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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不好意思,心里一声叹息,随遇而安吧,这个贵公子的身上有一种让人无端想亲近和信任的稳重,罢也罢也,这么的浪漫,死而无憾。

很快,我们在跑马场里转了两圈,太阳升了起来,空气里没有了水气的潮湿,可是阳光明媚,让人心情也跟着很好。

我们停了下来,裴永琰先下马,下来后,他向我递出手,“来。”想接我下马。

我红着脸摆手,“我自己来。”

他马上收回了手,站在阿拉贡旁边看着我。

我撑着阿拉贡的后背撩腿,该死的,我今天穿的是马裤,高筒靴子,但在下马时我的鞋后跟被绊了一下,我人一下慌了,失去平衡,从马背上一条腿想够地面,另一条腿狼狈的在甩,终于我没有保持住风度,一慌神,人在半截处摔了下来,仰天摔在泥土里,正摔在裴永琰的面前。

他站在我面前,抄着手,笑呵呵地的看我。

我大窘,躺在地上,我气不打一处来的训他:“你为什么不扶我一把?”

他乐,“你说的,你自己来!”

正在这时,阿拉贡回头,低下头来,正好嘶的一声,一鼻腔热气喷在了我的脸上,夹杂着马料的味道和鼻息的呼呼热气。

我“啊!”一声尖叫,这个趁人之危的死畜生。

5:新生活新开始我和裴永琰就这样开始了交往,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约会,不过他约我时,我的的确确是认真的赴约,我换了新衣服,做了头发,每次出门前我都打扮好了才出去。

如果他约我出去,提前不必要我向上级请假,秘书陈美琪小姐会帮我向上级解释,陈小姐非常含蓄,她只是说,丁叮有点事,我让她做什么什么了,上级自然听老板秘书的话。

对于裴永琰,我想任何女人都没法不喜欢他,他有很多优点,不止是好看,而且是聪颖,最重要的,他还非常浪漫,还有,他在全世界最优秀的高等学府进修过,他身上有着自那个学府熏陶出来的彬彬有礼,还有他家世优越所培养出来的独佳气质。

所以,我大方的接受了他的约会,新生活,重新开始。

至于陈永达,这个猥琐的小人物,自那之后再见到我,噤若寒蝉,走廊中一见到我也是换了一副可以说是点头哈腰的嘴脸来,我懒的理这号货,一见他,马上抬起头,装作没看见。

我曾经问过裴永琰,象陈永达这样的瘟生,公司为什么还留用不早开除了?裴永琰只是淡淡说道:“和坤纪晓岚,都有他的用处,其实他们也都是忠臣,看皇帝如何用。”

我当然不太明白,不过自那之后,陈永达再不敢和我做对,我也懒的再计较了。

裴永琰这次在北京只能呆一个星期,忙中偷闲,他又带我去看了一次画展,我这次学乖了很多,而且这段时间我也看了不少书,至少我不会再文盲的露傻气,站在一幅画前面,我多少也能发表一些我自己的看法了。

我告诉他:“这幅画我虽然没看太明白,不过看这个女孩子的背影,多少也能感觉到她心里的失落,她站在那里很久,你看,一片树叶正飘在她的肩上,她却浑然不顾,想什么事会能这么全神贯注。”

我问丁铛家里的近况,丁铛流利的告诉我:“大家都很好,爸爸胖了三斤半,妈妈瘦了两斤,我呢,没胖没瘦,闲时做瑜伽和跑步,把你以前没用完的卡全部给你消费掉了,对了,我昨天还看见了姐夫。”

我的心尖忽然间又抽动了一下,家俊,这几天,我还真疏忽了他。

“姐姐,我前天看见姐夫和一个年轻女人在外面吃饭,你猜我做了什么?”

我大吃一惊,丁铛这个混世哪咤,她会做什么好事?

我倒吸一口冷气,“你不会站上去抱着家俊叫打令吧?”

丁铛吃吃的笑:“才不会,我没这么没水准。”

我嘘了口气。

她又在那边洋洋得意的笑:“我只是叫了他一声,爸爸。”

我差点昏死过去,天呐,这么有才的称呼,只有丁铛才能想的出来。

丁铛继续美美的说道:“那女的当时就傻了,她问姐夫,你有这么大的女儿?”

我无奈的说道:“丁铛,不要恶作剧,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他已经不是你姐夫了。”

丁铛不以为然的说道:“他很享受,看他的表情,他还挺美!”

我顿时无语了。

等了一会儿,我告诉她:“丁铛,我……,有男朋友了。”

丁铛先是一愣,紧接着在电话里忿忿不平的尖叫:“你居然朝三暮四了,那我姐夫怎么办?”

我只得解释:“丁铛,我告诉你了,我和他已经不是夫妻了。”

丁铛依然自顾自的在说:“你的新男朋友是什么人?是你的那个老板吗?那个据传闻有上百亿身家的贵公子吗?姐姐,你清醒一点,他是个贵公子,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离过婚的女人?他的口味是我这样的。”

我顿时不高兴了,“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他?没问题没问题,来吧,我把他送给你。”

丁铛不屑的说道:“我也有男朋友,这种大叔级的人物,我才不稀罕呢,你真当我是总裁文里的小白痴?被那些愚蠢总裁逼着卖身?还是我家里穷,被逼的要给人家做什么代婚,隐婚的小老婆?”

我气死了,这个天才的妹妹。

丁铛又换了种语气:“姐姐,你和他不是一道人,我们和他都不是一道的人,如果你不信,你今晚带他去街边店,吃小吃,如果他肯和你一起吃那些又油又腻的地沟油食品,那就证明他还愿意迁就你,如果他东张西望,那种男人,趁早一脚蹬开。”

放了电话,我有些迟疑。

当天晚上,我就提议和裴永琰去吃小吃。

没想到裴永琰乐的两眼放光,我们一起去了王府井的小吃街。这次我们是叹为观止,人真是可怕啊,千奇百怪的什么东西都敢拿来吃,长长的蜈蚣穿在竹签上烤,还有蝎子,黑色的甲虫,我看着觉得好恶心,但是裴永琰却吃的津津有味,象啃一块骨头的狗一样,拉都拉不走。最终我是无奈的由了他。

但是对于爆肚,我们两人都有些偏爱,小吃店的伙计热情的把毛巾往肩上一搭,“客官,爆肚炸酱面。”然后一只胳膊当着我们的面开始卖力的用袖子蹭门外的板凳,做出一副极其热情的待客状,我们实在受不了这种勾搭,所以坐下来放心的大吃,裴永琰也不再拘束了,我们两人居然一人吃了三碗爆肚。

他告诉我:“我真的很开心,其实,是因为看见你的笑容,让我更开心。”

我乐呵呵的说道:“比我笑的更甜的还有他,你看。”我指着麦当劳叔叔逗他。

我们两人哈哈大笑。

第二天时,他请我吃饭,不过却有些神秘,不肯告诉我去哪里吃饭,我很奇怪,直到到了地方,我才发现,这一次他是把我带到了一间四合院。

那间四合院在一条胡同里,门刷着厚实的朱漆,上面两个金灿灿的扣手灼灼生光,推开大门,我们走进去,我惊讶的看着这间四合院,进门的小天井里,种着漂亮的红梅花,沿着青砖铺的小路,两边放着两口大缸,裴永琰告诉我:“旧时盛水防火灾,后来里面养荷花,养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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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我们离婚吧!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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