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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世修多么疼爱陆以舒,他都不会娶陆以舒。他们这些人在外人的面前看上去怎样光鲜亮丽,可他们的老爷子只要动一下手指头,他们就被压得死死的。陆以舒未来的路子都只有一条,那就是当世修的见不得光的情人。

我抬头认真地看一眼陆以舒,她眼神像是蒙着一层纱,迷离忧伤。她曾经多么阳光明媚,青春靓丽。现在她比以前更加美丽,可身上再也找不到当时的傲气。真的就印证陈桑的那句话那怕是菩萨进了圈子,也会变成妖精。

我就是一个小姐,说不出那些教育别人的大道路,我只能用给陆以舒说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我让她把事情告诉世修,有没有什么法子,她不用上学都可以拿到文凭,我想以世修的权势可以办成这种事情。

在陆以舒临走时,我告诉陆以舒,路子是她选的,她还是可以退出来。她笑得有些无奈,她说迟了,自己也不后悔。她告诉我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就是破罐子破摔吧!我也明白确实是晚了。

不知陈桑是故意躲着我,亦或者她真的很忙,最近我都见不着她的踪影。我好不容易见着她人,就直白告诉她,我过段时间就要回去了。

她见我的语气坚决,就让我给她时间想一想,最近她总是出外,夜总会的事情,她照顾不来,叫我去帮阿光打理,等过了这阵子,我决定走,那就走吧!我见她的语气放缓和,就答应下来。

当天晚上我和陈桑说了很多话,我感谢她三年来对我的照顾,也告诉她,她对我很重要。若是换做往日,我绝对说不出那种肉麻麻的话,但我想安抚下陈桑。

我开始接受陈桑手底下的工作,不去否认当了妈咪和小姐差别确实很大,以前我都是低声下气讨好别人,如今不少人都在讨好我,平时高傲的红牌对我也变得恭敬。我看到那些一叠叠红钞,说不动心是假的,一晚的收入就要我辛辛苦苦陪吃陪喝一个月。

以前我认为自己存够一百万,那就很有钱了。可真的符合一句俗话,没有人会嫌弃自己多钱的,更何况我是一个贪钱的家伙。钱多了,我那些大手大脚的毛病又露出来,奢靡的生活,让我开始有些动摇,我觉得自己掉进金钱和欲望的网里。

陈桑是足够了解我,所以在她放手让我接受她的工作时,她就清楚我是会动摇的。

在自己接受他给的一百万后,我认为自己和宋牧之的关系就彻彻底底划清。当接到他电话时,我是惊讶的,就连心跳也快了一个节奏。

但我听到声音时,我明白他为什么打给我了。他是喝醉了,还不是一般的醉,几乎是神志不清,不然向来理智的他怎么会在电话里向我抱怨他讨厌官场上的应酬,他讨厌官官相护。他还说他想见我了。

听到他那句话,我的心软下来,我提醒他喝醉了,他不服气地喊着自己没有醉,他说不如你考我三位数加法。那是我和他热恋期间玩的游戏,那时我们年轻气盛,根本不懂得谦让一个人,坚持着自己的观点,矛盾不可避免。

宋牧之觉得两个人僵着不是办法,他提出解决的办法,两个人都向对方提出三位数加法,谁在最短的时间内正确解出,那输的人必须无理由服从赢的一方。

我记得自己总是赢的,不过现在以我现在的智商连二位数加法都得用计算器,如今我和他的身份是巨大的讽刺,我在新闻上看到少些有关他的报道,上面都少不了年轻有为四个字。

我问他你未婚妻呢!他口气很冲朝着我吼别提她,我就不再提及文慧。我说宋牧之明天你肯定就忘记自己做过什么事,他语气严肃告诉他一直以来都没有忘记。我不知道他是指什么,也不想去弄明白。

我告诉他自己有事,也不等他回话,我就慌张地挂了电话。我清楚自己早就不爱宋牧之,也不懂得什么叫**了。可每碰到他,我总会想起曾经美好的自己,那道伤疤又会裂开。

我和陈桑毕竟是不一样的,我缺少她身上那种气魄,陈桑手底下的小姐们是蛮听我的话,可平时就瞧陈桑的不顺眼的妈咪就开始给我挑事,特别是绯色跟着的妈咪。

那个妈咪和经理关系不错,一直以来陈桑和她都有矛盾,现在我接受工作,她就明里暗里给我使用绊子。

最近绯色越来越红,追捧她的人都是有钱有势的大人物,那人气差不多和双胞胎台柱相近,大家都清楚绯色在霸王那里,也是蛮得宠的,经理自然也会是惯着她,那个妈咪也是水涨船高,嚣张得很,我没有陈桑的势力和果断,就知趣退几步。

其实我是看不懂霸王的,他来找绯色的次数不少,本来私底下大家都在议论霸王要包养绯色,可一个月过去了,他都没有什么动静,任由绯色在场子里混。

本来我和绯色没有什么太大的冲突,就因为一条项链把我和她变成敌人。她身边的姐妹告诉绯色,我和她带了同一条项链,而前两天她特意当着众人炫耀它的不菲。

那条项链是陆以舒来见我时,送给我的,我知道不便宜,但没有看出那么高的价值。

她本来的性子就高傲,这些日子来,大家都捧着她,脾气变得更加大,她当着我的面把项链扔进垃圾桶,抬起下巴对我说老女人看上的项链,她不稀罕,然后像是一只骄傲的孔雀从我的面前走过。

我听到老女人三个字,真想跑上去给她一巴掌,老实话说我看上去未必就比她大,我现在还不到二十五岁,就被她喊成老女人。

可思虑到她的背后是经理,霸王,我咬着牙不想去招惹。人都有一种奴性,你越是忍让,别人就越是欺负你,你要是跋扈,别人反而怕你,有些人还依附你。

那些跟在绯色身边的小姐们,仗着绯色的气势,人也变得嚣张,其中高挑的女人走到我的面前瞥了我一眼,她说我就是陈桑养的一条狗,看门狗。

我虽然不想惹麻烦,但我也不是软柿子,任由别人捏,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她当着众人说出这些话,无疑就是往我的脸上甩巴掌,那要我日后怎样在夜总会立足?

我不敢得动绯色,不过杀鸡给猴看的把戏,我还是会的。

我跑过去拉住高个子女人的胳膊,我说就算是我是一条狗,那你算什么?你有比我高贵多少?你和我都是出来卖的,你还不是张开大腿,任由男人进进出出?恐怕你的次数比我还多吧!

高个子女人要往我的脸上甩巴掌,我捉住她的手用力一推,她的后背撞到走廊的墙壁上,我说我陆小温走到今天,也不是吃素的。我不想惹事,不代表我就怕事。

我的声调很大,不远处的绯色回过头盯着我,她眼里看着我的神色是不屑和冷傲,那种目光和霸王有几分相似,让我有些害怕胆颤,我仿佛明白霸王为什么对她独特,也懂得那么多男人为她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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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在深圳坐台经历的事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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