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那一种情况,这种情感变异对非出轨一方是不公平的。这就好比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长期合作协议,但是a公司在真正合作后发现c公司与自己更合适。于是在与c公司秘密接触后,单方撕毁与a公司的合约,要与c公司合作而抛弃b公司。幸运的是,b公司找到了最初拟定的条款,其中有违约责任:我不管你与谁合作,但是你违反了合同条款,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可是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a夫和b妻只是在恋爱的时候有过口头的誓言或表态,甚至有的连口头的承诺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判定。如果出轨的一方财力更为雄厚且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很可能情感受害人什么也拿不到。
诚然,情感的变异有其不可预知性,也有不可控性,但无论如何,一方背叛感情通过另寻新欢再以半年为期的分居来证明法律上的“情感破裂”是极不公平的。结婚可以离婚,不然有的婚姻的确无法再进行下去,对双方都是折磨。但是有个前提——应当在离婚后再寻找合适的伴侣,骑驴找马的方式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是巨大的。
既然通过道德的压力无法防范和阻止这些情况发生,法律的硬性规定也无法左右情感,那么就只剩下用家庭规则来防范这一条路。这是一条“先小人后君子”的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如何用家庭规则来防范?应当在规则的条款中明确注明:若一方未离婚或者对配偶恶意隐瞒出轨事实,那么在证据确切的情况下,肇事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来弥补受害方的损失。我的读者中有位边女士有先见之明,在孩子出生时就与丈夫明确议定,倘若丈夫抛弃妻子,那么他必须净身出户。这个协定在当时没有外遇的情况下丈夫爽快同意并把房产、汽车等主要财产过户到边女士名下且作了公证处理,并签订了协议书。结果,丈夫在后来果然出轨,并做出了决绝的举动。第三者在这场情感的争夺战中当然以男方“帅气、有才”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明自己真爱他,男方对此也深信不疑。但是,当夫妻财产分割后,男方等于是净身出户,第三者便失去了联系。原来,在另寻新欢的过程中,男方并没有把家庭财产的约定细节告诉第三者,那位姑娘以为他的名车和高档住宅归他所有。当发现这些都不存在时,第三者选择了隐遁。男方则在出租屋里一面思谋如何东山再起,一面向前妻表示改悔。邢女士在讲完这个故事后问我:是否接受丈夫的忏悔?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告诉她一个常识:一个人可以再一次踏入同一条河,但必须有安全泅渡的把握。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里提到的本法第十七条,指通常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第十八条,指婚前财产或其他法律规定上确定为一方的财产。人们普遍知道共同财产的概念,而不知悉“婚姻关系存续”亦即婚内的约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有家庭规则中约定过错方要通过财产分配的方式达到补偿和惩罚的目的,并不违反法律精神。
所以,规避外遇风险的根本办法是预先约定财产的分配,且有“第三人知道”。这样的规则,无须费更多口舌。如果出轨方坚持认为自己净身出户后仍有无限魅力,那就大胆去做。然而无数的案例表明,一个身无分文流落街头的人,无论是貌比潘安还是美胜西施,都极难让新的情感对象愿意付出一切誓死相随。(关注怀旧船长微信hjczwx点击“查看历史消息”可阅更多干货文章,加船嫂微信xjh20110202可选更多品质产品,预订《情管》请@游走的小猫w报数)
【《情感风险管理》连载之四十三】
【家庭规则中的教育问题处理1】
教育孩子,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全家人的义务。尤其是现代家庭,往往是2+2+2+1的模式,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共同抚养和教育一个孩子。不过,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孩子,就一定会优秀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童年的底色是一生的基本色。童年底子打得不好,后天再修改极其困难。
在家庭规则的制定中,要重点考虑孩子教育的问题,因为家风的继承和发扬靠下一代。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应当并重,完全把孩子交给学校教育是不可取的。当今社会很多大学毕业生偏重于知识而在为人处世上是短板,已经暴露出现代家庭教育的严峻情势。
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的观念十分混乱:主张“自然成长”,力主“复古教育”,推崇“西式教育”,强调“管制教育”,各自都有道理,但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孩子出了问题,家庭的维系纽带也就随之出问题,势必影响婚姻和情感。许多夫妻并没有财产和婚外情的问题,但在教育孩子的观念上无法统一,最终闹得不可收拾。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你是一个孩子,在祖辈四人、父母二人各自为战的情况下接受教育,是无法适应每个人的要求的。特别是一些双职工家庭,请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来带孩子,那么大部分时间孩子都跟老人在一起。孩童的成长实际上是一种模拟训练,祖辈、父辈的一言一行都会产生深远影响。就拿我自己带四年孩子的情况来说,体会极深。在我居住的小区,有的爷爷奶奶当面叫孙子或孙女不要和别的小朋友抢玩具,但背地里却指使小朋友以打骂的形式占上风。有一次在电梯间,碰到一位老太太郑重地教育孙子:“谁敢抢你的玩具,你就上去狠狠揍他!但是,你不要说是奶奶让你这么干的。”
这件小事给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从爱护小孩子的角度看,老太太生怕孙子吃亏,所以面授机宜。但是她也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所以要求孙子不要把她端出来。然而,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教育方式,易给孩子造成心理矛盾,对形成健全的人格不利。
我的一位战友是位发明家,有的成果还成功申报国家专利。她的女儿在上小学时成绩一般,极不自信,他就把自己的发明拿出来,称是女儿在家里独立完成的。学校马上把这个女孩当成典型,成为区里的“科技小明星”,从小学到初中一直得奖。然而当这位女孩上了高中后,成绩平平,只考了个普通大学,后来因再也“发明”不出东西而再度自卑,怨恨父亲“不能再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