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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总和沈姐说了几句,就揽着我的肩膀向外走去。当时我脑子很乱,因此没有听清楚她们说的是什么,只是隐约记得提到过我的名字。下楼的时候,林总放开了我的肩膀,走在我的前面。

走到车旁,她从后备箱里拿了两瓶矿泉水,扔了一瓶给我。我们坐进车里,相对无言,各自饮水。我的手依旧有些发抖,尽管我很努力的在掩饰,但依旧被她发现。

“丢人吧,没办法,没见过世面。”我用一种自嘲的口吻说出这句话,但这根本不是什么自嘲,而是我真实的感受。她可以坦然的进行这样的行为,可我只是看了一次就觉得承受不住。

“还知道怕,说明你是个好人。”她的语气很平静,就像没事发生过一样。

“这种事儿……也属于潜规则吧?”我侧过头看着她问。她笑了笑:“特例而已。”

我的情绪慢慢平复了下来,深呼吸了几次,才敢继续开口问她:“那……其他人知道吗?”我想的是,她干的这种事儿,会不会就是小乔等人视她为女淫棍的原因呢?

“不知道,”她也侧过头看着我:“这是秘密。”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想问她更详细的事情又不敢问。又想起了她揽着我的肩膀时那种温软的感觉……

“沈法官也是L,她最喜欢那种高高瘦瘦的T,所以我也是投其所好。那单大案子就要经她的手,虽然还要等着走程序,但是先下手总是没错的。”她的语速很慢,就像妈妈给孩子讲故事催眠的语速一样。可我一点也不困,起初的震惊过后,我对这件事抱有了极大的兴趣。

可能是我闪烁着求知欲望的目光晃着她了,她眯了一下眼睛,那样子很像要捕食的母豹子。“你刚才看到的那间房子,还有那三个人,都是我养起来专门干这种事的,还有几个人有这样的爱好。有男有女。你如果想在这一行里立足,出人头地,要学的不是法理、法条,或者什么辩论技巧,什么公平正义,你只需要学会一点:和人打交道。秘诀也是一句话:投其所好。”她的眼睛里泛着寒光,真真把我吓住了。咱只是个平头老百姓,从小到大都是个老实的不能再老实的孩子,上大学之前,我连作业都没晚交过呀!

看着我被吓住了的样子,她将眼里的寒光收了起来,露出了一个温暖的笑容:“放心吧,除非你想要爬到我这种高度,否则不会接触到这些龌龊的勾当的。所里边不也有很多普普通通的律师吗?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这样的事情的,世界还很光明,正义也还存在。”说完,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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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那时候,我和她的关系就像是学生和老师,如果说的具有‘中国特色’一点,就像是师傅带徒弟。她总是告诉我许多我不曾接触过的阴暗面,是的,只有阴暗面,阳光的一面她从来不和我讲。每次被她洗脑之后,我都觉得世界真黑暗,外星人快来占领地球吧……

正是因为这样,我对她的过去愈发好奇。她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是怎么成了业内有名的交际花的?又是怎么成了属下心目中的女魔头和女淫棍的?她和小谢到底是什么关系,真的是包养与被包养吗?我在她心目中又是什么地位呢?老实说,这些问题我最想知道的还是最后一个的答案……

“送货上门”后的一个月里,我跟着她参加了N多的饭局和酒会,为此也置备了N多件行头。那段时间,她经常上着上着班就从办公室里出来,冲我一挥手,带着我去弄头发、按摩、购物,总之是各种糜烂和腐败。越是这样,事务所里的风言风语就传的越厉害,我被她‘包养’似乎已经被定为了事实。小乔也因此疏远了我,其他人看见我更跟看了瘟神似的,避之不及。我就这么因为被林世芳女士塑造出的形象而成功的被孤立了。

我和青姐报怨过,而且我也只能和青姐报怨,除了她我已经没有任何朋友了。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对林世芳产生了一种依赖,上班的时候总是期盼她能够带我出去,让我能离开这种沉闷又不友善的空气。

一个月后,那个超大标的的案子已经开始走程序了。那是一单清盘的案子,就是公司被老板们玩的差不多了,申请一下破产,而我们事务所就是去接管这个需要清盘的破公司。这里面的油水在哪儿呢?比如说,破公司欠了你的A公司好几千万,你很着急,因为这个破公司的东西拍卖完了只剩下一个亿了,而除了你的A公司,还有从B到Z25间公司都和它有债权债务关系,而且都是上千万。如果它不优先还欠你的钱,你就拿不到钱了。同理,那25间公司也是这么想的。而我们事务所,就能够让它先还给A,或者先还给B。

当然,除了这种油水,还有什么托管费呀,办案费呀,总之是各种费。神马叫肥差,这就是典型的例子。

这个案子启动后,全所上下洋溢着一派欢乐的气氛,空气中都飘散着钞票的香气。只要是能插一手的,都动用了各种关系想来插一手。我和林总开玩笑,说这个案子比最红的花魁都红,而且男女通吃,人人想插。因为这句话,她溜溜数落了我三天……

正因为这样,我这个人见人躲的哥斯拉一跃成为全所的大红人,认识不认识的都变着法的和我打招呼、拉关系,最狠的是一个姓林的小律师,因为他我发现老林家真是出人才。他每天都给我送早、午饭,如果加班的话还会送晚饭。而且奇怪的是,他送的还都是我爱吃的。我开玩笑的问他,就不怕我喜欢上他?林律师吓的脸都白了,不住的说‘不敢,不敢’。这句话很长一段时间成了我最喜欢的笑话。

最尴尬的是小乔,对我近也不是远也不是。但林总还是把她调了进来,当然,这和我无关。别说那时候我和她还没什么,就是有了什么,在工作上她是绝对不会受我影响的。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加班,她基本上算是住在办公室了。我也弄清楚了她不吃午饭的原因,这位姑娘在不吃东西的时候,头脑会特别清醒。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越饿越精神。多么妖孽的属性呀……

房子也在我爹的严格要求下顺利完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我成功搬家,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独立生活。来暖房的,除了家里的亲戚外,就只有青姐一个人了。她买了好多小家电,什么烤面包机呀,榨汁机呀,豆浆机呀,酸奶机呀,我嘲笑她是妈妈桑,送了一堆‘机’给我。

超大单在林总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不过其他合伙人看她的目光总是极其不友善。这里面的明争暗斗、波涛汹涌就不是我一个小助理能知道的了。

我和她的关系,如果硬要形容的话,更多的是一种不明的暧昧,就是说,连暧昧都是不清不楚的。她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理解成上司关心属下、师傅照顾徒弟是可以的,但要是理解成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的特殊感情的萌芽,也一样可以说的通。

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了一段日子,林总忽然扔给我一单案子。按说我是个助理,虽然已经过了司法考试,但是没够实习期,是不能单独执业的。不过林总给我的案子,是挂她的名字,只是大部分事情要我独立完成。

她跟我说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奇怪,以她的身份是不会接这种毫无油水的案子的。就是个小业主,被一个已经破产的大公司拖欠了十几万块钱。这种案子随便扔给事务所的哪个律师都行,人家还得对她感恩戴德的。因为这种官司是稳赢的,只不过当事人拿不到钱罢了。

但是当我看到诉讼所在的法院时,我就明白这个女人的意图了。F法院,是她做书记员的地方。

“这个……”我笑着摇了摇头:“做不了。你接它干嘛呀?多掉价呀。要不给林律师,或者小乔,我看他们谁去都比我好。”我故作轻松的做着无谓的反抗,林世芳定下的事儿,天皇老子也改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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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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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不一定遇到玛丽——只为记录曾经的经历[GL]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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