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17Tuesday (无工作)Weather:Sunny Address:ShenZhen
抱着猫的午后总是柔软的
自派出所通宵未眠后,以后的作息时间都有黑白颠倒的趋势,以致一个多月里好像没有早于9点起床的时候,通常都是睡到10点多,甚至11点多这样子,连早餐都省去了,导致胃开始抗议,如此脆弱的身体似乎容不得我胡来,这几日开始慢慢调整作息时间,昨天终于在9点之前爬起床来,昨晚主动说今天早上起床给文仔做早餐,得以在8点之前爬起床,要不然真的没有压力起来。
两人一起吃过早餐,胃部充实温暖。文仔在我做早餐的间隙在网上查看了我想看的那部电影档期,说今晚下班跟我一起去看那部电影,我不过随口说说,他还记得。那他要我帮他找的歌曲呢,都说了一个多星期,我也抛到了脑后,想到如此,确实有点自愧不如。
到时间文仔出门去上班,他换鞋子时,我听到门外有动静,我期待猜测有可能是快递,因为前日在网上买了五颜六色的头花,甚是期待。文仔往猫眼看过,说,不是快递,是有人开门去上班。哦,也是,这可是上班的时间了。
拥抱吻别,似乎已然是习惯,我听到门外有动静,想是又有邻居同文仔一样准备出门上班,就侧身一边去,因我还穿着睡觉的小吊带和短裤,胸前勾勒明显未穿内衣,不宜在有人时在门口晃悠。
果然,文仔开门后正好和隔壁邻居碰面,他倒是同我有默契,比平日掩门快些,大概也想到门内只穿吊带背心的我。关门那刻,见文仔自然同从未说过话的邻居打招呼:你好。自然礼貌,全然不似一起做邻居几年未曾打过照面的情形。我想要是换做是我,只怕低头无言匆匆走过——好似没有养成那种自然礼貌的习惯。
今天依然晴好,文仔也嘱咐我想想今晚想吃什么,约好他下班时间在他公司附近的商场等,一起去看电影。
刚才准备整理下今年的照片,把存储照片的移动硬盘找出来,心血来潮把08年到今年的所有照片翻了个遍,5年,我的变化真的很大!
首先我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个美女,但是我最突出的是我的皮肤!我现在作为一个旁观者终于知道了从小到大,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夸我的皮肤,是的,以前不觉得,现在看照片真的是感觉这点非常突出!尤其是众多人的合影中我的皮肤总是最白、最亮、最粉嫩的那一个!不同于化妆的那种白,而是一种青春气息,浑身上下洋溢着年轻的朝气!皮肤不光是白、粉嫩,而且是毛孔细腻,几乎看不到毛孔那种,想想现实生活中,我也极少遇到几个皮肤好成那样子的。
那时候多么不修边幅啊,除了年轻,皮肤白嫩意外,我还胖!不会打扮!土!头发总是乱糟糟的,脸上也是“六宫粉黛无颜色”,救了我的长相的是五官秀气,纵使土肥圆+土气穿着,也总有一丝秀气难掩其中,好歹不是那样惨不忍睹的。五官中的点睛之笔是眼睛,总是晶晶亮的,透着一股子小女孩的活泼、单纯和狡黠。但是尤为明显的是,在和文仔同居之前的那几年,脸色也好,眼神也好,总有一股老成的,被生活所逼出来的那种故作成熟,把我身上本有的灵气都已掩盖,逐渐沦为路人。而自从跟文仔同居后,我们的照片记录我明显的感觉到我的眼神开始变得柔和了,打扮开始精细了,整个人的气质变得“静”而“纯”,还有轻快!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家说,一个女人过的好不好,幸不幸福,只需要看她的容颜和气质已经足矣!那时的我,真的很不起眼,文仔真有耐心把一个小土妞带在身边耐心“养”着,才有今天这收获。
倒是文仔的变化倒并不大,唯一的感觉是,我们在一起照相的感觉越来越亲密,是一种男女间水乳交融后的那种感觉——我虽仍有活泼可爱但难掩眼神深处的那种女性特有的女人娇羞;而文仔从最初那个懵懵懂懂的大男孩逐渐变得有了男人味,一句话,好的爱情让女人更女人了,让男人更男人了。
现在我终于也知道为什么许多人评价我: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给人感觉非常舒服。我也要认了我不是美女这个事实,好在我也从没太把自己当美女。
斯诺说过,之所以会不停有男孩追我,正是因为我没有漂亮到女神、让异性望而却步的地步,是刚刚好的活泼,可爱,外表也不差的那种感觉,现在的我应该是我最美的时候吧,没有成熟到足够风韵,女孩和女人兼具的气质,有女孩子的柔媚可爱,也有丝丝若隐若现的女人味,有对物质的追求,精细生活的意识,但也能够为一个冰淇淋这样小小的满足发自内心的绽放笑脸。
昨晚文仔回来似乎格外高兴,我劈头盖脸:今天怎么这么高兴?吃错药了?
文仔扮受伤状嘟嚷,有两天没看到你了嘛。
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我说什么说得那么开心,话也越来越多,后来干脆缠上文仔的脖子,腻在他大腿上哈哈大笑,调皮拿自己的蝴蝶结发夹给他打扮!文仔说,你今天怎么有点不一样...我脱口而出:有两天没看到你了嘛!
一直玩闹到快12点我也没睡觉的意识,可怜的文仔几次偷偷看钟表,哈欠连天,也陪我玩。终于玩闹够了上了床,文仔拿出他去英国出差的相册给我看,陪我一起看。没想到我只是说了一次想看,他倒都放在心里了。
两人边趴在床上翻照片,边一问一答着。终于看完照片准备睡觉,我蜷起来说肚子痛,文仔着急写满脸上,把我抱在怀里指责我不懂照顾自己,望着他满脸心痛的表情,突然觉得很幸福,转身钻进他怀里撒娇...
有时想想,我之所以会让文仔这个大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除了男性本能的使命外,那就是我身上的小女孩气息,让人有保护的欲望,这点不是一个异性讲过了,我天生骨子里有精灵调皮那种特性,只是前几年面对家人,社会,和遇人不淑的摧残,我并没有显示出自己的本性,只是本能的、不自觉的被生活压力推着往前傻傻地、盲目地走着,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倒是有些颇懂得我心性的旁人感到心疼。而今因为生活无须再要我去肩扛自己吃力的压力,我逐渐恢复自己的本性,也越来越多人感到我的变化,是一种趋于好的、让人赏心悦目的变化,这不正是文仔包容的天地下,给了我任性生长的环境么?谁说Man就是懂打敢杀?会承诺会赚钱?有时有种默默的包容和爱意也是一种Man,只是后者的本质,我花了多年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