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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他们更像是一个魔术师,能从外套、袖子里会变出一些小书本、丝帕还有手表;甚至是首饰、银餐具、黄铜烛台、衬裙——有时会是整套衣服。他们一边把这些东西全部往外掏,一边说“可都是些好东西!”埃比斯先生会摩拳擦掌,一副期待的样子。但是在验货的时候,他会沉下脸来。他是一个面相温和的人,看起来非常诚实可靠--面色苍白,胡须整洁。不过一旦他沉下脸,你可能就有麻烦了!

“破烂。”他会边摇着头边说,手里摆弄着一张纸币“难出手呀。”或者是“烛台?我上个星期才搞了一打上等烛台,都是从怀特礼堂那里偷来的。一点用都没有,出不了手,也扔不了.

他起身,装作一幅估价的样子,却好像怕刺激对方不敢出口。接着他说出价格,小偷就急了。

“埃比斯先生,这点钱不值得我专门穿过伦敦桥过来一趟,您总得讲点公道吧!”

但是埃比斯先生已经取过钱盒在桌上数起钱来:一先令,两先令,三先令—数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可能会停下来。那小偷盯着发亮的银币,就好像野兔一样,正是因为如此,埃比斯先生总是会把他的硬币擦得噌亮。

“5个行么,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会一脸诚挚的对他耸耸肩,“我也很想这样,孩子。可是不能再高了。如果你能给我带来点不一样的东西,我会给你更好的价钱。可是,这些---,”——朝那堆丝的、纸的、铜的上面一挥手——“这都中看不中用。我这是跟自己过不去。我这是从莎克斯比太太的婴儿嘴里抢饭吃。”

他把这几个先令递给那小偷,小偷把钱收好扣好衣服,清清嗓子或是擦擦鼻子。

接着埃比斯先生就好像变了一个人,再次走到他的钱盒子那,“孩子,早上吃了没?”

小偷儿会回答:“一点都没呢”

然后埃比斯先生会再给他六个便士,告诉他无论如何要用这些钱去吃顿早餐而不要乱花。偷儿会说“你真是个好人啊,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每次都能从这样一个小偷身上赚到10-12先令,虽然一切看起来是诚实公平的。当然,他关于破烂或者烛台的说法的确是大大言过其实:他当然清楚黄铜不是洋葱。当偷儿走了之后,他会对我眨眨眼,再次搓着手,兴奋地!

“苏,你能不能去那块布来,把这块弄干净?还有你能不能—如果莎克斯比太太现在用不着你的话—能不能为这些手帕作点针线活?只需要用你的小剪刀或者别针儿稍稍、轻轻地来:这可是上等的细麻布——明白吗,宝贝?——要是太使劲儿就会弄破的……”

我相信我学到字母的方式是这样的:不是靠把它们写下来,而是靠把它拆下来。我是从一块标记着苏珊的手帕上学到的自己的名字。至于正规的阅读,我们才不费那个劲儿呢。莎克斯比太太可以做这个,而且她必须做。埃比斯先生会认字,而且还会写字。但是,对于我们中的其他人,这种事儿也就想想罢了。就好比希伯来语和翻筋斗,虽然对于犹太人和杂技演员很重要,但是你没有必要去学它.

反正我就是这样想的。但是我会数数,因为我要处理硬币。真币我们会留下来,假币太亮,我们要在出手前用黑色涂料和油脂把它弄脏。这个我也会。至于丝绸和亚麻,我们会用特殊的洗涤和积压的办法把它们处理的像新的一样。珠宝我会用普通的醋擦亮。银盘我们会用来吃晚饭—不过仅仅一次,因为那上面有花纹和印章;然后埃比斯先生会把杯子和碗一起熔掉制成银块。对于金器和锡器它也是同样处理。他从不冒险,所以他是可以信任的。每件被带到咱们厨房来的东西出去的时候都变了个样。只是来的时候走前门—兰特街上的门—出去的时候走后门。后门那里没有街道,只有一条隐蔽的小路和一个黑黑的小庭院。站在那里,你也许会感觉自己无路可走;但是,事实上,那儿确实是有路的,只要你知道如何找到它。这条小径会把你带上一条漆黑蜿蜒的窄道,通向铁道的拱门;通过这些拱门中的一个--我不能明确的描述出具体是哪一个,虽然我能认出—可以到达另一个更加黑暗的窄道,这是一条通向河边的近道,但却不为人知。我们知道有两三个人在那里摆渡。那而的拐角处住着咱们的同伙—埃比斯先生的侄子,我的表兄。我们厨房里的那些赃物通过它们到达伦敦的各个角落。任何物品,绝对是任何物品,我们都可以带出来,用惊人的速度。我们可以在八月的时候运送冰块,而不让它的一个角落有任何溶化的机会。我们也能运送夏日的阳光—埃比斯先生总能为任何东西找到买家。

总而言之,被送到我家的东西没有多少是难以出手的,相反都是能很迅速的出手。事实上只有一件,来了之后就走不了—一件能抵抗住来自运货通道强大拉力的东西—一件埃比斯先生和莎克斯比太太似乎从未考虑过要标价的东西。

没错,我指的是我自己。

对此,我要感谢我的母亲。她的故事是个悲剧。1844年的某个晚上她来到了兰特街。她来的时候,“大肚子,带着你”莎克斯比太太形容到—那时我还小,不懂事,还以为她大概是说我妈把我塞在她衬衣后的口袋里,或者是缝进她外套的夹层里。因为我知道她是一个小偷。--“多了不起的小偷呀”莎克斯比太太会说“胆大,帅气!”

“真的么,莎克斯比太太?她漂亮么?”

“比你还好看。脸和你一样,尖脸,清瘦。我们把她安置在楼上。没人知道她在那儿,除了我和埃比斯先生—因为她自称被四个区的丨警丨察局通缉了,一旦被抓住,将被绞死。她干啥了?她说只不过是偷窃而已,我想应该是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她非常坚强,因为在生你的时候,她居然都没有哼哼一声。她看了看你,亲了亲你的额头;付给我六英镑托我照顾你—全是上等金币。她说她还有最后一桩买卖要做,一桩能让她发大财的买卖。她说完事之后会回来找你。

一次一次的,莎克斯比太太重复着这个故事,每一次,她都以平静的音调开始,但却以颤抖的声音结束,眼里噙着泪水。因为她一直在等我的母亲回来,但是我的母亲一直没有回来。取而代之,传来的是可怕的消息。我母亲搞砸了那桩能让她发大财的买卖。她用刀杀死了一个试图保住自己盘子的男人。她的同伙出卖了她。丨警丨察抓住了她,她在监狱呆了一个月,然后他们把她绞死了。

他们绞死了她,就在贩马场监狱的屋顶上,那时人们都是这样处置女杀人犯的。站在我出生的那间屋子的窗前,莎克斯比太太看着那个绞刑台。

在那儿你可以把绞刑架看的一清二楚—大家都说那是南伦敦最好的风景点。在执行绞刑的日子里,人们愿意付一笔可观的钱,为了能在那个窗口前得到一个站位。虽然有些女孩会在木板“嘎他”落下是发出尖叫,我不会。我甚至从未眨一下眼或打个冷战。

“那就是苏珊.契德”有些人会小声议论.“她妈因为谋杀而被绞死。她应该很胆大吧?”

我喜欢听他们这样议论。谁会不喜欢呢?但是事实上—我不在乎别人是否知道,现在—事实就是—我一点儿都不胆大。要胆大到看到一个人被绞死而无动于衷,那可不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情。我怎么会为一个从未见过的人伤心呢?我想我妈被绞死了的确是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她被绞死的理由让我觉得可笑,为了一个盘子杀死一个吝啬鬼,而不是为了什么邪恶的事情,譬如扼死某个小孩。我想她让我成为了一个孤儿也是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很多我认识的女孩,她们的妈妈或者是酒鬼,或者是疯子,她们憎恨她们的母亲,无法与之相处。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有一个死掉的母亲。

我更宁愿要莎克斯比太太这样的。她的好可圈可点。我只被托付给她照顾一个月,但是她却照顾了我七年。如果这不是爱,那什么是?她本可以把我送去救济院。她本可以不理会我的哭声把我丢弃在破烂的摇篮里。但是,她却如此珍视我。她让我睡在她的身边,她的床上。她用醋洗亮我的头发,可以说,视我如珍宝。

但是,我压根不是珍宝,连个小珍珠也算不上。最后,我的头发也变得非常普通。我的脸也是平平常常一张脸。我能撬锁,能配钥匙;我能从弹一下硬币,从振动的声音分辨它的真伪。--但是,谁都会做这些事情,只要有人教。我身边的别的孩子来了只待上一阵,跟着就被他们母亲领走,或者找个新妈妈,或者就死掉了;当然,没人领走我,我也没有死掉,相反,我长大了,直到能独自拿着装着杜松子酒的瓶子和银勺在摇篮间穿梭。埃比斯先生有时似乎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我觉得,就好像突然发现其实我也是件货品,奇怪为何我能在这呆上这么久,以及他可以把我出手给谁。但是当人们谈论到—无论现在还是过去—血浓于水的问题,莎克斯比太太的脸色就会沉下来。

“到这来,我的宝贝,”她说。“让我看看你。”然后她会把用把手放在我的头上,用拇指轻抚我的面颊,她看着我的脸,若有所思“我能从你身上感觉到她,”她说。“我感觉她正看着我,就像那晚一样。她认为她会回来并且带给你财富。可怜的孩子,她怎能预料到她再也无法回来呢!你会发财的。你的,苏,还有我们的,和你的一起…”

很多次,她都这样说。每次当她发牢骚或者感叹地时候—每次她从一个摇篮边直起身,锤着酸痛的背的时候—她的目光会找到我,然后她会变得神清气爽,无比满足。

至少还有苏,她会说,生活是艰难,但是我们还有苏,这就够了…

我就让她这么想去;但是我以为我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曾经听说她自己很多年前也有过一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死掉了。我想当她凝神注视着我的时候,她看到的是这个孩子的脸。这种想法让我颤抖,得到一份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爱,而这份爱本应属于某个我从未见过的人,这种感觉是怪异的。

我以为在那段日子里,我完全的懂得什么是爱。我以为我知道一切的一切。如果你问我未来会怎样,我敢说我会说我会帮人照看婴儿。我也许会结婚,和一个偷儿或者销赃人。我十五岁的时候,有个男孩偷了一个扣环送给我,说想吻我。不久只有,有另外一个男孩,常常站在我家的后门,用口哨吹“锁匠家的女孩”,显然是想让我脸红。莎克斯比太太把他俩都赶走了。无时无处,她都小心翼翼的照看着我。

“她想把你留着嫁给谁?”那些男孩会问。“爱迪王子?”

我想兰特街的人认为我反应迟钝—与机灵相对应的迟钝。也许是吧,以波柔的标准来判断的话。但是我认为自己是足够精明的。在一个从事如此生意的房子里长大,你多少会懂得什么是什么—就是说什么该收,什么该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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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gersmith译本[GL]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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