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天,我来看守所二十七天了。很清楚记得这个日子,正好是小敏见律师的第二天。
中午,正在打饭。两个干部走到我们监室门口,一人手里拿着一个手铐。
“飞絮、周某某提审!”
同时提审我们姐俩儿,真是巧合。
我俩儿放下碗,站在门前喊报告。
出门,戴上手铐。这是我平生第二次了,感觉远远没有第一次那么悲哀。有点“要杀要剐就快点吧”的心情。
出了监室的门,往前走十几米,右拐。出了铁门,继续直走。再进一道铁门。这个铁门需要刷卡。卡在管教干部手里。进了门,是一排平房。每间一模一样的构造。一道栅栏隔在房间的中间。两边都有门。一边有个木制的椅子,椅子扶手上还有个手铐。另一边有个桌子,桌子前坐的是见你的人,有的是律师,有的是检察官,有的是派出所的公丨安丨。
我被带到房间里。周姐继续往前,提审她的还在前面的房间等她。她望了望我,微笑着走过去。不敢言语,微笑便是鼓励。
坐在板凳上,管教干部把椅子上的手铐也戴在我的手上。我只能坐在坐在椅子上不能站起来了。
见我的,是检察官和助手。女性,四十多岁。我看到她,突然感觉有点希望能够出去了。
检察官告诉我,案子交到检察院了,她们来核实案情和笔录的。
我再次重复我的案情。这次我特别提出要去找飘雪调查我和她一起去租房的经过。她会证实我当初是完全没有任何逃避的动机的。
另外,我一再重复,我的孩子现在未成年,需要我的监护。而且是中考复习阶段。请酌情考虑我的现状。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我是无辜的。孩子也是无辜的。
打印了我的笔录,签字,按手印。检察官麻木地回答我:“我们会考虑你说的这些的。”
我说我要求在笔录里文字体现我刚刚特别补充的话。那助手很不耐烦地加上我想要补充的内容,重新打印,重新签字,然后重新按手印。
管教干部在外面唧唧歪歪喊,说是到换班时间了。她要交接,嫌我们提审时间太长了。
检察官匆匆忙忙结束提审。
回到监室。周姐已经回来了。她那么大的案子居然比我提审的时间还短,我越来越感觉她的案子不简单,是她在刻意逃避一些细节。
红姐把我的饭留着,让我吃。哪吃的进去?
她安慰我:
“案子到检察院就快了。最多三十七天,这个是法律对看守所羁押人员最长的期限。你最多还有十天。很快就能回去了!”
检察官对于我的案情,滴水不漏,我根本不知道案情到底怎么在调查。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到现在我还不能昭雪出去。
那一天,我又一次失眠了。
第二十八章
我知道红姐安慰我,案件走到了检察院还有另外一个含义,那就意味着检察院已经受理,离判的时间离判的可能性都近了一步。
周姐是派出所的丨警丨察来提审。其中有在现场抓她的丨警丨察。
如果她确实是被人掉包的,那么这个丨警丨察的出现肯定是不会对她有利的。
所以,她一直都重复声明,她的包离开过她的视线,包里的东西不知道是谁的。好在她还没有丨毒丨品交易的情节,否则她的罪行最少是无期。
那一晚,她也失眠了。躲在被子里哭得天翻地覆。她最放不下的还是她的儿子。她不停地对我说,出去以后一定帮她照顾她的儿子,帮他娶了那个相处几年的女朋友。我答应了,她还不放心,要我记住蔡总的电话号码,要我记住儿子的电话号码。我反复背诵,她才安静下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答应她的请求,只是一种本能,想到自己的女儿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想到自己无时无刻都在纠结的心,不能不答应她的要求。女人啊,天生就是母性第一!
很快,周姐睡着了。哭累了。
我望着铁栅栏,数着栅栏的根数。想让自己的思绪停顿,想让自己睡着!
值班的人换班了。我闭着眼不想让她们发现我失眠。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是那个吸丨毒丨几次进来的孙某在偷我们储物箱的食品。懒得破坏她的行动。四十多岁的女人,吸食丨毒丨品十几年了。现在一无所有,几进几出让她对看守所像进出自己的家一样自如。哪会有人来看她?哪会有人来给她送钱?不偷点吃的喝的,怎么能坚持下去?
听到她拿着吃的躲到厕所里去了。
想象着她一边蹲着拉屎,一边偷嚼饼干的样子,只能一声叹息!
红姐的声音:
“你给我站起来!”
大家都被吓醒。孙某站起来,提着裤子,嘴巴里还含着饼干。
唉!最累最累的,其实还是红姐。想装傻装不知道都难!
一直逃避写红姐的故事,看来今天是不可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