这边,我伸出手,轻轻翻开台子上那本书的封面。“看看这儿,瑞富斯先生。”我说道。“这是我舅舅的藏书章,他每本藏书上都有,你见过这种印章吗?”

那藏书章里有我舅舅的徽记,他自己设计的玩意,颇为巧妙——一支百合,怪里怪气地被绘成阳物模样;根部有石南茎缠绕其上。瑞富斯先生歪着头研究这个藏书章,他点点头。我合上封面。

“有时候,”我眼睛仍看着书,说道,“我觉得,我身上必定也盖了这么一枚藏书章——我也被打了标签,记录在案,上架保存——就跟我舅舅的书差不多。”我抬起眼,望着他的眼睛。我的脸有些热,然而我的声音冷静依旧。

“两天前,你说过,你研究过这所宅子里的规矩,那么,真的,你已心知肚明。我和那些可怜的书籍,都不是拿来做寻常用途的。我舅舅让我们与世隔绝,他称我们为毒药;他说我们会伤害到未及设防的眼睛。还有,他称我们是他的孩子,他拣来的弃儿,从世间各个角落流落至此——有的出身富贵,美丽英俊,有的破旧残败,有的伤痕累累,有的拦腰折断,有的华而不实,有的粗俗下流。虽然他百般挑剔,我相信他最偏爱的,正是那些粗俗下流的;因为那是别的收藏家和读书人抛弃的。我曾象那些书一样,有过一个家,然后又失去了它——”

此刻,我的语气不再冷静。我的理智已被自己的话语压倒。瑞富斯先生望着这一切,随后探身,非常小心地从台子上取过我舅舅的书。

“你的家,”他喃喃低语,同时他的脸凑近了。“那座疯人院。你经常回忆起在那儿的时光吗?你想起你母亲了吗?感觉到她根植于你的疯狂吗?——李先生,你的书。”我舅舅看过来,“你不介意我这样拿着吧?先生,你是否指点一二,这本书的珍贵之处在于……?”

他说得飞快;他的话令我极度震惊。我不喜欢震惊,我不喜欢失去冷静。然而此刻,当他站起身,拿着那本书,回到壁炉边,有那么一两秒钟,我也说不清过了多久。最后,我发现自己的手捂在胸口,呼吸急促。我置身其中的那片阴影,深沉浓重更甚于前——如此地深沉,我的裙子似乎融进沙发的布面纤维里,我的手在心口上起起落落,惨白得象一片落叶漂浮在暗夜的池塘中。

我不会昏厥。只有书中的姑娘,为了绅士能行方便,才会那样。可我猜我的表情惨白古怪,因为当霍粹先生含笑望着我时,他的笑容忽然消失了。“李小姐!”他说道,他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哈斯先生也过来了。“亲爱的孩子,怎么了?”他抱紧我,手放在我腋下。

瑞富斯先生犹豫着没过来,我舅舅看上去颇恼怒。“好了,好了,”他说道。“怎么了?”他合上书,同时小心翼翼地把指头夹在书页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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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gersmith译本[GL]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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