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对林思远没有幻想的,光看我看到他差点流口水的样子就知道我看上他了。我曾经试图为了林思远而改变过,比如,特意让我妈陪我去商场买了条淑女裙子在去赔林思远书的那天穿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走路要慢,说话要缓,行为举止都要像个姑娘家,还故意把平时都扎起来的马尾放下来长发披肩。
那天,穿着裙子披着头发走在学校里,连平时跟我熟悉得就差穿同一条裤子的沈清见都没有把我认出来。
“林棠,你丫发什么神经啊!怎么搞了这么个吓死人不偿命的造型?”清见足足绕着我转了三圈。
“我.......”一出口我就发现自己音量太大,赶紧调小了说:“你不觉得我现在的样子更像个姑娘家吗?”
“求求你,别吓我,你妈电话多少?不,精神病医院电话多少?”
“去你大爷的,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我一下子没忍住又变回原形了。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事能难倒我林棠,除了装淑女。
用清见的话来说,我就是一男人穿上了姑娘家的裙子,尽管裙子很淑女,头发很飘逸,但是,我还是一男人,因为我从内里散发出来的爷们儿气息无处不在,不是一条淑女裙子或者一个飘逸的披肩长发就可以改变的。
沈清见说这样的打扮不是惊艳,而是惊吓。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当林思远看到时,正在喝水的他一不小心就将水喷了出来,呛了好半天都没缓过气来。看了他的反应,我偃旗息鼓。
于是,整个高中,我再也没穿过裙子。
后来无意间知道林思远的女神是王祖贤,我就再也没想过要努力地成为一个温柔娴淑的姑娘。
因为林思远的眼睛在别的姑娘身上停留的时候,我就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我无能为力的。
“思远,我把绵绵交给你了。”
爸爸的话将我从回忆拉回现实,我的手已经被林思远拉在他手心里,隔着一层薄薄的纱,我感觉到他手心的温暖。
“爸,您放心,我会对林棠好的。”
老爸欣慰地点了点头,然后回到席位上去。
林思远拉着我的手,走到舞台中央,正当我奇怪为什么没有司仪出来主持的时候,林思远开口说话了。
“感谢各位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我和林棠的婚礼,一起见证我们的爱情。”林思远看着我,微笑着说:“等了快十年,终于等到今天了。”
我保持得体的微笑,用嘴型说,贱人,你干嘛呢!
林思远不理会我,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站在我身边的这个女孩儿,我认识她十年,我也暗恋了她十年。十年光阴飞逝,我却没能勇敢地告诉她我爱她,还好,一切都不晚,还好,她今天嫁给我了。”
此话一出,吓得我浑身哆嗦。
喂,贱人,你搞什么呢?不用这么用心吧!但一想到楚然在结婚之前这么对我,我心里涌起一阵难受,或者说,涌起一阵想要报复的欲望。楚然,我要让你看看没有你我一样会很好,一样可以有一个令人羡慕不已的婚礼!
“她一定以为要不是她那杯倒在我书上和衣服上的奶茶,我们就不会认识。其实不是的。就算没有那杯奶茶,我也会想方设法地认识她,事实上,那天本就是我故意撞上去的。只是我太呆笨了,明明都看到她不知所措的样子是被我那时候阳光帅气的脸迷晕了却没有主动出击要求她以身相许。”
宴席上爆发出亲友们的欢笑的掌声,我被搞糊涂了,林思远,你这编故事的能力也太强了吧!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我用手去戳他,却被他抓住,紧紧地握在手心。这样一个动作在别人眼里尽是甜蜜。
“她根本不知道,每个星期五的下午她爬上学校顶楼看风景的时候,我在另一个角落看她,她不知道她在远眺风景大声歌唱的时候,她亦成了我画布里的风景。”林思远拿起托盘里的遥控器,对着投影仪一摁,我身后的投影仪开始播放幻灯片。
幻灯片里全是林思远的画,画里的人,都是我。是这些年她偷偷画的我,上课偷偷睡觉我,打网球的我,吃东西的我,站在楼顶吹风的我.........
全都是我。
我不敢相信地捂住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林思远,你个贱人,这么精心的准备也让我事先知道啊,你大爷的,我脸上的妆都哭花了吧!
“当她穿着一条粉蓝色的淑女裙子,放下了平日里高高束起的马尾长发披肩来找我的时候,我被吓到了,原来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她也有这样柔美的时候。”林思远不怀好意地看了看我,继续说:“只不过,她当时的样子只能看看,一说话就完全暴露了本性。她不知道,当时的我十分窃喜,因为,那个飞扬跋扈的姑娘在试图为我改变。还有,我的女神不是王祖贤,而是她。”
林思远腾出一只手轻轻地擦掉我脸颊的泪水,继续他的煽情演说。
“她真的很笨,连翻墙出去喝奶茶都会被抓,弄得我每次都会给她当垫背的。可我不后悔,因为我喜欢看她坐在一边嚼着口香糖把我的可乐的气全部放掉的样子,我喜欢她翻越围墙时向我求助的样子,我喜欢她喝奶茶时满足的样子。”
“她真的一点都不淑女,整天都是‘去他大爷的’之类的脏话,粗鲁得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整天对我呼来喝去好像我是他的仆人一样,可是,她很善良,把自己的压岁钱都捐给希望工程,她难过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总会是我,她什么都跟我说,因此我知道她所有的小秘密。我了解她,胜过了解我自己。”
“那些年,她以为我不喜欢她,而我也不敢跟她表白。她常说,林思远,你就是我的好闺蜜好哥们儿啊!其实,我并不想做她的什么好哥们儿或者好闺蜜,但当她说,林思远,我们在一起吃一辈子的麻辣烫时,我说好,因为,这样在一起一辈子也不错。”
“每次出去旅行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她送给我的相机拍照,给她买纪念品,那样的话,就代表她跟我一起去了。因为,我想跟她一起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林思远,你个贱人!我泣不成声,看着投影仪上播放的幻灯片,有他拍的风景照,还有许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偷拍的我。要不是还在进行仪式,我一定会把他拉到角落里行刑,问他什么时候投拍了老娘这么多照片,连趴在课桌上睡觉流口水的都有!
宴席上的人都专注地听着他说话,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在诠释着两个字:感动。
我的眼泪依旧不停地下落,林思远搂着我的肩膀,轻声在我耳边说,“哭了就不美了,老婆。”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我跟你林思远的种种可能,但任何一种都没有今天这样感动。
尽管今天这种感动,是虚假的。林思远啊林思远,真不愧是我好哥们,帮忙帮到底,做得这么周全,搞得我以为是真的。我用指甲嵌了嵌自己,清醒点,林棠,他在陪你演戏。
“十年的光阴,我们都没有走到一起。就在我以为我再没机会的时候,上帝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有机会,弥补那错过的十年,让我今天能站在这里对我眼前的这个女孩儿表达我的心意。”
林思远放开我,单膝跪地,深情地望着我,手里捧着一只戒指,他说:“林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我讨厌这句话!”我带着哭腔说。
是的,我讨厌这句话,因为楚然也这么对我说过。
“无论是十年,二十年,还是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
我愣住了,真的愣住了,因为林思远的眼神是那样的坚定,这样坚定的目光我只看到过一次,是他立志要成为画家的时候。
“答应他!答应他!”
宴席上的亲友们开始起哄,掌声一拨接着一拨,一个个都催促着,好像我要是再迟一点大家就会冲上来把我吃掉。
这一切要是真的该多好?
在我发神的时候,林思远将戒指套在我手上。
他的笑容明朗而干净,就像十七岁年少时那样清澈的眼波,在昏暗的大厅里成为最明亮的光线。
“亲一个!亲一个!”
“就是嘛,亲一个啦!”
林思远慢慢凑近我,附在我耳边说,“这下没办法了,我就牺牲一下,便宜你了!”
说完,他捧起我的脸,吻了下来。
嘴唇相触时的温度,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了。有些东西一旦刻上了烙印,一辈子也没办法抹去。
我笨拙地回应林思远,闭上眼睛,像是小孩子沉浸在偷来的幸福里,生怕一睁开眼睛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
我真的和林思远接吻了。少女时代的我无数次幻想过和林思远接吻的感觉,今天,终于切身体会到了。
多希望,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请原谅我贪恋这一刻我幸福。
亲友发表感言,切蛋糕,倒香槟,经过一系列的繁文缛节,仪式终于结束。楚楚带着我去房间换衣服,接下来还有个任务需要完成:敬酒。
“结个婚干嘛搞得这么繁琐?累死我了!”我向楚楚抱怨。
“有那么累吗?我看你刚才很享受很感动的样子啊!”
我戳了戳楚楚的鼻子,“死丫头,等你自己结婚的时候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