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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通往她卧房的门,就像我原来猜测的;当然,这个房间还有另外一扇门,通向我的卧房,通向我昨晚偷听她呼吸声的地方。现在看来,那举动真的非常愚蠢,现在我已经看到了墙壁另一边的一切。只是一间普通的女士房间——不是特别宽敞,但也是足够宽敞了,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味,高高的四帐杆卧床,老式的遮篷。我不确信如果自己睡在这样一张床上是否会打喷嚏:我想那遮篷里一定有很多灰尘,死苍蝇和蜘蛛,因为它看起来至少有九十年没人动过了。床已经被稍稍整理过,不过上面还是散乱着一床被子——我把它折了起来放到枕头下面;有一两根落发,我拾起来扔到了壁炉里。女仆的工作真是琐碎阿。壁炉墙上是一面很棒的老式镜子,镶着灰色和银色的大理石。这旁边是一个老式的立式衣柜,雕刻着花和葡萄,黑漆漆的发亮。我敢说这位小姐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衣柜,因为里面仅仅乱七八糟堆着六七件很薄的内衣,就已经让架子嘎吱作响了,还放着有一个装衬裙的篮子,这个篮子抵住了柜门,所以门只能虚掩着。看到这里,我再次为莫德没有母亲感到难过:否则她母亲肯定会让她扔了这些古董,而去买一些更时尚讲究的东西。

(以下部分由爱吃士多啤梨的猪翻译)

不过有一件事是在兰特上讨生活的人必须要知道的–如何打理贵重物品。我要整理那些袍子—它们都是又小又短又女孩的样式,拿出来抖抖,把它们好好的放进柜子里。然后我把一只鞋子压在一条衬裙上让它平整。在这之后,门自己关上了。这里一边是一个壁橱,令一边是一个梳妆台。上面放满了刷子还有瓶瓶罐罐,还有配的一套精美的抽屉。当然这都归我打理。我把抽屉打开,里面的放的满满的,全都是手套。比商店里的手套都多。最上面那个放的是白手套;中间放的是黑色真丝的;黄色软皮的就在最下面。

每一副手套的里面,靠近手腕的地方都用深红色的线绣了字,我想那应该是莫德的名字吧。其实吧,我挺想用剪刀和大头丁把这些字给弄掉。

当然,我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我只是把那些手套整齐的放好。我再一次巡视的整个房间,确认自己已经熟悉了所有地方。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是一个小木盒子,上面还镶了象牙,就放在她床边的小桌上。

盒子是锁上了的,我拿起来时它还发出了沉闷的咔吃声,就近的地方没有钥匙,我想她把它随身带着,说不定就在一串钥匙中。这锁是那种很简单的锁,其实逆只要有一个铁丝就可以很容易的打开了,不会比扔只蚌到水里让它打开壳更困难。我就用了一根她的发卡。

木盒挺顺利的打开了,里面衬有绒布。接口是银的,涂了油使它润滑。我不确定里面会放了什么—说不定是绅给她的东西,什么纪念品呀,情信呀,定情物啥的。但是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袖珍人像,框在金像框里,还配了一条褪了色的绸带。那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有一对慈爱的眼睛。她的打扮是20多年前的那种,像框也很老式了。她虽然长的不太像莫德,不过她应该是莫德的母亲。但是如果她是的话,莫德不把它带在身上而是锁在盒子里的做法倒是挺奇怪的。

我对这个疑惑了好久,看着这幅人像,翻看有什么记号之类的,直到那个像框在我手上都变暖了。突然间我听到了动静,由房子的某处传来的,我想那会是谁呢?但不管那是莫德,玛格丽特,或是斯泰尔斯太太进了房间,发现我站在打开的木盒边,手里还拿着那人像,我就完了。我忙吧东西放回去,用发卡把它重新锁上。那发卡我为了撬锁折过,我把它收在身上。我不想给莫德看到而联想到我是个小偷。

收拾完这些我就无所事事了,我站近了窗边。在11点的时候一个女仆拿了一个托盘进来。一看到那银质茶壶我就说:‘莫德小姐不在这儿’。但其实这茶是给我的。我尽量淑女的把茶喝进去,好让它喝久一点。我把托盘放下了,打算帮那女仆走一趟。当她们看到我把东西拿到厨房去的时候,那里的女孩们都盯着我看,厨子说话了:‘嗯,我从来都不会认为玛格丽特不够神出鬼没。你或许要去跟斯泰尔斯太太谈谈了。不过呢,你去跟菲小姐谈谈更好,她到是从来都不会骂人懒的。’

菲小姐是一个爱尔兰女仆,现在患上了猩红热。虽然对她自鸣得意不是啥好事,不过我也不想当啥好人。

我什么都没说。我想:‘你们不喜欢,莫德小姐还是喜欢我的!’起码呢,她是唯一一个,在这里的人,对我说过友善的话。突然间我渴望时间过的快点,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快点看到她。

起码在Briar你总会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12点整,再过个半小时,我会走到后楼梯,站那儿直到一个客厅女仆走过,她会带我去图书馆。这是一个在一楼的房间,你呆在那里准会成为一个大学者。在通向图书馆的门旁,有一个木盾,上面镶了好多配了玻璃眼珠的动物的头:我站在那儿,把手指放在那些小白牙上,等着钟敲下1点的钟声。透过门传来莫德的声音-很虚弱,很慢,好像她在跟她舅舅念书似的。

当钟声一响,我松开了手,去敲门。一个细细的男声要我进去。

我先看到的是莫德,她坐在桌旁,面前放着一本书,她的手放在书面上。她的双手露在外面,那对小小的白手套旧放在一旁,由于她做在台灯边上,灯光直照着她的手指,在书页的衬托下,她的手苍白的就像尸体似的。在她的上方还有一扇窗,玻璃上涂了黄色的涂料。房间的其他地方,都是柜子,柜子里都是书,你无法想象的多。真是太多了。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呢?我看着它们就颤抖。莫德站了起来,合上她面前的书。她拿起那双手套把它们戴上。

她抬头望向右面,房间的更深处,由于门挡着,我看不到是谁。就听到一个声音说:

‘什么回事?’

我把门再推开一点,看到了另一扇窗,更多的柜子,更多的书,还有另一个大桌子。这张桌子上由好多纸,也有另一盏台灯。坐在那儿的是李先生,莫德的舅舅;接下来我会好好的形容他。

他穿了天鹅绒的外套,天鹅绒帽子,上面还有短短的红色羊毛绒,以前可能是上面的装饰绒吧。他手上拿了一支笔,面前的纸是空白一片的;不过他的手倒是黑的,不像莫德的手干干净净的。他的手都染成了印度墨水,像一般的男人手上会给烟熏过似的。他的头发都变白了。下巴刮的光光的。嘴巴挺小的,一点血色都没有。但他的舌头,都是黑的,应该是他舔手指翻页造成的。

他双眼昏黄虚弱,带了一幅眼镜,带绿色的,他看到了我,问:

‘你他妈的是哪位?

莫德在系她手套上的扣子,轻轻的说

‘她是我的新女仆,史密斯小姐‘

透过李先生的绿眼镜,我看到他的眼睛抬起来了,变的更昏暗了。

‘史密斯小姐,‘他看着我不过对他的侄女说道:’他跟上一个一样是天主教徒吗?‘

‘我不知道,‘莫德说’我没问过她,你是天主教徒吗?苏珊?‘

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只好说:‘不,小姐,我不是‘

李先生马上捂起了他的耳朵。

‘我不在于她的嗓子,‘他说,’不过她可以安静点?柔和点吗?

莫德微笑说:‘她可以的,舅舅’

‘那她在那里打扰我干吗?’

‘她是来接我的。’

‘来接你?’他说‘钟响了吗?’

他把手扯向他背心上的表链,扯出一个古老的大金转发器,歪着脑袋听着打鸣声,张开了他嘴巴。我看着莫德,她站着不动,手不住的摆弄手套上的流苏;我往前站了一步,示意要接她。但正当他看的我的动作时,这老头突然像木偶戏里的潘趣先生似的抽搐,他黑色的舌头也伸出来了。

‘那手指!女孩’他叫着‘手指!手指!’

他把他黑色的手指指向我,还不住的摇笔,墨都飞出来了。我后来发现他桌子前面的地毯上都黑了好大一块了,所以我想他是时常的摇笔吧。不过在当时他的举止太奇怪了,话声很尖锐,我真吓死了。我想他应该是时常的发作吧。我又走上前一步,但这令他叫的更疯狂了。后来莫德走了过来拍着我的手臂。

‘别害怕,’她轻轻的说。‘他指的是这个,看‘她指给我看,在我脚下,有一些黑色的地砖,就在门道根书柜之间,上面有一个黄铜制的手伸出了一个手指。

‘舅舅在不在意仆人看着他的书,‘她说,’但他害怕他们会弄坏他的书。所以他要求不可以越过他房间里的这个记号。‘

她把她的拖鞋放在了记号上。她的脸像蜡似的滑,声音像水似的柔。

‘她看到那个了吗?’她舅舅问。

‘是的’她答,收回了她的鞋,‘她看的很清楚,她下次会注意的,是吧,苏珊?’

‘是的,小姐,’我说,我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要看谁说。这所有的对我来说都太新鲜了,盯着出版物看就会弄坏它们?不过天知道呢。再说了,这老头真古怪,给我见识了这一招,我都分不清这是不是真的了。‘是的,小姐,’我又说了一遍,‘是的,先生’我又说。

我行了一个屈膝礼。李先生哼了一下,死死的透过绿眼睛看着我。

莫德扣紧了她的手套,我们准备离开。

‘让她学温柔点,莫德,’他说,当她推开我们后面的门时。

‘我会的,舅舅,’她低声说。

现在走廊看上去更暗了。她带我走出去,上了楼梯到了2楼,去了她的房间。那里早就放好了午饭,还有放在银茶壶里的咖啡。当她看到午饭的内容时,做了个鬼脸。

‘鸡蛋’她说,‘软软的,就像你应该有的温柔一样。你觉得我舅舅怎么样,苏珊?’

我说,’我想她一定很聪明吧,小姐。

‘还在写一本,嗯,字典?’

她眨了眨眼,点了点头说;‘对,就是字典,费时的体力活。我们才写到F。’

她看着我,好像想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似的。

‘厉害,’我说。

她又眨了下眼,把勺子放到鸡蛋上,摇着上面的蛋黄。当她看到蛋黄蛋白弄成一团,又作了另一个鬼脸。‘你要把它们都吃了,’她说,‘你吃了他们,我呢就吃这些面包黄油。’

这里有3个鸡蛋,我不知道她是嫌弃它们什么,这么挑剔。她把它们放到我面前,我吃了,她坐在那里看着我,拿起一小片面包,喝了一口咖啡。

她看了看她的手套,上面有点污渍,她揉搓了许久说:‘看,有点蛋黄印子,就在我手指上,天哪,这黄色在我的白手套上看着真恶心!’

她为这污渍很不开心,一顿饭的时间都皱着眉头。当玛格丽特进来拿走托盘,她回去了她的寝室,再出来她的手套又洁白如新了-她到她的抽屉里拿了双新的。后来我去她寝室放煤的时候,找到了这双旧手套,在壁炉的后面,已经烫变形了,看上去像小娃娃的手套。

她的的确确是个正常人。她想绅在兰特街时说的那样疯狂,或是不正常吗?我想不是的。我觉得她只是有点孤独,有点书呆子气还有点沉闷而已,不过谁呆在这样一个房子里不会这样呢?午饭过后她走向窗边:天是灰的,还下着小雨,但她说她突然有兴趣去散步。‘那,我应该穿什么好呢?’她说。我们跟着就站到她衣橱前,挑选外套,帽子,还有靴子。这就花了快一个小时。我想消磨时间才是她的目的吧。当我笨拙的系着她的花边鞋带时,她把手放在我手上说:

‘慢慢来,急什么。又没人等着我们,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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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gersmith译本[GL]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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