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罢了。
试想人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生,谁没一段求而不得的感情,就让这个人成为她绝口不提的半生喟叹。
她根本没有爱人的能力,所以大概也不是那么所谓的爱,就是习惯了沈臻的存在。
漫长的一生改掉个不良习惯还不行吗?
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不然还要怎样、还能怎样?
她绝对、绝对不能再打扰沈臻了,绝不能再无耻纠缠。
这次她说到做到。
真的。
只是想起这个人念起这个名字,心里依然是长久的郁气难平。
她真觉得郁卒。
分开现实她可以承认,不,是已经认了,但是沈臻怎可以那么毫无根据随意地断定自己是在戏弄她的感情。
何来戏弄?她分明认真。当真是一片丹心。
除她之外,她没有为谁做饭洗衣过,也没有和谁上床**,有过就这样和这个人过一辈子的想法。
她对她的忍耐和在意独一无二,她为她一点一点地做出以前从来不做之事,她为她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
她难道感受不到这些么?
非要说出这样令人伤心伤肺的形容。
假使这是她对自己狠心分手的报复,那很好,目的已成功达到,她胜利了。
在这个问题上绕多了,最后满脑子只剩下:这般罪名,她应该要像革命先烈一样,宁死都不能承认这莫须有的罪名。
她觉得她很有必要为自己辩驳。
就算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也有为自己的罪行自我辩解的权利吧?
还好脑子里尚有根细弦揪扯着:罗敷已嫁,她想作甚?不应该这样丢人现眼。
如此反复纠结。
她大概并不是对沈臻难以忘情,她只是不愿意这个她在乎的人如此形容自己对她的心意而已。
骨子里悲观之人一贯在乎自己的所谓形象。
66、
还是断续地偶遇着陆希。
当然,这次数可以用一个手的手指头数清楚。
最意外的一次,是初到C市不久,她计划买房子,那段时间叔叔婶婶陪着她到处看楼。
某天中午,她带着他们去吃饭。
是有些惯性使然,她带着他们去了那家陆希曾好几次不怕麻烦从A市开车也要来的私房菜馆。
吃晚饭走出电梯时,她瞥见斜对面有个人,身量纤瘦,米色风衣,直黑长发,看起来和陆希很像。
接着电话,心里告诉自己不会那么凑巧的,再定睛一看,那个人正看着她,有些失神。
真的是陆希。
她心里说不出的惊愕。
她走了过去,陆希还是楞着。
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好巧啊,在这吃饭?”
这时她似乎神游回来了:“摁,是啊,你也是?”
她点点头,“陪我叔叔婶婶来的。”
“哦——”
“那我就先走了。”她对她说。
“你开车小心。”哦,她还记得自己车技很渣,驾照补考了好几次才到手。
就这样告别。
静水微波。
大概又过了大半年,陈辰女儿出生,她趁着周末约了读书那会儿很要好的学姐一块去探望。
拿着大包小包上楼时,忽然听到脚步声,因这是较老的教工宿舍,楼梯较窄,她拿着东西,学姐走在后面,想给那个走下来的人让路。
一张熟悉、吃惊的脸出现在她面前。
是陆希。
她手扶着墙,脸色看起来很不好。她注意到她穿着细高跟,猜到估计是扭脚了。以前她也总是这尿性,每次穿每次扭脚,雪雪呼痛还乐此不彼,到后来她坚决地把她所有的高跟鞋占为己有,逼着她穿平跟鞋才罢。
学姐看了看认出来:“唉,原来是陆希,你也来看橙子?”
“嗯,刚好这星期回来。”
“这么快就走啦,要没事的话,今晚一起聚个餐怎样?难得碰见。”
“不了,我有急事才走的,不然肯定在橙子家蹭饭的,她妈妈厨艺赞得不得了。”
“那好吧,我们先上去了。”
陆希说着再见,很快地下楼了。
大概不过分钟的碰面。
这全程,她和关系般般的学姐寒暄着,却连一个字都不曾对自己说。
如同约定那样。
分明这是自己想要的“彻底”,可是心里为何隐隐不舒服。
去了陈辰家中,陈辰对她说:“这也太不巧了,阿希刚走没几分钟。”
“我们在楼下碰到她了。”学姐闻言道。
陈辰问:“你们有没有说什么?”看着她说的。
她摇摇头,陈辰瞪大了眼睛,“我知道她昨天回来,连哄带骗才把她叫来的,欸,算了,我也算是服你们了!”
“怎么回事啊?”学姐一头雾水。
陈辰看看她,“没事!”
的确是没事。
这样不见面是好的。
这样心志坚定地不回顾过往是对的。
不耽误她是对的。
她催眠似地告诉自己。
然后时光匆匆又一年多过去。
再次偶遇是在高中同学的婚礼上。
那天见她,倒是开怀模样。
她在不远处注意着她,黑色裙子,长发落肩,还是她钟爱的简单干净却不失雅致的样子。
那桌她的同学居多,玩闹地很嗨。
晃神着,忽然有人叫她:“沈臻,快过来!”
她望过去,原来是陆希那一桌的人在叫她。
走过去,有人往她手里塞了一瓶酒,“来,沈臻你快给陆希满上,这家伙比总理还忙,连你结婚都没影,该罚……”
陆希酒量一贯可以,她也就是顺势而为,倒了大半杯,递过去给她,“众望所归,这杯不喝是不行的。”
她看着自己,有些笑意,没有说话,拿过那杯酒,几乎是一口干了。
在座的纷纷叫好,又有人趁机倒酒。
陆希推脱不过,连着被灌了好几杯,看着隐隐有继续闹的苗头,她忍不住劝道:“可以了啊,放着新郎新娘不闹,捉弄陆希算什么事情?今天省省吧,要闹等她结婚了再来。”
大伙便也不再继续。
她转身回自己那桌,再回头,看到陆希正往门外走,刚被灌了不少,她有些担心,看着,忽然,她也回头看了看。
这一眼让她很快地把头扭开转身走。片刻,再去看时,门口已经没了人影。
心里说不出是伤感还是惆怅。
她们之间,如果无法摆脱这种偶尔的见面的话,是不是会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加,越发无所谓,终成淡漠路人。
人间别久不成悲。
这也好。
67、
陆希觉得自己并没有故作姿态地对沈臻“念念不忘”,以彰显那可笑的款款深情。
最不屑一顾是相思。更遑论那已是马后炮的怀念与眷恋。
她很认真地断定自己肯定能好好遗忘这个人的,即便不幸可能要耗时过久,但终究这样不见面下去的话,还是会如云烟淡忘。
或许某天再见她,只会有些惆怅地想起,哦,我原来曾那么在意过她。
毕竟谁会这么傻这么蠢这么看不开为一个已经不可能的人伤春悲秋、失魂落魄地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
这种事不太会发生在理性现实的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