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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裴正海一下子清醒了,很快恢复了镇定,故作轻松地一笑,“开个玩笑,的确是有些舍不得,但是,我老了,能力不行了,不如你这个后起之秀。小于,不,于老板,里面谈。”

进了裴正海的办公室,很快签好了合同。经纪人任务完成,先走了。裴正海起身送经纪出门,于春明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带着胜利者的姿态,得意地向空中喷出一口烟雾。

“别在店里抽烟。“裴正海回到办公室,看见春明在室内吸烟,立刻上前阻止。于春明迎视着裴正海的目光,嘴角弧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又吸了一口,微仰着头,向上吐出一个旋转的眼圈。裴正海突然意识到合同签完,店已易主,眼底涌起一丝不易觉察的悲凉。

于春明微笑着,两手插在西服裤兜里,慢慢踱步到裴正海的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曾经,裴正海就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对他颐指气使,交代他一件又一件工作。他则卑微地站在对面,对他的吩咐唯唯诺诺,唯命是从。曾经不止一次,他接受裴正海下达的新任务,转身离开时,指甲狠狠地戳进手心。面对裴正海的呼来喝去,他一忍再忍。如今,他们的位置对调了。他坐在了这个宽大威风的老板椅里,裴正海则一脸落寞站在他的面前。

于春明抬起一条腿,把脚放在了桌子上。又吸了口烟,把烟灰往桌上弹了弹。仰起头,脸上的笑意愈加舒展,睥睨的姿态充满了浓浓的挑衅意味。

裴正海看着于春明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微微皱了皱眉,他把手里的一大串门店钥匙扔到桌子上,冷冷地说了句,“祝你生意兴隆”。

于春明拿起钥匙,突然看见裴正海的办公桌玻璃板底下,有一小块裁剪成心形的纸,那颗心里,“奕霏”两个字落入眼底。

这两个字春明太熟悉了,他和这字体相熟了多年,看见奕霏的签名,就像看见奕霏盈盈地站在他面前。而这一刻,这个熟悉的字体,出现在裴正海的桌子上,看起来是那么的刺痛、锥心,仿佛他又看到了奕霏和裴正海相拥着离开餐厅的那一幕。

于春明心中的恨意再次涌起,“裴先生,你的桌椅不带走吗?”

“不搬了,省的麻烦,你留着用吧。”

于春明又狠狠地看了一眼那两个字,“裴先生喜欢收集旧物,尤其别人用过的东西。我和你不一样,别人用过的东西,我不想再碰。”

裴正海听出了于春明话里的意思,他非常愤怒,却克制住了自己。两个男人相互对峙,沉默了几秒。裴正海走过去,从玻璃板底下拿走了那块纸片,冷冷地看了一眼于春明,漠然离去。

裴正海的确很恼火,尤其于春明故意示威,炫耀似的在他面前装腔作势的派头让他十分不悦,但很快他就不生气了。他相信,现在的市场如此低靡,这么大的店铺任凭他这个经商多年的老手都难以为继,为了节省租金和开销,迫不得已把店铺转让,搬到别处。于春明一个菜鸟,就算抢走了他所有的客户,独自支撑那么大的门面也是相当困难的。他料到于春明会有栽跟头那天。如此一想,他不但不生气了,心里还有一丝庆幸。

(409)

裴正海走后,于春明在诺大的店里来回走了几圈。最后在自己曾坐过的员工位置上默默坐了很久。这是一个他工作了几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曾经他就是坐在这里度日如年,卑躬屈膝,苟延残喘,恨不得分分钟想逃离,而现在一个华丽转身,他以主人的姿态,又重新回到了这里,人生真是充满了玄幻。

于春明搬进裴正海的公司后,在世界日报上刊登了两条广告,一个是招聘员工,一个是分租店面。他把招聘广告在店铺橱窗上也张贴了一份。

一天中午,杨兰又来到了曼哈顿。她是刻意到裴正海的公司附近,想“偶遇“裴正海的。杨兰在马路对面徘徊了很久,这时于春明从店里走了出来。

杨兰认得于春明,当初,就是他把她引见到裴正海面前。于春明也记得杨兰。她来店里找过裴正海几次,于春明都在。

“有事吗?”于春明问。

“你们招销售员?”

杨兰从橱窗里看到店铺空空,很纳闷。

“新店开张,急需员工。你有兴趣吗?”

“裴正海生意不做了?那他现在到哪去了?”杨兰吃惊地问。

“不清楚,你可以直接打电话找他。”

“哦,我不找他,只是随口问问。”

“那你是真的想应聘?以前卖过货吗?有经验吗?”

杨兰看着于春明,突然脑子一转,“有经验,以前我给sis公司做过推销,裴正海以前卖的拖鞋都是从我手里订货的。曼哈顿这一带的店铺我都熟悉,很多都是我的客户。”

杨兰对裴正海一直念念不忘,却找不到任何借口和理由再去找裴正海,她想知道裴正海现在怎样,去了哪里,为什么结束了生意。带着这些疑问,她毫不犹豫地表示对应聘感兴趣,她想通过于春明了解裴正海更多信息,毕竟他是裴正海以前的员工。

于春明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杨兰,既然曾经是奕霏挑选的人,奕霏的眼光应该不差,“你可以来试工一个月,如果做的好,薪水可以再高一些。“

杨兰欣然答应。于春明的新公司开业,杨兰成为了于春明的员工。

(410)

杨兰带着目的,来到于春明公司上班,为了找机会接近裴正海,杨兰经常和于春明攀谈,有意无意打听裴正海的各种信息。聊的时间久了,聊的内容也就多了。杨兰通过于春明知道了裴正海的发家经历,于春明则通过杨兰了解到奕霏在一年之内卖了二十个货柜的网拖,这令他非常震惊。以前,裴正海说过,奕霏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于春明在奕霏的仓库门口也亲眼看见如火如荼的生意场面,但奕霏是怎样一步一步做起来的,他从不知道,对此他充满了好奇。

杨兰见于春明听的很有兴致,就眉飞色舞地讲个不停。她滔滔不绝地炫耀着她是怎样和曼哈顿的店商老板谈判,多么的能言善道,把几千箱的鞋子成功的销售出去。十几个推销员里,她是如何拔得头筹,当上了销售经理,又和奕霏到迈阿密做商展,帮她拿下海量订单等等。

于春明从杨兰的描述里,仿佛看到了奕霏创业打拼的样子,曾经和奕霏一起生活中的画面不知不觉映入脑海。

一次,奕霏津津有味地在看《雍正王朝》,春明看她那么喜欢那部剧,就故意问她,为什么雍正能成帝王。奕霏回答,雍正在几个皇阿哥里看似最平庸,可他隐忍谦逊、韬光养晦、懂得蛰伏,既有帝王之才、又有君子之德,更有伯乐识人之智,有胆识有谋略,因此必得天下。于春明看着奕霏闪亮的眸子,很是惊奇,一个女孩子不追韩剧,却对历史这么着迷,说的还头头是道。如今看来,一个人能否成事和她的性格喜好还是息息相关的。于春明一直以为奕霏安于过平稳温暖的小日子,没什么经天纬地的梦想。现在想想,奕霏的确是能做大事的人,只是当时时机未到,她的一些潜能和志向还没被激发出来。

于春明依然从其他进口商拿货。作为一个批发商,没有自己的产品是很难赚到大钱的。自己做进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奕霏靠卖拖鞋,在短短的时间内赚到一幢豪宅,可见,拖鞋的利润丰厚,于春明不是没考虑过,只是帮裴正海设计的商标被控侵权后,让他对拖鞋心有余悸。

可于春明又一琢磨,守着租金如此昂贵的一个门店,这么好的地理位置,总是从别人那里调货也不是长久之计,总要有自己的产品才行。既然早晚都要开始,就从奕霏进口成功的一个产品试行,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奕霏能卖掉二十个货柜,那他卖掉一个货柜应该不是件难事。

于春明下定了决心,于是向杨兰打听拖鞋的厂家。杨兰想到裴正海进了一个货柜的网状旅游鞋,没卖出去后对她的埋怨和辱骂,有些犹豫,“还是别订了,如果卖不出去,你该怪罪我了,我不想担这责任。”

“放心吧,既然是奕霏合作过的厂家,肯定不会有问题。”

于春明却信心满满。

杨兰诧异,于春明竟然也认识奕霏。当她得知于春明是奕霏前夫时,杨兰更是惊诧不已。她好奇地重新打量着于春明,瘦高的个子,带着一点书卷斯文气,五官清秀,面容也很帅气,但和裴正海相比却显得有些呆板,不像裴正海成熟老道,心思缜密,风趣幽默,处事圆润。

于春明竟然是奕霏的老公,又曾是裴正海的员工,而裴正海和奕霏又是那么亲密,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令人匪夷所思。她喜欢裴正海,裴正海却喜欢奕霏,而现在,她又和奕霏的前夫每天一起共事,听起来是多么乱套又滑稽。

杨兰对裴正海越来越无法理解了,可女人就是这样,越是看不懂、得不到,就越想得到。杨兰对裴正海的喜欢不但没减少,反而因为好奇而更加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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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余生想把你忘记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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