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过纸袋,突然转身撒腿就跑。
身后,胖子撵了几步,弯腰捡起一块石头扔过来。
没打着我。
胖子站在那喘息着,跺脚的骂我。
他的骂声里我跑没了影子.
我气喘吁吁的疯跑,差点被自行车撞了,抬头看,是小红这丫头。
从监号里出来到现在,小红如附体般无处不在。此时她的出现让我惊喜不已,我需要她的自行车,我已经跑不动了。
小红很诧异的问我有什么事如此慌张。我连忙摆手说没事,怕赶不上纪老二出来所以着急。
嘴里这样说着,可还是心有余悸的回头张望,还好那胖子没追过来。
看看表,时间差不多了。
小红把自行车递给我,她是利用课间操时间跑出来的,得回去上课。
她赶回去也来不及了。迟到会被老师处罚。
把自行车还给她,我自有办法去郊区的拘留所。
一路小跑到通往郊区的路口,等了一小会,过来一挂马车。
这就是我的办法,搭马车过去。
那个时候我人长得小,嘴甜,三句两句话就把车老板给说开心了。
爬上马车,躺下,喘息着。
少年时的世界观里,只有目的,没法选择手段。
我口袋里没钱,那几块钱买了包子,明天就不能给纪老二再买馅饼。我没有愧疚感,反倒有快感。因为达到了目的,因为给兄弟弄到了好吃的大包子。礼义廉耻,道德人性统统与我无关,我只是完成了对兄弟的承诺。这就是支配一个一个少年行为的理由,仅此而已。
睁着眼,看着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一尘不染,蓝的触目。
回想在监舍里通过那个小窗看到的蓝天,就那么一小块,有点坐井观天的感觉。
此时在我眼里,天就是天。我永远都只能看到,触摸不到。风就是风,刮过我的脸,我不会在意。脚下的路就是路,我走过去,不会回头看自己踏出的脚印。
可兄弟就是兄弟,我惦记他,我会回来看他。
小红是女人,但她不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她很可爱,很真实,但太接地气了。昨晚那一巴掌,打得我舒服,因为我知道那一巴掌里面丰富的含义。但是,我心目中的女人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心中的女人,应该是宋老师那样的。恬静,贤淑,高傲不凡,又有温情脉脉。
这会儿,我终于能安静下来,思考我对小红的那份感觉。
我喜欢她,她在我身边时我就很开心。和她在一起我无拘无束,不用掩饰也不用思索。但我没有冲动,不是那种性的冲动,而是没有那种心跳加速口干舌燥的冲动。而在宋老师身边时,我就有这种冲动。
小红来,我开心。她不出现,我还是我,也会去找她,但没有那种很冲动的思念。
对小宋老师,我有。
在监舍里,我抑制着不去想宋老师,因为我觉得那样的地方去想这样的女人,是亵渎。
如今,躺在蓝天下,呼吸着自由的风。
我的心长草了一般,开始疯想我的小宋老师。
我这胡思乱想着,赶车老板喊了一声;吁
马车停下,车老板回头喊我;小子,别那傻笑了,到地方了。
坐起来,擦了一下嘴角流出的水。
那不是想女人想的。那是因为我早上也没吃饭,那肉包子的味道一直在诱惑着我,诱惑出我的口水。
跳下马车,看看拘留所的大门。大门紧闭,看时间应该纪老二还没出来倒垃圾。
大门口,两辆自行车。车上跨坐着两个人,正冲我招手。
我认出,又高黝黑的那个,是老大李兵。
旁边一人,穿了一身绿色的西服,扎一条红色的领带。
那绿色西服的颜色很鲜艳,看着特别扎眼,再配上红色的领带。有点要登上舞台的感觉。
小心翼翼走到那人跟前,细看。
原来是三哥高严冬。
我哈哈笑着,去拉高严冬的领带,一脸的羡慕。
八十年代中期,在我们这偏远的边疆城市。这些刚刚工作的年轻人,着装上很多都是模仿录像厅里看到的港台年轻人的穿戴。
但是像高严冬这样敢弄一身西服穿的,有,但不多。
后来知道,这西服是别人从广东弄过来的日本洋垃圾。好像很便宜,这一身西服也就三十多元钱。
现在想来,那身西服穿上,比小丑还可笑。
可在当时,这一身西服,还是会让很多人羡慕。因为那时人们的审美观还没形成。
身后大门打开了。
我们一起望过去,是纪老二,推着垃圾车,晃悠着高高的大个子,东张西望的走了出来。身后,一个武警跟出来监视着。
看到我们几个,纪老二明显的一愣。长出一口气,冲着老大李兵,他竖起大拇指。
我们都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其实我们都明白他内心的激动。虽然他依旧面无表情,但他的眼睛藏不住内心那份激动。
我跑到垃圾场,从怀里拿出一大包的肉包子,放在矮墙上。
老大和老三也过来。他们拿出一瓶水果罐头。
老大把水果罐头启开,放在矮墙上。
我们三人在矮墙上坐一排,看着纪老二。
他身后那武警大声说;
不许说话,不许交流。
我过去,站在武警面前,笑嘻嘻的说;
大哥,你看你这面相,带着威武劲。你天生长的就像武警。不对,你长的真善良。
那边,纪老二抓起水果罐头,一口气喝干了水果汁。伸出手指,抓起罐头里的水果,一口接一口的往嘴里塞。
老大从口袋里摸出两盒葡萄牌香烟。
葡萄牌香烟很便宜,好像是地产烟。老大把香烟塞给纪老二一盒,让他带进去孝敬监舍里的大鬼。把另一盒塞给了那个监视的武警。
纪老二吃完罐头,冲着大哥三哥点点头。拿起包子塞进怀里,推着车往回走。
走过我身边,纪老二小声对我说;
"以后不许让小红来这边,,这又不是公园。她不适合来这里。"
看我点了点头,他头也不回的进了大门.
望着关上的大门,我久久不愿意离去。
一道铁门,一堵高强,隔开的就是两个世界。
站在温暖的阳光下,虽然有风,虽然荒凉。
但有自由,有阳光,有空气,最重要的是有人格。
这是我这十天里最大的感悟。
走出了那地狱般的囚笼,我真的今生都不愿意在回去。
但是现在,我最好的朋友,他还在里面煎熬。
为了他,我宁愿在去陪他五天。为了他,我宁愿冒着被打的危险去偷包子,这不是一个少年一时的冲动,是患难过的男人本性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