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然后.微信公众号上的两个小说也好久没更新了,明天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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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是早早就换好的,手脚也扎好了,可是尽管准备十分充分,一出门我还是吓了一跳。
一群人站在院子里,把院子挤满了,我想,如果他们手中再有火把的话,那么一定和一帮打家劫舍得强盗没有什么两样。如同那些著名的大剧里,那些个马帮或是山贼们。
我慢慢走出来,与他们保持着两三米远的距离,这与套路有关,各种的打架方式,距离的远近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如果两个人对决的话,那么距离最好不要太远,因为你并不一定会完败,而近距离的话,主动出手占的胜算也大一些。但以少敌多的话,那么远一点的距离,或者会为你的逃跑争取一点时间。
当然,如果你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话,这个大可不必计算。
可惜,我不是。
我站在门口,看着这群人中左边有一个小个子,想着是不是在战斗中先把他给击败,然后从那里杀出一条路。
不仅如此,在这场即将到来的混战中,我不能像一个被动逃跑的败兵,而要先一个英雄先战斗一会。
这是为了冯怡。
我与她,并没有多深的交情,但程暖暖事件却刺激到了我,我想,我不能在一个女人面前是那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白脸子了,我要像个男人那样,为自己的面子斗一场。
于是,我慢条斯理地站在那里。
这群人中,大用没有站在最前面,而是站在了一个中年男人身边,那男人个头不高,但满脸粗黑横肉,一看就不是良善之人。
他打量了我半天,转过头对身边的大用说:“就是这小子?看起来不像啊。”
大用突然就打了鸡血一样,指着我:“就是他,怎么不是他,外乡人还特别逞能,说要灭了我啊,谁敢在这里说这话啊!”
此时的大用,不再是那个找房东麻烦的流氓了,而成了一个怨妇,我觉得有些好笑。
我没有说话,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一切,看着他们手里拿的家伙,想着夺过哪个的好,而且先从哪里突破最好,我不是武林高手,而且我相信,那种以一敌百的武林高手也并不存在,面对这些人的进攻,讲究的还是科学的方法。
这时,大用又接了一句:“他还有个朋友在屋里,这小子不老实,来这里不久就骗到了女人!”
女人这两个字,在这群人中起了不小的骚动,就如同一锅平静沸腾的油里加入了一滴水那样,啪地在紧张气氛中炸开了。
于是,我看到黑胖的头目身后有人小声议论,不知道是谁嚷了一句:“把他的女人也揪出来!”
很显然,这声音得到了大部分人的附合,其中有一个家伙喊了一句:“扒光他们!”
这声口号深得民心,大家很快从七嘴八舌统一了口径,此声彼伏的声音变成了一句相同的口号“扒光!扒光!”。
这时,我斜眼看到,房东本来缩在一角,但很明显,听到这句话,往上探了探身子。显然,他也对这即将到来的好戏有所观赏的欲望,所以这明显的惊惧被好奇战胜了。
我突然有些伤感与害怕。
伤感是因为房东这种小人物的围观,正如鲁迅笔下的麻木看客,但这种伤感却转瞬就消失了,为之而来的,是对冯怡的担心,这个神秘而且高贵的女人肯定不会想到遇到了这样一场好戏,而且她莫名地将成为戏中的女脱星。
这时,我看到黑胖头目点了下头,身后马上窜出一个人来,企图越过我进屋把冯怡拉出来。
我肯定不让,就在她刚刚掠过我身子的瞬间,我身子一侧,将脚垫在了他的身前,然后一推一拉,他没有任何防备,就被摔倒在地。
或是觉得这一下太过丢人,他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就向我冲过来。
我笑了笑,转身想避开他,但却没想到,身边却又冲来了两个人,一下将我扑倒在地上,然后死死地摁住了我。
那一刻,我有些后悔,看来是太过轻敌人,单打独斗的话,可能眼前这个不是我的对手,可那一瞬间我忘记了,我面对的不是一只狼,而是一个狼群。
所以,另外两只狼把我扑倒之后,我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
眼看着两个人冲进了房间,要把冯怡拉出来。我多么希望此时,会像小说里所说的那样,有世外高人从天而降,然大喊一声“住手!”,或者是警察此时从天而降也行,但很可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