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旧房子一有大雪就会停电,房东来了几次之后就懒得来看我们,我打给她的时候,她让我自己到地下室去把闸给拨上来就是了。所谓的地下室,就是按摩店的房间。我硬着头皮,拉着对面的博士到地下室,战战兢兢的环顾那里的房间,里面有一张按摩床,但都是粉红色的灯光,粉红色的墙。我赶快按房东说的把电闸调好,就冲回房间去了。博士住了一会儿就被调回国了,三楼也只有我一个人住,有一天回家,看到对面的门开着,把我吓到了,因为楼下大门经常不锁,所以其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进进出出。我拿着雨伞,站在门口叫:“里面有人么?”没有听见声音,我慢慢的往里面走,看到里面是一个比我房间要大的房子,还有一个小阳台的。应该是门被吹开了而已,我悄悄的把门关上,回到房间里去了。有一天晚上,快10点钟了,我准备到楼下把洗好的衣服收到房间,把自己的门拉上了才发现没有带钥匙,我成功的把自己锁在门外。电话没有带,不能给房东打电话,也不能睡厨房吧,穿着一身睡衣,身上没有一分钱。走到楼下试图找那对大学生情侣,他们没在家,只好到按摩店碰碰运气,恰好看到妈妈生在收店,立刻抓住她很有礼貌的说:“我忘记带钥匙了耶,请问你有我家钥匙吗?”她说:“我不知道耶,这里有好多钥匙,你拿去试一下吧,不行我得帮你找房东,你穿好少衣服啊,要我给你一件外套吗?”“不用了,我先去试着开门,不妨碍你收店了啊。”被按摩店小姐关心了一下,让我觉得好羞愧,平常真不该对她们那么冷漠,看见她们好像看到鬼一样,赶紧闪。但是,话说回来,她们有我家钥匙也确实让我觉得好恐怖,以后晚上得把门牢牢关好。幸亏有她我才不至于睡大街呢。

搬到DOWNTOWN,除了头一周没有跟大眼猪联系,之后还是忍不住隔三差五的给她打电话发短信,担心她一个人面对小菜。听大眼妹说,小菜的追求从暗示到明示,他已经把话说到:“你跟我在一起吧,我很喜欢你,我会照顾你的。”

大眼妹回答他说:“可是你有女朋友,我有男朋友,你还是好好的和你女朋友一起,对她好一点吧。”

小菜说:“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可以立刻跟她分手的。”

大眼妹说:“你还是好好和你女朋友在一起吧,我有男朋友了,我很喜欢他。”

从那时候开始,小菜和我有了共同的敌人,就是JOSH。不过,从理智上来看,小菜真的做的很恶心,什么叫做“你跟我一起,我会和她分手的”?是想脚踏两条船,还想给大眼妹冠上“抢别人男朋友”的名声么?用大眼妹的话说:“如果真的那么喜欢,就先分手,然后好好追求才对吧。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已经占据了很有利的地理位置了。”说实在的,如果大眼妹最终还是不选择我,JOSH和小菜,我觉得JOSH要强很多。所谓的强很多不在于家境,而是对大眼妹的用心。看的出来,JOSH是很喜欢很喜欢大眼妹的。

当然,我的嫉妒心和伤痛胜过了理智,我和小菜站在同一阵线,一起狂骂JOSH。可能因为同病相怜,我把我和大眼猪的事情告诉了小菜,那是我做的很错很错的一件事情,大眼妹也因此在之后受到了伤害。

每天忙忙碌碌的上班下班,回家做饭,觉得好累好累。其实和现在比起来,那时候的工作量已经很轻了,因为新人,能做的东西也不太多。我想,最主要是心累吧,每天上班,勤奋的工作,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不会期盼着下班,因为下班还是一个人,公司的环境比家里的环境要好很多倍,所以,还是留在公司好啊。齐偶尔会来陪我吃个晚饭,他也很忙,经常加班到9点10点的,把可以陪我的时间都腾出来陪我,还要骗他妈妈说他在加班。

与此同时,大眼妹找了她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她现在正在做的工作。我当时好替她高兴,我知道大眼妈妈给了她好大的压力,我也知道我把她一个人扔那里让她和小菜一起生活她应该更大压力。当我听到她找到工作的时候心里无比高兴,好像我也舒了一口气一样。只可以说,我还是很爱很爱她,也有点恨她,就是很复杂的情感。(写到这里我好想调侃她一下:夏副总好!哈哈,如果把英文翻译过来就是这么叫的。)

不知不觉又到了三月底,又到了大眼妹的生日。今年生日,大眼妹来到我所住的城市,我却离开了。去年期盼着今年生日的时候大眼妹可以来这里发展,我们可以一起庆祝。大眼妹确实来发展了,可是我们却不能一起庆祝。因为,JOSH要来。本来,我想要回去和大眼猪过生日的,但是我听到JOSH要来,就立刻打消那个念头了,我不想看到他们在一起幸福的样子。

礼物当然还是会送的,在我正在很头疼送什么的时候我看到有人把一盘水果花送给我的一位女同事。我第一次看见水果花,下面是花盆,然后上面插了沾有巧克力的被切成各种图案的水果,既漂亮又可以吃。我看见这么可爱,立刻在网上订了一小盘水果花给大眼妹,还嘱咐要订做有“25”这个数字的水果插在所有水果花的最上面。很显然的,大眼猪不喜欢我送的水果花,她觉得没有心意,而且我连回去见她一面都没有。相反的,JOSH花了好大的心思,一针一线的缝了一只好大的娃娃,有半个人那么大。(不过说真的,那只东西真的是四不像,不是我有偏见,而是真的是四不像,太丑了。每次看见都想向它甩几拳。每次搬家我都想丢掉她,但是我知道大眼猪会不开心,所以,到今天那只东西还躺在我的BASEMENT那里。)在此之外,JOSH还一早起来,煮了汤,放在保温瓶里,把汤和他自己一起空运到O省。为此,在大眼猪抱怨我没有花心思送礼物的时候,我感觉非常生气。我其实也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份礼物的啊,凭什么说我没心思。我气的疯掉:“是,没有你的JOSH送的礼物有心思。你就好好过了的生日去吧。拜拜!”立刻果断的挂掉。

生气的连眼泪都被堵着,胸口也被堵着,就是憋得很。尽管晚上很少上街,一来疯子多,二来天气冷,那天晚上被气疯了,不觉得冷也不觉得害怕,一个人走在遍地是雪的市区里想试图冷静一下。走着走着,走到了酒铺,买了一瓶有椰子味道的RUM,回到家独自一人喝闷酒。其实,我只喜欢和啤酒和葡萄酒,威士忌,朗姆酒,伏特加都不是我喜欢的。朗姆酒进入口中好难喝,正符合我当时的心情,好痛苦。喝着喝着,酒精开始进入了我的细胞,我开始慢慢的放松自己,愤怒慢慢的离开,剩下的只有痛,好痛,心好痛,从小声哭到是无忌惮的大声哭。心越痛越想喝酒,希望酒能够麻醉自己,可是越喝越痛。后来,喝到昏昏沉沉的时候,自己爬到床上睡着了。我当时很希望,第二天醒来就不会痛了,或者第二天醒来我就可以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在这个世界里,去一个不会痛的地方。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叮当,麻醉药也会过,第二天醒来,我依旧睡着那破房间里面,我依旧要上班,认真的上班。依旧的心痛,除了多了胃痛之外,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借酒消愁,愁更愁就是这样了吧。那些日子,酒成为了我的好朋友,我喝过啤酒,后来觉得度数太低不喝了,我换了度数高点的葡萄酒或者玫瑰酒,比朗姆酒等烈酒度数低很多,不至于让我喝醉,但只是可以让我放松自己,慢慢的入睡。因为喝酒的关系,我的体重暴涨了7,8公斤,彻底变成一个好胖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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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腿和大眼妹的故事--记我们17年来的一路成长[GL]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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