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很快也爬上床,把人搂在怀里。
朱茯苓一顿,突然想起在飞机上那个噩梦,眼皮一跳。
“媳妇,怎么了?”
“没什么。”
朱茯苓摇摇头,闭上眼睛,没多说什么。
一个梦而已,兴许是她多想了。
这一夜,朱茯苓睡得很安稳。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程越已经不在了。
给她留了纸条,说他今天有任务,要提早出门,嘱咐她出门不要一个人,让陆放跟着,防身的电棍也要随身带。
旁边还放着他买好的早饭。
是辉市的特色早点,肠粉和鸡仔饼。
很香,特别好吃。
等她吃完东西,从房间出来时,刚好早上八点。
胡良和陆放早就穿戴齐整,等着她一起出发了。
“朱小姐,咱们的加盟店既然要开在繁华地段,那肯定就是市中心,我打听过了,辉市的市中心有一条商业街,听说有商铺转让,正好去瞧瞧。”
打听了市中心的位置,一行人坐上公车,直奔商业街。
辉市是省会城市,比芒城繁华。
兴许是因为有港口连接港岛,就有很多去港岛淘金的商人来做生意。
跟30年后的未来不同的是,30年后辉市迅速发展,城市发展和繁华程度已经是港岛比不上的了。
不过在80年代,港岛是亚洲四小龙在之一,地位高高在上,完全俯视内陆各大城市,包括辉市。
现在在辉市开得起小车的有钱人,几乎都跟港岛有生意往来。
借着跟港岛毗邻的地理条件,辉市迅速发展,市中心十几层的高楼随处可见。
跟后世一栋又一栋的50层高楼大厦当然不能比,但已经比周边城市发达繁华很多了。
这也意味着,高收入群体比其他城市多,而这些人,正是佳人时装的目标客户。
他们有钱消费,并且受港岛文化的熏陶,尤其是80年代的港岛影视和时尚文化影响,审美意识觉醒更早,对时髦的追求也比其他城市高。
对佳人时装来说,就是更有市场需求。
朱茯苓在市中心的商业街逛了一圈,发现商业街店铺的平均定价水平,也比芒城的商业街高。
商业的业态构成更年轻化,无论是时装还是化妆品都比芒城更热销。
放眼望去,老百姓穿的服装,颜色更亮丽,款式也更新颖,有不少款式是正在热播的港台剧中的服饰。
“辉市是一座包容的城市,接受新鲜事物真快。”
朱茯苓暗暗点头。
胡良也很感慨。
“我5年前来过一趟辉市,感觉跟现在完全不一样,才5年的时间,变化真大啊。”
多了很多高楼大厦,老百姓穿得也更时髦了。
脸上洋溢着笑,可见日子过得更好,更有希望了。
“朱小姐,难怪你把加盟店选址在辉市,辉市发展确实快,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来过这儿?”
“嗯。”
“啥时候?”
“30年后吧。”
“啊?”
胡良以为自己听错了。
朱茯苓笑笑,没有多解释,而是岔开了话题。
“商业街中段有一个铺面,好像挂了铺面转租的牌子?走,瞧瞧去!”
这条商业街中段,是一个十字路口。
路口中央是一个挺开阔的小广场,有中央喷泉,立着孙中山先生的雕塑,高大又伟岸。
喷泉四周有休息的长椅,给逛街逛累了的人们坐下来休息,所以人流量很大。
因为是十字路口,四面有小道可以进商业街,又进一步增加了人流量。
熙熙攘攘的,比主入口还热闹,可以说是黄金地段了。
往往这种地段的商铺,不是卖珠宝首饰,就是卖高档品牌的化妆品,商铺压根不愁客流量。
这也意味着一铺难求,没道理会转让。
“我也不想转让,偏偏我有个爱赌的弟弟,家底都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欠的还是高利贷!”
老板是个面向敦厚的中年男人,说是40多岁,可头发白了一半,精神气也不好,活脱脱的被拖垮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10岁不止。
“现在高利贷天天上门催债,已经威胁到家人的安全,只能先把这个店转出去凑现金,把债给填上,不然这日子咋过?”
老板一脸愁苦。
这个感觉,朱茯苓太懂了。
之前朱兴达就是沾了赌,欠下一屁股债,还惹上陈亮那种不要命的人。
为了要钱,他偷她的印章,打伤唐莉,还把她爸拉下水,还她爸在欠了一大笔钱,差点被那些赌徒给打了。
不管什么时候,朱茯苓始终认为,黄赌毒不管沾哪一个,都丧尽天良。
“凑够钱把债填上之后,跟你弟弟划清界限,不要再往来了,不然他会害你一辈子。”
大概是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小自己一轮的年轻姑娘教育。
看她年纪轻轻的,但气场干练,眼神沉静,很让人信服。
老板由衷地感慨,“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看你一个年轻姑娘来问铺面转租的事,还以为你在开玩笑。”
辉市近十几年,很多人依靠跟港岛做生意,攒了不少家底。
家里的孩子倚靠家底,有钱了,想跟着做生意,但是往往年轻气盛,太过理想化,做生意基本以赔钱失败告终。
他以为朱茯苓也是这种人。
看她的穿着谈吐,确实像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家,会做啥生意?
可别又是个败家的。
朱茯苓笑笑,没有生气。
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只适合相夫教子被男人养着,这种刻板印象,她早就习惯了。
“你不是第一个见了我就觉得我不会做生意的人,实际上我是两个公司的合伙人,还是一个制鞋厂的小股东,虽然占股不多,但都是技术型入股,负责做管理,不是砸钱了就当甩手掌柜那种。”
老板眼珠子都瞪大了,“你没在跟我吹牛?”
胡良也吃了一惊,“朱老板,你不只是佳人时装的老板,还开了别的公司?”
“在老家开的,卖鞋的,不是啥大公司。”
胡良人都傻了。
他压根不知道,朱茯苓还有这么一面。
跟佳人时装接触之后,他就知道佳人时装对外的老板是林彦,实际上,品牌上上下下的管理,都是朱茯苓在拿主意。
能把一个高端服装品牌,一年之内,在京城打响名气,已经很了不起了。
在他的概念里,这事儿费心又费力,一天天的把时间精力砸进去,也拿不出她这成绩。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在经营佳人时装的同时,还在经营另一家公司?”
“算是吧。”
“……”
啥叫人比人气死人?
这就是!
所以她这脑袋,到底是咋长的?
胡良觉得自己一个人大老爷们儿,被打击到了。
唯一能想到的是,她手里那个卖鞋的公司真像她说的,不是啥大公司。
也对。
人的精力就这么多,同时搞两个品牌,能管其中一个做得有声有色,已经很不错了。
佳人时装现在的成绩,她一定投入了不少精力,那么卖鞋的公司就兼顾不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