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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讲一个故事,别问我真假。不管有没有人在听,我都认为有,所以我会讲完。也许故事真的还没完,也许只是我自己不愿从中醒来。不论怎样,我都可以空空的前行。

听得很多人跟我说我的心理年龄很成熟,心态老成,但我又确实正值花样年华,只是没了一些期待。我经历了什么?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明明觉得要刻骨铭心的东西也渐渐淡化,有时候真的莫名惶恐几十年之后再记不起曾经心悸的瞬间,那美好而混乱的青春。至此我似乎就已经开始忘却?当我真想写下些东西的时候,我又不知从何下手。所以,赶在忘记之前,用文字把回忆储存在这儿,多年以后愿还能记起来翻翻旧城往事。

昨日夜间与朋友们聊逝去的感情,聊那些稀里哗啦莫名流过的眼泪。我不禁忆起某次因放假要短暂的分离,我与诺相拥近乎哭了一夜,早晨醒来床上到处是擦眼泪的纸巾,我想那一夜一定是我到此流过最多的一次泪。依稀还能感到当时阵阵的心疼和清晰看见的诺的脸庞。我将此事告诉锦,锦只是淡淡的回到:那都是两三年前的事啦!我如梦初醒一般,是啊!两三年前的事啦!原来,都已经那么远了。又如同在昨天。

我依然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诺的场景。我是带着自卑和惶恐踏入那所高中的的,因为我本不该属于那里,父亲花了一大笔钱送我进去,为了所谓的考上好大学,为了所谓的未来。偶然回首可能这就是我与诺的缘分,相遇然后只为分别的缘分。那天,诺穿着白色的中长衬衫,黑色七分打底裤,清爽的短发。她是背对着我的,但我依然能感受到她强大的气场,让人不敢轻易的靠近。后来,一次与诺闲聊,诺告诉我那不是第一次见我,她第一次见我是在学校门口,我顶着烈日站在一堆行李旁,穿着长裤长袖(我与她为此争论过,我清楚的记得我穿的是短袖,她非说是长袖),眼神恍惚。然后诺裂开嘴角说:那时候就觉得这小孩儿傻傻的感觉,穿这么多不热吗?

忘了我和诺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甚至忘了我们在怎样的场景下开始了淡淡的友谊。她是那么的优秀,比我想象中更出色。当她用很正式的流程和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竞选语文课代表在讲台上侃侃而谈时,也许大多学生都认为她太过认真,但我却看到她周身闪光,对待事情的认真。熟络之后,每每空闲时光,她的周围总有一群人,男男女女,或是聊天,或是问题,或是大着问题的旗号聊天。她是在我们眼里是那么的优秀,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自我审视,陪不陪与她做朋友。是的,那时候我真的自卑,自卑到骨子里,我与人的交流仅限于周围的人。

若是非得追究谁对我走着最初的改变,那必定是凌,我与凌同桌近三个月,我们相处融洽,他是一个很腼腆的男孩儿,那种不用怎么用功就可以轻易取得好成绩的人,至少在我看来,他是我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好成绩中最聪明的一个。许是我在他身上找到一些共很聪明同点,比如喜欢安静,喜欢独处,喜欢发呆。和凌越发深的交流,我们俩的世界变得不安静了,有些闹腾。再过了一些时日,我惊慌的发现我竟然对凌产生了依赖,这种突如其来的依赖感使我不安。后来也发现凌也似有若无的对我示好,抽屉里常常会有各种零食,我不坦言拒绝,他也不明白说破。但是仔细想的时候,我又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悄悄的有些许疏远,一段时间我和凌之间的相处非常尴尬。我和诺还是淡淡的相处着,我们总是一大群人,很少有与诺独处的时光,但我总是默默的关注着诺的一言一行,越发疯狂滋长着想要更近一步的想法。

我是什么时候对诺有着超越朋友之情的感情的?也许是在我生病时趴在桌子上,她也趴在我对面,为我塞上一只耳机,听同一首歌时。可能在她看来这不过是朋友间再平常不过的举动,但我看着她近在咫尺的面庞,打量着她很好的皮肤,粉粉小小的嘴唇,尖尖的下巴时竟有些慌乱,并且很难压制。她真的很漂亮,气质很像佟丽娅。

介于与凌尴尬的相处和在心中疯狂滋长的要与诺更近一步相处的想法,我换了座位,新座位在诺的旁边,同桌,第一排,老师的眼皮底下。我既兴奋又苦恼,兴奋的是能有更多的机会了解诺,苦恼的是我真的很有压力跟她同桌,我们真的查很远,不说其他就学习这块儿我只能望其项背。就这样,我和诺便开始了同桌的日子。

念书的日子大抵如此,寝室,教室,食堂三点一线。在我和诺的朝夕相处之间,我也渐渐的了解了更多关于诺的以前。在上高中以前她都是在江苏念书的,怪不得城市气息那么重,因为中考发挥失常,又是外地人便转学回老家了。我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但也就到好一点的朋友那用我们还是一群人,风风火火,除了上课,我还是很少有时间与诺独处。

某日,由于早上太过匆忙我和诺都没来得及吃早餐,早修课诺一直跟我说她很饿。下课我便飞奔食堂,教学楼离食堂有一定距离,我们教室又在七楼,来回一趟那不是一般的累。我拿了牛奶跟面包,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我兜儿里只有2.5!失落的放回了面包,只拿了牛奶,又飞奔回教室。当我喘着气把牛奶放在诺桌子上时,看着诺不可思议的表情时,我异常满足。至那以后,我们更近了一步。

在发现我对诺有着别样感情之前,我从不认为我会为了某个喜欢的人而死缠烂打,穷追不舍,但是我是真的将这两种技能都充分发挥到诺的身上了。这是否可以说明人的潜能真的很强大?总之,我天天跟着诺,与诺半步不离,亲密相处间诺对我也越来越照顾。

当真要提笔写东西时,很多事都涌上心头,杂乱无章,所以写得有些混乱。前几日锦跟我说诺发了一条微博,内容:“我有千万种想见你的理由,却少了一种见你的身份”。也许我们心底都不在乎非要个名分,但又确实需要这个身份才有继续的勇气,所以我们都没有勇气了么?

诺的生日是在十一月,在我认识诺的第一个十一月时,我和诺还是那种不咸不淡的交往。陪在诺身边的是另一个女孩儿——语,语也是从外地转学来的,她俩很合拍,语不会讲我们本地方言,于是全班就只有她俩用普通话交流。说到语,有一个人不得不提,他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的男孩儿——明,痞痞的穿着,痞痞的声音,但是他竟然用他痞痞的形象成功竞选上了班长。由于都是班干部,诺与明的交往很频繁,语也不是一个愿意安静的女孩儿,他们三时常打打闹闹,关系甚好。后来,在一个明媚的秋日下午,我与诺相互靠着坐在学校的银杏林闲聊,我百般追问诺是否曾喜欢过明,诺紧了紧握着我的手,轻笑着说到:“也许吧,也许曾有些好感,谈不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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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故事,别问我真假[GL]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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