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夜沉汗颜地泼冷水:“你‘女朋友’不是被你扔垃圾桶里了吗?怎么?又买了个新的?”
“算了算了,不跟你开玩笑了!说吧!这是怎么回事?”连华生指了指圆桌上那块布料,顿了顿后,接着说道,“看起来像床单的布料。”
“帮我验一下这血是什么血。”冷夜沉一本正经地说。
连华生却一脸嫌弃地捏起这块布料,盯着布料上的那抹红色的东西,瘪嘴道:“不会是姨妈血吧?”
“……”顿时,冷夜沉额冒青筋。
连华生“呵呵”地咧嘴一笑,放下手里的咖啡杯,一边从椅子上起身,一边接着说道:“跟你开玩笑的!行了,你就坐在这里等着吧!我去给你验一下。”
冷夜沉双手抱臂,紧抿薄唇,不再吭声。
一个小时后……
连华生拿着刚打印出来的数据分析单,有板有眼,十分严谨地对冷夜沉说:“血液中雌性激素偏多,说明这滴血有可能是一个女人的;血液里含皮脂细胞和汗腺细胞的数量来看,说明这滴血可能来源于这个女人的四肢,比如说可能是手指,也可能是脚趾;从这滴血形成的面积来看,说明是一个尖锐的东西扎破或刺破手指、脚趾所致;因为时间和我的检测仪器有限,我只能验出这么多来。”
“这滴血不是女人的那层膜撕裂后流出来的血吗?”冷夜沉一脸认真地询问。
连华生却“噗嗤”一声,笑道:“阿沉,你昨天出差去了云城,是被哪个女人给忽悠了吗?如果是那种血,血液里多多少少会沾到些男人的精血。但是,这滴血,就是纯粹的皮下组织出血。”
“我明白了,谢谢!”冷夜沉顿时松了口气,嘴角微扬地拍了拍连华生的肩头,“帮我把这份检验报告,以及这块布料用文件袋收好入柜,以备应急之需。”
原本,他还想补偿李忆莎的,现在看来,已经没那个必要了。
一个星期后……
李忆莎走进了冷氏集团大厦,公司接待小姐说冷大boss不在,但又迫于李忆莎的架势,不得不把她带到冷夜沉的临时秘书落以柔的面前。
看见来人,落以柔马上从自己的办公椅上起身。
眼前的女人仪态落落大方,合身的香奈儿套装使她看起来气质脱俗,同品牌的皮包则增加了她的贵气。
她不以美貌取胜,而是以一种雍容高雅的气质令人眼睛一亮,总而言之,李忆莎不是个会令人产生敌意的女人。
于此同时,李忆莎也在打量着冷夜沉的这位临时秘书。
她本来以为要当上他冷夜沉这种高冷又高贵的男人的秘书,本身必定是一个犀利干练、精明强势的女性。
但是……
眼前的这个女秘书看起来乖巧柔顺又坚定,彷佛有着可以令人信任的安定力量,没有咄咄逼人、尖锐的特质,反而像是可人的小家碧玉。
冷夜沉的临时秘书……
倒是令她大为意外啊!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突然觉得面前这女秘书,跟那晚在酒店里遇到的那个女孩有几分神似。
真是见了鬼了!
她怎么觉得自己总是对冷夜沉身边的女人疑神疑鬼的。
那个女明星是,这个女秘书也是!!
李忆莎努力让自己回过神来,落落大方地向落以柔伸出手来:“你好,我是李忆莎。”
“你好。”落以柔有些措手不及地握了握,完全没想到这个市长家的千金大小姐会出现在这里。
李忆莎收了手,微微一笑,话语轻柔:“夜沉要我来这里等他,我们约了要去吃中饭,他会尽快赶回来。”
“哦。”落以柔有一时的恍惚,但很快便恢复了正常,“好的,那我带你进去他的办公室等。我不确定他什么时候回来。”
“谢谢你。”
“哪里?”
于是落以柔把李忆莎这个千金大小姐带到了冷夜沉的办公室里。
如果李忆莎是个趾高气扬或骄纵任性的女人,落以柔还可以讨厌她。
但是她……
非但不令人难以忍受,甚至可以在第一次见面就让人留下好印象。
“红茶可以吗?”落以柔心口有些酸涩,但仍尽责地礼貌性地询问。
“麻烦你了,茶味淡一点。”李忆莎微笑着补充。
“跟冷总的口味一样。”落以柔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他也喜欢喝淡茶。”
“嗯,我和他的兴趣爱好以及口味这方面,确实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李忆莎微微一笑,很和善地接着说,“我和夜沉从小就认识,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也要两小无猜的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落以柔抿了抿唇,苦涩地回应着李忆莎的话。
“是啊!他读初中的时候,可是我们学校里的首席校草!很多女生都暗恋他,却不敢追他。”李忆莎又自顾自地说。
“莫非,李小姐那个时候就暗恋着冷总呢?”落以柔真不知自己是该吃醋还是该为冷夜沉感到欣慰?
至少,这个女人从小就喜欢着他,而且无论样貌、家世、品味,都和他冷夜沉那么般配。
“是啊!”李忆莎很爽朗地认了。
“那你们……”落以柔犹豫着要不要问他们现在的关系。
“正在交往中。”倒是李忆莎没什么掩饰,就一五一十地全告诉了她,“而且,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结婚?!”落以柔有些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李忆莎红唇微扬,反问:“夜沉没跟你提起过吗?”
“没、没有!”落以柔愣了下,这下又不知是该感到悲伤还是欣慰了。
她最近总是活在这两种矛盾的情绪里。
“我听郑叔叔说,你是一个精明干练的女孩子,到时候,我和夜沉的婚礼,希望你能多多出谋划策。”李忆莎真的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因为郑忠威的关系,她已经把落以柔当朋友了。
郑忠威原来是冷老太爷冷炎廷身边的秘书,后被冷老太爷任命为冷夜沉的特助,而且郑忠威还是李忆莎的父亲曾经教过的大学学生。
所以,李忆莎认识郑忠威,还倚小卖小地唤郑忠威为“叔叔”,而其实,郑忠威也就只大她十五岁而已。
“是吗?但是师父没跟我提起过你。不过,李小姐既然是我们未来的总裁夫人,我们自然不会怠慢李小姐。”人家都这样了,落以柔也只好毕恭毕敬地回应。
李忆莎朝落以柔眨眨眼:“你太客气了!”
“应该的!”落以柔勉强让自己的嘴角,扯出一抹笑容来。
李忆莎又促狭地接着说道:“等我当了总裁夫人,我可能会让你调职,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调走我?!”落以柔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瞬间傻住了,表情有些不知所措。
李忆莎黛眉挑了挑,嘴角微扬,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神色:“我不喜欢夜沉身边有女秘书。”
所以,这位市长家的千金大小姐,这次过来,是给她落以柔一个下马威的吗?
刚刚她还不讨厌她,现在她非常厌恶她了怎么办?
落以柔回过神来,尴尬地笑了笑:“我先去给你泡茶,至于,到时候要不要将我调职,只要是不少我的薪水,其他的我无所谓。”
语毕,落以柔找了个理由,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