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风铃慢慢抬起头时,瞳孔已经有了扩散的现象,她用还算完整的左手抓着草根,用左脚蹬着地,艰难的向前爬行,像一只背负着房子的蜗牛,嘴里喃喃的说着:“果、果果,妈、妈妈带你回家,带你——回家。”
“妈、妈!”
安归王终于喊出了这个字眼,紧咬着牙关,伸出双手,就像落在岸边的鱼,扒着地面:“妈,我们回家,我们——回家。”
“好孩子,你终于肯叫我一声妈了。”
上官风铃的欣慰的扭头,笑着看了安归王一眼,满脸深深的褶子,骤然绽放开来,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皱纹开,瞳孔散,人将死。
上官风铃却没感觉到这些,欣慰的笑了笑后,继续向前爬行,边爬边问:“果果,到……到家后,你告诉妈妈一声,我……我好休息一下。”
“好,好,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安归王徒劳的拔着地面,狠狠点头,猛地一吸鼻子,趴在母亲耳边,喃喃的说:“妈,妈,你休息一下吧,已经到家了。”
“好,好,终于到家了,我终于可以放心的休息一下了……唉,好累。”
上官风铃长长吐出一口气,向前爬动的左手,动作骤然停住,不再动。
“妈,妈,到家了,我们到家了,终于到家了,真好。”
安归王翻身从上官风铃背上滚下,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气绝身亡的母亲搂在怀中,看着那个站在不远处的黑影,语气平静的说:“你从我们家离开时,别忘了替我们关上门。”
“好,我一定不会忘记,替你们关上门!”
那个黑影此时已经清醒了,缓缓走过来举起了手中的刀子,就像他死去的同伴那样,语气中全是尊敬:“安归王,您太累了,也该好好休息休息了。”
“是啊,我太累了,真的太累了,是该好好休息了。”
安归王语气从容,慢慢闭上眼时,低声说道:“谢谢你。”
“不用谢——走好!”
黑影双膝一屈,扑通一声的跪倒在安归王面前,双手举起军刀,对着她的心脏部位,狠狠刺了下来!
他已经被这对母女对活着回家的渴望所感动,这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妻子,想到了黑夜中仍旧亮着的卧室灯光。
那灯光是那样的温暖,吸引人。
他已经决定,等完成任务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陪着妻子,以后再也不接任何任务。
啪!
就在黑影举刀刺下时,黑夜中却忽然有枪声响起。
黑影身子一颤,刺下的动作顿住。
安归王闭眼等待‘回家’的那一刻来临时,一声枪声穿透了雨打芭蕉扇的声音,传进了她耳朵中,让她下意识的睁开了眼。
然后,她就看到双膝跪在她面前,双手举刀准备送她‘回家’的黑影,身子猛地一颤,随即缓缓向后栽倒,刀子落在了他自己身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空气中的血腥味道,越加的强烈了一些。
“是谁在开枪?廖无肆吗?”
安归王嘴角带着一丝讥讽,心想:廖无肆还真会把握完成任务的时机,这的确是个妙人儿。
不过,当一个娇小的身影,受惊的兔子那样,从旁边灌木丛内跑出来后,安归王才知道她想错了。
来人不是廖无肆。
竟然是颜红——冀南北山集团的副总,颜红。
一道及时亮起的闪电,让安归王认出了颜红。
安归王只知道红姐是沈总的后娘,和她所扮演的高飞很熟悉,甚至有些让人怀疑的亲密,却不知道俩人之间,曾经发生过那种最为亲密的关系。
所以呢,看到颜红忽然天降神兵般的出现在这儿后,安归王先是一楞,随即猛地明白了什么:这个外表娇小的小女人,和高飞的关系绝对不一般,要不然她怎么会来这儿?
安归王不知道颜红是怎么来岭南的,凭着她那点小本事和胆量,又是怎么跑来群山起伏的密林中,并躲过那么多凶险的。
但这些已经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颜红来了。
“她是不是会很失望,在知道我不是高飞后。”
安归王看着小心翼翼走过来的红姐,忽然很想笑,哭着笑。
边哭,边笑。
“高飞,你不要紧吧?”
红姐窜出灌木丛后停步,左右看了一眼,才小心翼翼的绕过几具尸体来到安归王面前,单膝跪地费力的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我、我不要紧。”
其实现在安归王已经真的支撑不住了,但她却不愿意在从没有看起过的颜红面前,表现的那样软弱,故意挺了下胸膛。
“不要紧就好,这就好。”
红姐松了口气,随即眉飞色舞,语气中全是得意:“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红姐我在莽莽群山中躲藏、寻觅你很久了,没想到会在你最危险的时刻,忽然出现在你面前。这绝对是天意,天意呀——这个老太太是谁,你朋友吗?”
她是刚来,她不知道我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我妈是谁?
安归王目光闪动了下,正要骄傲的告诉颜红,说这个老太太不是她朋友,而是她的妈妈时,眼前却猛地一黑,昏死了过去。
在此之前,因为痛恨上官风铃(没有早点告诉她真实的身世,结果才使她和自己的表外甥有了那肮脏的关系),安归王真的不想认这个母亲。
可上官风铃用她比海还要深的母爱,彻底感化了她,让她觉得她此前怪罪母亲,是多么的愚蠢,是一种没有人性的犯罪。
假如上官风铃不死,安归王宁愿为她做任何事,哪怕装做三岁小女孩,每天腻在她膝边喊妈妈——子欲养而亲不在,这绝对是世间最让人后悔、而痛心的事。
更何况,在伤口感染,发高烧的情况下,安归王支撑了太久,尤其是刚才闭目等死时,支撑的太累了,累得不想再活下去。
可颜红在最关键时刻来了,安归王全身的神经、意志力很自然的松懈,随即就昏死过去,这也是很正常的。
她在临昏死过去时,曾经听到颜红高声叫她的名字:“高飞,高飞……”
发觉安归王只是昏迷过去,并不是死了后,红姐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随即站起身,费力的把她背在了身上,然后捞起一把枪挂在了脖子上。
颜红是第一次开枪杀人,却不是第一次使用枪械:在很多年前被组织上派去接近苏北山之前,她就曾经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只是这些年从没有机会动枪罢了。
幸好她还知道冲锋枪怎么用,这才在关键时刻一枪放倒了那个黑影。
背负着比自己高大佷多的安归王,脖子上还挂着把重达几公斤的微冲,在那儿晃呀晃的,让颜红看起来更加娇弱不堪,好像随时都会摔倒在地上。
她没有摔倒——连老天爷都在惊讶,这个小女人哪儿来的这么大力气,背着安归王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去。
这儿,距离争差那边已经不远了,最多走到天亮,就能赶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