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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情书事迟早会被爹娘知道。我辗转反侧,思考一夜之后,决定主动坦白。俺爹听到我的话,恶狠狠的骂了俺娘一句:“你看看你生出来的什么东西!”俺娘说:“我生出来的没你的份吗?还不是你们老李家的种!”俺爹被俺娘一抢白,想起来俺姑姑,无言以答,坐到一边闷着头抽起了烟。俺爹不是怕媳妇的人,只是俺姑姑的事是他的软肋,平时他就算气焰再高,只要俺娘一提俺姑姑,他就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蔫了。俺娘接着说:“是那帮小流氓给咱家花香写又不是花香招惹他们!”我心里松了口气,心想还是俺娘讲道理。不成想俺娘又对我丢过来一句硬邦邦的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好好做人,要是给我丢人,我把你剁碎了扔到坑里喂王八!”花云人小鬼大,偷偷的给我出主意:“姐姐你再收到情书你交给老师,老师就不怪你了!”

那时候觉得花云这个主意很好,现在想来其实挺缺德的。我为了自己不被牵连,再收到情书就都交给老师了。有段时间我们学校的通报栏上经常写着“某某违反学校纪律,写情书给女同学,全校通报批评,留校察看”之类的字样,这些被通报的人里就有写情书给我的。我不知道那些被我举报的人怎么看我,会不会很恨我?但是人性是自私的,我为了保全自己,很大义凌然地把他们都给出卖了--我那时候认为是他们牵连了我。接下来的日子,平静了很多,再没人敢给我写情书了。大家对我的看法,也由招蜂引蝶变成了混小子的受害者。但是平静的日子并没持续太久,因为王立强出现了。

很多年后,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遇到王立强,我是不会其他成绩平平的女同学一样,安安分分的等着毕业,毕业后等到十六七岁媒人上门,定一门亲事,然后再等到二十岁被男人娶进家门。接着和丈夫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上这片土地上的女人世世代代过的农妇生活,让风吹雨打日晒把自己变得双颊黑里透红长满斑点,让沉重的犁锄让自己的腰身变得粗壮。能够自己掌把犁地,能因为自家的麦苗被村里人的羊啃了而双手叉腰在村里的十字路口骂得举村皆知。会因为孩子没好好学习,拧着他的耳朵一路从村口骂到家里。会在三十来岁的年龄,有着比城里四十岁的女人都显老的面孔,在集市上和小贩因为一毛钱的菜钱吵得吐沫横飞......这样的生活,未必不幸福。

但是谁能在故事的开始预料到结果呢?人生没有橡皮,不能擦掉重写。不知道该用命中注定还是在劫难逃来形容,13岁的我,遇到了14岁的王立强。并且爱上了他。

王立强比我大一岁,是洗颜乡王庄村人,王庄村是远近闻名的穷村子。据说他们村有穷根,再怎么能干的人都难发财。所以王庄村的男人大都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他们成天聚在他们村的十字路口,不是打牌就是吹牛,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牛可吹。他们的理由是--再大劲也拔不掉那个几百年的穷根,还白费劲干啥。他们村因为穷的叮当响,被人称为"王叮当"。在“前出岔”的房子一座座建起来的时候,王庄村村民们还清一色的全住着砖包土的老房子,连村里的主路都比别的村窄出来一半,坑坑洼洼的,有的坑大到一下雨就可以养鱼.路难走成这样也没人修,谁叫这村里的人都懒呢.王立强家虽穷,他的姐姐王丽婷却嫁给了我们洗颜村乃至洗颜乡数得着的有钱人李富财。

1991年,14岁的王立强,身材修长,一头自来卷比时髦青年在理发店烫出来的发型还要洋气。大眼睛很亮,盯着人看的时候似乎总能看到人心里去。高挺的鼻梁给他添了几分英气。上翘的嘴角让他看起来总是带着嘲弄的表情。家里虽穷,在王丽婷的接济下,衣着打扮却比其他的乡下野小子讲究很多,一件黑色皮夹克加一条牛仔喇叭裤是他常见的打扮,要不然就是白T恤配黑的确良裤子,在当时的洗颜乡,时髦得很。

王立强可以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爱闯祸,常和校外小混混来往。喜欢打架、抽烟、喝酒。洗颜乡每次小混混聚众斗殴都少不了王立强的份。他身边常常前呼后拥,跟着一帮小喽啰。大人们禁止孩子做的事,在他看来做了就是荣耀,是他区别与那些书呆子的标志.可以说,他是一个标准的坏孩子。但正是这样的坏孩子容易引人注目,即便是在“老实”仍然是择偶主要标准的九十年代初的洗颜乡,王立强却成为很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时常有女孩子偷偷的看一眼王立强便红着脸低下头去,掩饰内心的躁动。几年后,当古惑仔流行起来,王立强这样的大人眼中的小流氓,更是广受女生们欢迎。

按说王立强这样的学生早就该被学校开除,但是因为他的姐夫李富财和校长私交甚好,王立强便在老师们恨得牙根痒的情况下,继续呆在学校里兴风作浪,搅得很多小女生心神不宁,包括我。

我第一次注意到王立强1991年的夏天,打赢架的王立强在一帮小喽啰的前簇后拥下,风光满面得意洋洋的走在洗颜中学的路上.他额角流下来一道血迹,像个弯弯曲曲的小蚯蚓.有人提醒他,他却不擦掉,他认为这是男人的象征,代表他很有种。过往的学生纷纷避让,生怕躲得不及时被他给揍一顿,他好像非常享受这种感觉。我也避了一下,那张带着血迹的脸却刻在了我的心里。

小孩子喜欢一个人和大人不一样,大人的喜欢是理性的,小孩的喜欢是狂热的。13岁的我,心脏太小,装下了一个人之后再装不下其他的东西。上课、吃饭、走路,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他,做梦的时候梦到的,也是他。就连做习题的时候,也情不自禁的写出他的名字,等自己发觉,赶紧擦掉。做梦的时候,我梦到的也是他。有一次我梦到他背着我,见到的人都说:“花香,你男人咋恁帅?”那天我是笑醒的,醒了之后我又捂住嘴,我很怕我会在说梦话的时候叫出王立强的名字被我妹妹听到。

我满校园里寻找他的身影,看到了心便砰砰狂跳,赶紧把眼睛转向别的地方,生怕被他、被别人看出来我喜欢他。想见他,又怕见到他。我开始注重打扮,不再剪头发,希望有朝一日能拥有像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飘逸的长发。平时穿得好好的衣服,在我眼里开始变得不合身。今天换这件,明天换那件,哪件都觉得不够漂亮。那些衣服不知道怎么生出那么多毛病来。不是款式不新,就是大小不合身。就连我脚上的千层底,我也偷偷从学校拿了粉笔,把鞋底边缘擦得亮白。俺娘看见我这样,很看不惯,她骂我:“这个死妮子,不好好学习,一点心思全用到打扮上去了,不像个正经人!”俺大娘一旁替我打圆场“闺女大了都这样,你看看小琴,衣裳恁多了还天天闹着跟我要钱买衣裳,我哪有那么多闲钱给她买衣服?花香算是懂事的了。”俺娘不喜欢花枝招展的小琴,便不再说话,低下头把千层底纳得嗡嗡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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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声名狼藉的女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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