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咦,刚才更了一段居然没更上,还得重写。

我就开始教育他了,说:你到底有没有爱心呀?你怎么不知道与人分享啊?你没看见我也饿了嘛,怎么不让让我啊?然后我的饭也来了,我吃完,我们拿了行李,一路上我都没搭理他。那次我们坐的是那种很小的三轮车,我们俩必须一人坐一边,我说:到了地方,你少和我住一间啊。他不停地向我道歉,我就是不搭理他,他急了,站起来坐我这边,要亲我。你说:你快坐那边去,要不车容易翻啊。LUCA说:你不生气了,我就坐回来,要不,翻车就翻车,怕啥。然后我就原谅他了。

从那件事以后,无论我们买什么吃的,甚至是饮料,他总是第一个让我吃,喝。记性很好啊。

在与LUCA交往的过程中,我发现凡是他不对的地方,我指出过一次,之后凡是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总是按我指示的话去做的。能为一个人改变,是件有意思的事。我也为LUCA改变了很多。

有亲们要去苏梅岛旅游了,我先喘口气,扒几个在苏梅岛认识LUCA之前比较逗的事。有次我在一家沙滩上的餐厅吃晚饭。那家餐厅总是很多人。我正一个人吃着饭呢,突然服务生过来送了一把玫瑰花,说:是位先生送的。我问:是哪位啊?他指了指。我又继续吃饭。又过来会,服务生又来了,说:还是那先生,他把你的单给买了。我说:啊?这怎么办啊?服务生说:没关系。

吃罢饭,我走了,他男的就跟过来了,也是个外国人,哪国的记不住了,长得还行吧。他问:能不能请你去喝酒啊?我好像不喜欢他,就说:谢谢啦。我不会喝酒,我不太舒服啊我要回去了。然后我就走了,哈哈。

再讲一个美国歌手的事。

有天中午我刚起来,正琢磨着要去哪吃早餐呢,迎面在大马路上来了一男的,还蛮帅的,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可不可以请你吃个早餐啊?我问:为什么?他说:其实昨晚在一餐厅吃饭的时候就看到你了,你但是和两个帅哥在吃饭,后来一直和他们在酒吧喝酒,我也不好意思过去。我一听,是啊,是有这事。他又继续说你穿了一件白裙子什么什么的,款式还描述了半天。我想,看他人也不坏,就吃了早餐吧,就去和他吃早餐了。

吃早餐时,我问:你干啥工作的啊?(我这个庸俗呀)其实也不算吧,我和陌生人话比较少,就那几句寒暄的话。他说是个歌手。我心想:不会是在酒吧卖唱的那种吧。他就开始介绍了一下他的工作,好像还开过演唱会呢,也出过CD什么的。吃完饭,我们转了转,他骑个摩托车,他说想和我去兰迈海滩游泳去。他要先回酒店换件衣服,路上,他取了他干洗的衣服,又过了会,到了家便利店,他进去买点饮料。半天也不出来。我进去找他,我手里着他干洗过的衣服,就进去了。他一见我笑着说:你拿着我的衣服干啥啊?我说:我怕放在摩托车上丢了啊,丢了咋办啊。他说:不要紧啊。后来隔了一天,这歌手就回美国去了,走后天天给我写EMAIL啊,没完没了的,写了好久啊。挺逗的。

继续更:

我为LUCA的改变。在认识LUCA之前,我的原则是绝不给男人花一分钱。只有一次,我给一个法国小帅哥花了25元买了瓶啤酒,主要是他太帅了,超级帅,他比较穷,比我小10岁,每次出去喝酒,都是他请我,我实在不好意思,就给他买过一瓶酒。

但是和LUCA就不一样了,我经常主动买酒给他,而且还很大方啊,每次都买很多,其实我也没什么钱啊,因为带去的钱有限,我总是想:算了,豁出去了,花完拉倒,只要LUCA高兴就行。他高兴了,我肯定也高兴了。我们两在一起时,都是挣着买单。我当时就想:咦?我怎么不一样了啊?是不是爱上他了啊?

我继续更啊:

有次LUCA新认识了一个意大利男孩,好像是22岁,LUCA和我差不多吧,性格很活泼,也很热情,所以我们三个总一起去喝酒。这意大利男孩总和我说话,跳舞,为了不让LUCA吃醋,我决定帮他找个女朋友。很快,我发现有个女的,看起来很漂亮,还挺酷,然后我过去了,和那女的聊了会,刚开始她还挺牛,然后我买了很多酒,让我们四个一起喝,喝着喝着,那意大利男孩就和那法国妞谈上了,后来两个人好的啊,象一个人一样,天天在一起。我们四个天天在一起喝酒,吃饭,逛街。很开心啊。

我们在苏梅岛都呆了两个多月了,签证的有效期都快到了。有天,我和LUCA在大街上逛,他说:亲爱的,我们再在这呆三个月吧?我们去延期签证,地方我都问好了。我说:不了,我要回国了。

其实当时如果想留下,当然可以留下的。我是想旅游时的所谓艳遇,应该是随着旅游结束就结束了。该感受的也感受了,该疯狂的也疯狂了,挺好的。其实中间也有不少不愉快的时候。我回去也是好奇,我们这段艳遇会不会延续下去?

为了那些爱看我帖子的姐妹们的,我先解释一下啊。

上述写到的关于LUCA那段发生在06年底至07年2月份,至今已经很长时间了。有些人质疑的地点距离问题。我当时是去旅游散心的,放松的,不是去当地质学家搞测量的。我所说的观察力是针对接触我的男人们,因为独自一人旅游是要非常谨慎的,以保证我的安全。劝有些人不要一根筋,也不要较真,我这个是回忆,不是论文啊。我说我怎么这么讨厌愚蠢的人啊,说个话那叫一个,累。以后我就无视那些脑子没长好的人了,哈哈。

还是先把小美那段更完吧。

其实当时我那段时间一直都很矛盾。尤其是小美那次喝了一瓶半伏特加之后,几乎都快不行了,我让他喝了两瓶水,他才稍微好一点。他从来没喝过那么多酒。看着这个精神,积极向上的一个小伙在认识我才七八天就变成这样了,我当时也挺难过的。

我其实是最讨厌婚外情的。如果他这么短时间,就说要离婚了,总觉得是不靠谱的,尤其是学金融的,应该是比较理智的。我当时是想我是不会和为了我而离婚的人的。他现在看我很有趣,再过几年,可能又看年轻的女人有趣了,再说还有两个那么小的孩子。如果离了,我怎么敢和这么绝情的人在一起啊。所以本身就是个死结。只是当时一时没分开,彼此的感觉越来越好了。

认识我之前,他和他老婆每周五都单独出去吃饭的。他老婆和孩子回来上海后,每周五他也不和他老婆去吃饭了,和我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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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刻骨铭心的艳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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