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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河面变宽了,河中央出现了几个小岛,岛上停着些驳船,放养着马匹,绅士不划了,让船在寂静中滑行;还是没人听到我们经过,也没人跑过来看一眼。河道又变窄了,我们继续行进。这之后,再没看到房子,也再没碰到船只了。周围只有黑暗,零零落落的月光,船浆吱吱咯咯,绅士的手起起落落,他胡须之上惨白的面颊。我们在水上没走多远。划到离布莱尔二哩远,他就把船停到岸边,那就是他来的地方。他在那儿留了一匹马,马背上系着一个女用马鞍。他把我们从船上接下来,扶莫德坐到马背上,再把她的包袱拴在旁边。他说道,“我们还要走一哩路,怎么样,莫德?”她没作声。“你得勇敢点,我们就快成了。”

然后他望着我,点点头。我们出发了——他牵着马缰绳走在前面,莫德浑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我跟在后面。我们什么人都没碰到。

我又抬眼仰望星空。你在家里永远看不到如此明亮的星星,如此黝黑清澈的夜空。

马蹄上没钉马蹄铁,走在泥地里,马蹄声沉闷迟钝。

我们走的很慢——我觉得是为了莫德,慢点儿她就不会太颠簸,太难受。可她看上去还是不舒服;当我们到达他找好的地方时——那儿有两三座歪歪倒倒的农舍,一座昏暗的大教堂——她看上去比刚才更不舒服了。一只狗跑过来,汪汪叫着。绅士踢了狗一脚,狗狂吠起来。他带我们走向那座离教堂最近的农舍,农舍门开着,一个男人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提着灯笼。他们一直在等我们。那个女的就是给我们准备房间的:她打着哈欠,打哈欠时还伸着脖子,想好好看看莫德。她朝绅士行了个屈膝礼。

那个男的是牧师,教区牧师——随便你怎么称呼他吧。他鞠了一躬。他身穿一件白色的脏袍子,胡子拉碴的。他说道,“大家晚上好,小姐晚上好。对私奔的情人来说,这是个多美好的夜晚啊!”

绅士只说了一句,“都准备好了吗?”他向莫德伸出胳膊,把她从马上扶下来:她手紧紧抓着马鞍,笨手笨脚地滑下来,一落地就从他身边走开了。她没走到我这边来,就一个人站着。那个女的还在打量莫德。打量着她苍白,坚定,美丽的脸庞,她的病容,我知道这女人在想——我估计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她有喜了,要靠结婚冲喜。或许绅士以前跟她交代事情时,有意让她这么想的。

因为,如果李先生为了他跟她在布莱尔有了一腿,而跳出来妨碍他,那这个说法就对他大有好处了;以后呢,我们可以说孩子流产了。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我思量着,思量了至少五百遍。

我思量这些事,站在那儿看着那女人打量莫德,为她的无礼而暗自恼恨;我也为想到这些而恼恨自己。

牧师走过来,又鞠了一躬。“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道。“还有点小事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

“好的,好的,”绅士说道。他把牧师拉到一旁,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

马甩着头,这时有个小男孩从一栋农舍里跑出来,牵走了马。他也盯着莫德看;不过他的目光由莫德转向了我,看到我,他手轻触帽子,行了个礼。当然,他没看到是她骑着马来,而我穿着她的一件旧裙子,看上去很象个千金小姐;她卑微又畏缩地站在那儿,看上去就象个女仆。

她没注意到这些。她眼睛望着地面。牧师拿了钱,塞进袍子里面的口袋。然后他搓着双手,“万事俱备,好极了,”他说道。“这位小姐要换一下衣裳吗?她想看看她的房间吗?要不我们马上就举行仪式?”

“我们马上举行仪式。”绅士抢在其他人答话前说道。他取下帽子,捋捋头发,挑过耳边的卷发。莫德直挺挺地站着。我走到她身边,把她的头巾竖得好看点,再帮她整理好斗篷;然后我手抚过她的头发和面庞,她没看我,她面庞冰凉。她裙子边上都黑了,仿佛涂了一种悲伤的染料。她斗篷上溅上了泥巴。我说道,“小姐,把你的手套给我。”——因为我知道,她在这双手套里还戴着一双白色小山羊皮手套。我说道,“婚礼上戴白色手套比戴黄色手套要好一些。”

她由我把手套摘下来,然后她站着,双手交叉。那个女人对我说道,“没有花,给小姐吗?”我看着绅士,他耸耸肩。

“你想要一束花吗?莫德?”他漫不经心地说道。她没答话。他说道,“好吧,我想我们得忽略花了,现在,先生,如果你——”

我说道,“你至少应该给她找一朵花!就一朵,给她带进教堂呀!”那女人不说,我还想不起这事儿;可这会儿——噢,连朵花都没有,就让她嫁给他,其中的残忍似乎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我忍受不了这个。我的话冲口而出,几乎有点疯狂,绅士盯着我,皱起眉。

莫德目光转向我,慢慢地说道,“我想要一束花,理查德。我想要一束花。苏也应该有一束花。”

这句话里的每个“花”字,听起来,一个比一个古怪。绅士呼出一口气,烦躁不安地看看周围。牧师也在东张西望,这会儿可能是半夜一点多,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分外黑暗。

我们站在泥泞的草地上,旁边是树枝搭起的黑色篱笆。即使那边儿有花,我们也发现不了。我对那女人说道,“你就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你的花瓶里一朵花也没有?”她想了一下,敏捷地跑回她的农舍;后来她跑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干花,象先令一样的圆花朵,白的象纸,点缀在几根细弱的枝干上,颤抖着,那枝干看上去随时要断。

就这么一束花,我们呆立在原地,看着这束干花,谁都叫不出这花的名字。莫德接过花,分了几枝给我,大部分留在手里。

干花捏在她手里,倒抖得更厉害了。绅士点了一根烟,猛吸了两口,又把烟扔了。烟头在黑暗里闪着光。他冲牧师点点头,牧师提起灯笼,带我们进了教堂的门,歪歪斜斜的墓碑中有一条小路,我们沿小路走过去,那些墓碑在月光下拖出又黑又长的影子。

莫德走在绅士身边,他挽着她的胳膊。我跟那女人走在一起。我们要当见证人。她是克里姆太太。

“从很远的地方来?”她说道。我没答话。

教堂是石头砌的,尽管月光照进来,里面还是很黑。教堂墙上涂着白石灰,不过白石灰已经泛黄了。祭坛和座位上点了些蜡烛,几只蛾子围着蜡烛飞来飞去,有些被烧死在蜡上。我们没坐下,径直走向祭坛,牧师手拿《圣经》站在我们面前。他有点惊愕地看着《圣经》,嘴里念叨着,乱七八糟的自说自话。

克里姆太太呼吸沉重起来,象马一样。我站在那儿,强抑住我那卑微的,不伦不类的一点良心,望着站在绅士身边的莫德,她紧紧挨着他。

我吻过她,我曾将她紧紧拥在怀中,我曾抚遍她全身,我曾经叫她珍珠。她对我比对别人都好,只有萨克丝比太太这样待我。我原本是要陷害她,可她让我爱上她。

她要嫁人了,然后将在恐惧中死去。马上,就不会有人爱她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看到绅士望着她,牧师抱着书咳嗽起来。他已经照例询问过,在场是否有哪位有充足理由说明他面前这对男女不可成婚;他眼睛翻上去,看着自己的眉毛,等了一秒钟,教堂里静悄悄的。我屏住呼吸,什么都没说。

于是他继续主持仪式,他望着莫德和绅士,跟他们问了同样的问题,说什么,到面对上帝裁判的那一天,他们得屏弃心中所有秘密;那么最好现在就放下这些秘密,并且接受这些秘密。

又是一阵静默。

他转向绅士。“你会,”他一股脑儿地说道——“你会一生都拥有她,尊敬她吗?”

“我会的。”绅士说道。

牧师点头,又面朝莫德,问了同样的话,她稍事犹豫,然后开口。

“我会的。”她说道。

这时绅士的背影看上去轻松点了。牧师从衣领里抻抻脖子,又清清喉咙。

“由谁把新娘交给新郎?”他说道。

我坐着没动,直到绅士转过来看我,他头偏一下,我走上前,站在莫德旁边,他们教我该怎么样抓着她的手,再把她的手放到绅士手里。我觉得叫克里姆太太干这个,实在比什么都强。她没戴手套,手指僵硬冰冷,象是用蜡做的。绅士握着她的手,说了一遍牧师念给他的话;然后莫德握着他的手,说了同样一番话。

她声音很轻很细,好象一阵烟雾,在黑暗中扶摇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绅士拿出一枚戒指,他又抓起她的手,把戒指套在她手指上,其间一直在重复着牧师的话,他会尊敬她,给她他的所有。那戒指戴在她手上,看起来有点怪。烛光下那戒指似乎是金的,可是——后来我看到它——那是假的。

那是个假戒指,假的不能再假了。

牧师又念了一段祷文,然后抬起手,闭上眼。“上帝已让这对新人结合,”他说道,“没人能将他们分开。”

诸如此类的话。

他们就结婚了。

绅士吻她,她站在那里摇摆着,仿佛头晕似的。克里姆太太低声说道,“她不懂自己干了什么,看看她吧。过一会儿她就会明白了——象他那样的壮汉,嘿嘿。”

我没转头去看她。如果我转过头去,我会揍她的。

牧师合上《圣经》,带我们从祭坛走到他们结婚登记的房间。在这里,绅士写下了他的名字,莫德——她现在是瑞富斯太太了——写下了她的名字;克里姆太太和我把名字写在他们名字下面。绅士教过我怎么写“史密斯”;可尽管如此,我写起来还是笨手笨脚的,我感到羞耻——羞耻,为这个名字!这房间很黑,味道闻起来很潮湿,房梁上有什么东西在呼扇着——可能是鸟,可能是蝙蝠。

我看到莫德盯着那些黑影,好象生怕那些东西会突然掉下来。

她的手指从我胳膊上滑落下来,她倒下去,跌到枕头上;我呆立着,手不知该怎么放,为她的样子,她的言语,她忽然升高的声音而害怕;我怕她会尖叫,或者昏过去——我害怕,上帝惩罚我吧!她会哭出来,哭声会被绅士或者克里姆太太听到,他们就会知道我吻过她。

“嘘!嘘!”我说道,“你现在跟他结婚了。你不一样了,你是个妻子,你得——”

我忽然停住,她抬起头。楼下的灯光被拿起来了,在移动着。

绅士的靴子声又在窄窄的楼梯上响起来。我听到他放慢了脚步,在门口犹豫着,也许他在犹豫是不是该敲门,就象他在布莱尔敲门那样。最后他用指头慢慢拨开门闩,走了进来。

“你弄好了吗?”他说道。

他带进来一股夜晚的寒冷。我没说话,没跟他说,也没跟她说。我没看她的脸。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黑暗中,我穿着斗篷和裙子,和衣躺下,抓过枕头盖住脑袋。夜里每次醒来,我都能听到,面庞下面的稻草垫里,小东西的爬行声。

第二天清晨,绅士来到我房间。他穿着衬衫走进来。

“她想要你帮她更衣。”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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