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瞒不过夏墨升了。
“我确实不是你说的kristen……或者,我应该叫她abby……”原来这几个字说出来,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
夏墨升震愕看我:“abby?也是她的名字么?”
“在美国,大家都叫她abby。”
他了然頷首,苦笑:“也是……kristen本来就是她自个儿随便起的艺名而已。可用可不用。”
“艺名?”
“她没跟你说?”
我摇头。
夏墨升嘴角轻抿,长长的睫毛盖住那一方失落,似是想起什么,问我:“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现在在哪?我去美国找过她几次,但那边太大了,她走的时候也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音讯,就连她舅舅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紧咬牙关,没有说话。
这是為数不多的人,会问起abby。
人生就是这般巧合,我全身烧伤几乎绝命,仍然从鬼门关闯了回来,然而给我新身份的那个女孩,却在一场病痛里,永远丢失了她的生命线。
夏墨升等了半晌,也没见我开口,有些按捺不住心情:“她是不是让你保密?直到现在,她还不肯回来见我吗……难道她一辈子都不想见我吗?”
我想,如果abby不想回来,她不会在离开云东的那天,写一句“勿忘我”。
而“勿忘我”的花语,是永远的回忆,寓意是希望下一次重逢啊!
我作為abby生存在这片大地上的“继任者”,按照她的心境,又如何甘心离开自己所爱的人呢?我鼻子不由发酸,嘴唇更是难以抑製的颤抖,心脏撕扯般疼痛。
犹豫了很久之后,我闭上了眼睛:“abby不是不想回来……是根本没法再回来了……”
“什么意思?”
“三年前,她……没了。”
天知道这三个字说出口用了多大的力气。
死过一回的人,自然懂得生命的可贵,更懂得生命消逝的那一刻对这个世界的不舍。
夏墨升好像听到什么不可置信的话,他眼睛睁大,目光涣散,呆愣在座椅里。
过了很久,很久。
他麵部表情骤然扭曲:“你骗我!我不信!你骗我!”又突然笑起来,“怎么可能?她是不是让你故意逗我玩,好让我死心?她太喜欢恶作剧了……我告诉你,我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躲了我好几年,还想躲么?”
我看著他自言自语,像是个精神错乱的疯子,於心不忍:“我知道你难以接受这个打击,但是夏墨升,自欺欺人,隻会影响你的人生,我想,那并非abby想要的结果吧?”
“别说话!”他朝我怒吼,我愣了一下,叹了口气也不敢多嘴。
他疯疯癲癲,抱著脑袋:“她怎么舍得离开我呢?这么多年了……為什么就不肯回头……说好,我们要组个乐队啊……我弹吉他当主唱,她当我的鼓手……她说,女鼓手该多酷啊……為什么……為什么……”
声音渐小。他沉浸在个人世界里。笑完,又哭,边哭,边骂。
他捂住脸,撕心裂肺:“去他妈的!去他妈的超级巨星……去他妈的……”
我看到大片大片的眼泪从他的指缝中流了出来,之前,我说,男人流几滴眼泪,差不多就是情到深处。现在看来,男人,在极度悲伤中,也会像女人那样泪流不止。
拋却自尊,拋却隐忍,拋却大男子主义,拋却身边人的看法,哭得肆无忌惮,哭得肝肠寸断。
我不忍心再看,抬起头,不想让自己跟著流泪。
临别那几日,abby坐在轮椅里,大晚上的,说想去看星星。我推著她在医院顶楼的地方,陪她看了好久。
流星,一闪而过。她双手合十,闭上眼睛。
我问她许了什么愿望,她说:“我想当地上的星星,耀眼。”
“地上的星星,是明星么?”
“可以这么理解。”
“為什么?”
“我要是不见了,你们就可以循著我的光,很快找到我啊……”
后来,她躺在病床上,削瘦苍白的手,拉住我说:“学姐,我走了以后,你一定要回云东哦,一定要帮我好好看看原来那个世界……”
在没有看到夏墨升此番悲痛之前,我对abby那些话一知半解,现在遇见他,我不禁恍然大悟。一切的一切,以惨烈的方式轮回。
夏墨升,喜欢研究星星,所以她想看星星。
她害怕爱她的人找不到她,所以想当那颗耀眼的明星。
她强调要回到云东,或许是想用我的眼睛,再看看眼前这个人,以及她喜爱的这个世界吧……
到了晚些时候,夏墨升起身去洗手间洗了把脸。
出来时,眼睛已经肿得像塞进了两个核桃。
他坐回沙发上,拿出墨镜,戴好。
哑著嗓子抱歉:“刚让你见笑了。”
我摇摇头,莞尔:“能理解……”
“能告诉我,她怎么……”他仿佛很怕说出那个字,欲言又止,嘴角又抽动了两下,怕是又止不住想落泪吧?
我叹了口气,尽量保持镇定:“是种罕见的遗传病。你应该知道她爸爸,很早就过世了,也是这种病。以前她不知道,后来到了美国,她妈妈怀著一丝侥幸,带她去检查,但结果不尽人意。”
他喘息不止,用力深呼吸,可能没多少用处,又企图用喝水的方式来压抑,握住玻璃直口杯的手,抑製不住的颤抖。
我看不过眼,忍不住说:“我看今天就到此為止吧,等你平复了心情,我们再聊聊。”
火锅里都快煮成了粥,我摁了下服务铃,很快,侍应生进来。
夏墨升拿出银行卡让对方结账,抖著手指在pos机上摁密码,连连错了好几回,直接给锁了。
“这顿我请……”我拿出银行卡让侍应生结账,这才成功。
他颇不好意思,但又碍於现在这样的场合,不好明说,等侍应生出去,他才訥訥说了一句,下顿请我时千万别拒绝。
我哭笑不得,点了点头。
出门时,他送要送我。我怕他情绪不稳,也就跟著一块儿上了车。
坐在车内,他也没有发车的意思。
我胡乱想,他不会连油门跟刹车都分不清了吧?
再一想,觉得还是叫车最安全。
我跟他说了这个提议,他也深知自己现在的状况不适合开车。与我折腾著从地下车库出来,站在马路牙子上,我从封皮包内拿出烟盒。从中抽出一支,连同打火机递给他。
之前我在酒吧,见他抽过一回。
这次,他也没有拒绝,放在唇边。就是打火机打了半晌,也没有点著。
我隻好夺过来,亲自给他点上,顺便,自己也点了支烟。
虽然苦涩,但是我想,这是目前使人镇定下来的最佳方法……
不多时,烟烧至尾端。
扔在路边垃圾桶盖上,熄灭烟头。
他呼出最后一口青烟,声音粗嘎,说:“如果真有时间机器,我寧愿当一个小小的地下歌手……”
能听得出来,他情绪稳定不少。
我苦笑揶揄:“那不就少了一位优质偶像么?你从小演戏,天生就是要吃这碗饭的人。”
“但是我更喜欢黑暗里唱歌的自己,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也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你隻需要唱给喜欢的人听就可以了。至少,活得真实。”他垂头扫了眼自己,“再看看现在的我,浑身上下,那一点不是包装出来的?有时候,我做梦会回到以前的酒吧,坐在角落里,轻轻唱歌,等我醒来时,会觉得现实中的我,才是在做著虚幻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