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那是一个阴雨天,早上起来晚了,又没来得及吃早饭。出门时路过家里橱柜,我顺手抓了一把花生米揣进口袋里。

上午第一节课是数学课,我们的数学老师是个高度近视,五十多的岁老学究,同学们都叫他老夫子。

趁着他贴在黑板上写题的时候,我在书桌里点燃了一个小蜡烛头,用圆规扎上花生米,放在蜡烛上烤着吃。

我烤得聚精会神,也吃得津津有味。正吃得不亦乐乎,突然发现教室里静悄悄的。一抬头,老夫子一脸怒容站在我身前。心一慌,手一抖,烤花生的手碰翻了蜡烛,差点把书桌里的课本点燃。

老夫子被气得够呛,嘴唇发紫浑身哆嗦。好半天才愤怒地对我吼一句:“你是朽木不可雕也。”

他实在不愿意再看到我故作可怜的那副嘴脸,不容分辩解就拎起我又瘦又小的身躯,发配到了班级最后一排的旮旯。

窝在不起眼的旮旯里,我不敢抬头,只觉得全班同学都在用鄙视的目光盯着我。

一节课以后,我就不再郁闷。因为我发现,窝在这个几乎被老师遗忘的旮旯里好处多多。

首先,我前排的男生几乎都快高我一头,就算是女生也比我高,所以当老师进来上课,全体同学起立时,我根本不用站起来。就算我站起来,老师也看不到我。

其次,自习课的时候,猫在旮旯里可以大大方方地看那些课外书,即使老师突然进来也根本不会注意我。

还有一件更好的事是我没想到的,那就是在那个旮旯里,我遇到了一个足以改变我懦弱性格的人。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都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我一直相信,缘分不单单只是存在于男女之间。只要相识的人,都是有缘分的。哪怕是你的仇人,也是前世有缘的再续。

能在这个教室的旮旯里遇到李兵,直到今天我还是觉得,那是命运的安排。

李兵来到我们班那天,就是我被老夫子发配到角落里的第二天。第一节课刚下课,教导主任老孙领着一个黑大个进了教室。

教导主任老孙和许忠低声耳语了几句,随后就把黑大个安排在了我旁边的椅子上。

黑大个实在太高太壮了,他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那椅子吱吱呀呀地呻*了好几声。

他把书包随便地扔在课桌上,书包里面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砸在桌面上嗵地一声响,吓了我一跳。

上课了,我认真地盯着黑板前的老师,也认真地记着笔记。从上小学我就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放学回家先把作业完成再做别的事。但是,除了上课认真,下课完成作业外,我基本不再碰书包。

可是这节课,我只认真地听老师讲了二十几分钟,就被身边的鼾声搅得听不下去课了。

我羡慕地看着身边酣睡的黑大个,他睡得可真香。能在课堂上这么肆无忌惮地酣睡,这份胆量让我很是佩服。

他枕着胳膊趴在书桌上,几乎占据了整个桌面,我被可怜地挤在一个小角落里。可我一点都不生气,我已经对这个黑大个充满了好奇。

好奇是每个人的天性,尤其对于青春期的男孩子。

悄悄地把黑大个的书包摸出来,我好奇地想知道,他书包里装着什么东西,能把书桌砸得那么响。

他的书包是贴着一只红五星的军用挎包,从书包里先是摸出来几本教科书。教科书崭新的,封面上写着一个人名,李兵。这应该就是黑大个的名字。

再往里面掏,我从军用挎包里又摸出来一本厚厚的旧书,上面用繁体字写着书的名字,三侠五义。

我家里的枕头旁,一直放着一套1980年北京出版的七侠五义,那是我每天晚上入睡前必读的书。那本书从头到尾我已经看过五遍,其中主要情节我几乎可以背下来。但是,这套繁体版的三侠五义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虽然有些繁体字我还不甚认识,但还是能顺读下来。正看得入神,一只大手按住了那本书。

我被吓得一抖,放在我膝盖上的军挎包也掉到了地上。不过这回挎包却没有砸出响动来,因为它很结实地砸在了我的脚面上。

我疼得呲牙咧嘴吸着冷气,看了看前面。已经是课间休息时间,老师不知道啥时候已经离开了教室,走廊的广播里正播放着眼保健操的口令。

我从地上捡起李兵的书包时,从里面掉出来一把钢丝链锁。我把钢丝链锁塞进书包,讪讪地说了句:“你忘记锁自行车了?”

李兵接过书包,把教科书胡乱地塞进课桌里,头也不抬瓮声瓮气地说:“那不是锁自行车的。”

我有点纳闷,链锁不锁自行车还能干嘛用。

李兵抓起那本繁体字的三侠五义看了一眼,啪地扔给我,随口说了句:“喜欢看就送你了。”

愣了一下,我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轻易就把这本书送给了我。他的豪爽让我猝不及防,但很快我就反应过来,作为回报,我也必须送他一点我自己心爱的东西,否则我会觉得自己很不男人。

于是我把手伸进书包,拿出一把精致的弹弓。这把弹弓是我用一盒果脯从邻居一个男孩手里换来的。那盒果脯是我爸爸出差去北京时带回来的,我没舍得吃,用果脯换回了这把我心仪已久的弹弓。

把弹弓送到李兵手里的时候,我有那么一点的犹豫,也有点后悔拿出来它,毕竟这把弹弓是我最心爱的东西。

李兵接过弹弓,很随意地摆弄了一下就扔还给我,轻蔑地一撇嘴:“你还玩这个?”

“那玩什么?要知道奥运冠军许海峰也是靠玩弹弓起家的。”我的回答很认真。

李兵白了我一眼,没理我。我有点被蔑视的感觉,心里不舒服,就梗起脖子反问他:“那你玩什么?”

“枪。”

又被他吓了一跳,这黑大个居然说他玩枪。这一刻我开始蔑视他,没想到看上去这么憨厚的家伙,居然也会吹牛。

第三节课开始,我就没再理他,这家伙也懒得搭理我。直到下午放学时,我刚收拾好书包要回家,李兵一拍我的肩膀:“走,带你玩枪去。”

坐上他的破自行车,七拐八拐到了他家。

从他家后院的仓房里,他居然真的拿了一支枪给我玩。那是一支气步枪,而且是很破旧的气枪。可就算是很破的气枪,也足以让我欣喜不已,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摸枪。

从他家拿出气枪,我俩跑到附近一家街道小工厂。工厂已经破败停产,厂房里一堆生锈的废机器四下散乱。院子里杂草丛生,野鼠出没。

我和李兵趴在工厂的院墙上,把小厂房的玻璃当成靶子射击。

那天,我过足了枪瘾,打了几十枪,但是我并没有打坏一块玻璃。因为那天我和李兵打的不是气枪专用的铅制子弹,而是把土豆切成条,压进气枪里当子弹射击。

李兵有气枪却没有子弹,他的子弹被他当警察的老爸没收了。

李兵的老爸当过兵,复员后做了警察。李兵是家里的老二,上面还有个哥哥叫李军,下面有个妹妹叫李红妆,典型的军人之家给孩子的起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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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祭----老流氓是怎样炼成的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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