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东西的高飞,不耐烦的一脚把门踢开:“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克莱尔是你女儿,我是她叔叔,你却说这些屁话。”
眼镜撇嘴:“你是克莱尔的叔叔又怎么样?又不是亲的。我们可不像你们华夏人似的,最擅长的就是假惺惺,我们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身为克莱尔的父亲,看到优秀男人就想介绍给女儿当男朋友,这也是很正常的。”
眼镜说得不错,因为西方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
“屁话少说,我找你来是有正事。”
等王晨进屋后,高飞反脚关上了房门,把怀里的东西放在了沙发上:“王晨,这是眼镜,我和你说起过他的。”
“啊,你就是那个前欧洲的杀手之王?”
王晨眼睛瞪大,看着眼镜的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
“你老公说错了,我不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现在我要是出世的话,欧皇(欧洲当前最牛比的杀手)得找个凉快地方歇着去。”
眼镜淡淡的笑了笑,很绅士的问:“高夫人,你想喝点什么?红酒,还是冰镇啤酒?咖啡?冷饮?”
“白开水吧,谢谢。”
王晨含笑道谢后,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四处打量屋子。
屋子里除了一组沙发和茶几,还有个饮水机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眼镜刚才说什么红酒咖啡的,纯粹就是在胡说,幸好王晨没有说要喝冷饮。
眼镜走到饮水机前,扭头笑着说:“这房子是昨天刚买下来的,家具还不怎么全。不过这儿可不是我的,是你老公的,我在这儿只是帮着照看一下。”
王晨一愣,问高飞:“你在这儿买了房子?”
高飞抬脚搁在茶几上,点上一颗烟:“是啊,我委托眼镜给买的。以后就要在冀南定居了,自然得有自己的房子才对。”
“这就是我们的家?高飞,你也太……”
王晨欲言又止。
高飞问:“你是不是觉得这地方环境不怎么样?”
王晨点了点头。
王晨在来到小区前时,就看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住民小区了,里面贩夫走卒的啥人都有,也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总之,说点自大的话,这地方还真不配她和高飞住。
在她看来,她和高飞的小家,就算不是那种面朝大海的别墅,也得在南郊风景秀丽的地方,毕竟他们两口子现在是有钱人了。
高飞笑了笑,说:“这种地方,才接地气。说实在的,我原本在老宅住来着。”
“得,以后别跟我提那地方。如果真住在那儿,我敢说用不了三天,我就得去精神病院。”
想到方家老宅,王晨脸上浮上了心悸的神色:“你愿意在这儿住就住吧,我也没太大的意见。不过,稍后的装修我来设计才行。”
高飞回答:“这个没问题,我都嘱咐眼镜了,只管买房子,暂时搞几组家具就行的。”
“沙发、茶几、冰箱都是从超市随便选的,也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们的心意。”
眼镜给王晨端过来一杯白开水,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我敢保证,你们肯定对一件东西特别满意。”
王晨扫了眼空荡荡的屋子,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窗。”
眼镜说:“足够大的窗。”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否:“不可能吧?从丝帛上来看,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就算当时是用鲜血写就的,但随着血液凝固、发挥,到现在也早就看不出来了。”
“她对血腥气很敏敢。”
高飞看了眼王晨,说:“要不是她当时忽然恶心,我也想不到这是血书。”
“到底是什么东西写成的,这个很简单,只要找个有显微镜的化验所化验一下就能确定的。”
王晨插嘴道:“也许,是我感觉出错了,误导了你。”
“嗯,说的也是,用什么写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我们读一下,看看能从中找到什么秘密。”
高飞觉得王晨说的很有道理,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她面前。
“好,那我先给你们读一遍。”
王晨说道:“不过最好是有纸笔,我把这些小篆用简化字写出来。”
纸笔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小区内的小超市内就有的卖,高飞很快就买回了王晨所要的东西。
为了能让王晨精心工作,高飞让她去了卧室内,坐在那张超大的窗上,关上了房门。
出去买纸笔时,高飞特意买回了几袋熟食,和两瓶白酒,与眼镜俩人对饮。
“我去京华的这几天,这边没什么动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