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胜利和胜妻在众多的宴请嘉宾注视下每人喝掉了一大杯经过白酒勾兑后的红酒。起初,无论是身为新郎新娘的胜利和胜妻,还是身为伴郎伴娘的我和小敏,也或者是拿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的司仪都没有留意。直到胜利和胜妻呲牙咧嘴的喝掉了高脚杯中的红酒时,我们才恍然红酒塔中的红酒早已不知在何时变成了粉红色。。。
胜利喝掉高脚杯中的被勾兑后的红酒后,使劲的咽了咽口水。而胜妻更是分了几次才将高脚杯中的红酒喝掉。。。
没等胜利开口,在旁边已发现问题的司仪苦笑着说道。
“你们这帮小子太坏了,过分了哈,还好咱们的新郎新娘酒量好。这要酒量不好的还不得直接给整吐了啊?”
话音刚落,以成实为首的三十几人哄笑了起来。。。
“兑酒了?”站在胜利身边的我小声的问道。
“他妈的,好像是散白酒,味儿太大了。。。”说完,胜利再一次的用力咽了咽口水。
。。。
我和小敏随着胜利及胜妻挨个桌子去敬酒,起初只是一人两杯三钱酒杯的白酒。等转了一圈回到成实等人所在的酒桌时,胜利大喊道。
“服务生,给我换大酒杯来,再来一箱白酒。”
话音落,原本坐在三个桌子上的人们迅速起身要跑。胜利继续喊道。
“我操,你们今天谁跑我和谁急。你们打我们四个打那么惨,又往红酒里兑白酒。今天还能让你们跑了?谁也不许跑!”
胜利略带激动,声音也就随之而大了些。服务生直接搬来了一箱的白酒,直接全部启开将六瓶白酒齐刷刷的摆放在了餐桌上。并将两只足足可以容下半斤酒的高脚杯交在了我的手中。
此时,周围的其他几桌上的宾客见到此景也纷纷的站起身关注着。
胜利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酒,分别倒在了两只高脚杯里,刚好倒完,并将剩下的空瓶交给我。
胜利拿起两只酒杯分别交给成实和包子,然后重新拿起一瓶白酒期待着。。。
在众人的起哄声和尖叫声中,包子和成实分别喝光了高脚杯中的白酒,并将喝干净的酒杯放在了以顺时针排序的下两个人面前,然后抹了抹嘴坐下。
一轮结束后,胜利再次喊道“服务生,给我再来两箱白酒。。。”
三桌敬下来时,旁边已齐刷刷的摆放下了近二十只空白酒瓶。而此时,三个酒桌上的人也早已经吐的吐,睡的睡,个别清醒的则是依然大口吸烟,大口吃肉,大口的喝酒。
。。。
婚宴结束,送走了其他的宾客们之后。所有的兄弟们齐聚在了礼堂内的舞台上,胜利与胜妻站在第一排的中央,我与小敏分站在胜利与胜妻的两旁,剩下的兄弟们按大小个头共站成了三排。
几声快门音过后,我们在那一刻的笑容及影子被摄影师留在了一张张的照片上。
多年后。
虽然小敏再也不会与我一同出现在任何一个朋友们的面前。但在当年参加过胜利婚礼的每一个人却依然还记得合影上那个伴娘灿烂般的笑容。
而当有人问及时,他们也能够清楚的回答说。
她是鸿皓当年的女友,她的名字叫小敏。。。
很多年之后,我依然会常常跑到胜利或是胜妻的QQ相册中去看当年在婚礼举行那天时被摄影师拍下的照片。我会在每一张被抓拍的照片中寻找自己与小敏的影子,也会望着这些早已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照片去回忆从前的点滴。
有人说,伴郎或是伴娘,一个人一辈子可以当的次数绝不能超过两次。有些迷信的说法说,若是当的多了,便会一辈子也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另一半。
但我却在失去小敏后,不知不觉中已当过了数次以上的伴郎,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我不相信这样的说法存在,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我自知再也找不到可以超越小敏的女孩,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很喜欢别在西装左胸前的那朵胸花。
我常常会在五谷杂粮的战役结束后跑到酒店的洗手间里,然后点燃一支烟,一边静静的吸着,一边望着镜子中的自己。西装上的白色斑点,胸花因为撕扯而导致的扭曲,还有那脸上被五谷杂粮击中后所留下的红肿,或许,这一系列的组合早已在不知何时成为了我心底某一段记忆中具有代表性的标志。
。。。
婚礼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和小敏手握着两张由胜利举行婚礼时所在的县城到往爷爷家所在县城的车票站在候车室里。
包子一边递给我两包软中华一边说。
“你拿着上车抽吧,早上从胜利车里拿的。”
我笑笑,接过香烟放进小敏的挎包里。包子继续问道。
“你确定你不跟我回XX县了?”[此处包子口中的XX县为我们家乡所在地]
“我过两天回去,先带小敏回去看看我爷我奶。”
“那行吧,到时电话联系。看什么时候回省城说一声,然后咱们一起。”
“嗯,你回去吧。一会儿车就进站了。”我拍了拍包子的臂膀说。
“行,那我回去了,看看下午没什么事儿的话我也回XX县了。小敏,我走了哈,回XX县了我请你吃饭。”说完,包子和小敏摆了摆手。
“呵呵,拜拜,注意安全。”小敏也向包子摆了摆手说。
。。。
虽然奶奶在去年的年末时还见过小敏,但爷爷真的是有日子没见过小敏了。要是没有记错,上一次爷爷见到小敏时,还是在05年的七月份。这么算下来,爷爷足足有三年没有见过小敏了。再加上老人的时间本身就不算多,想到这儿,我更是下定决心要在爷爷奶奶的家里多住上几天的时间。
四个小时的车程之后,我和小敏抵达了爷爷奶奶家所在的县城中。
我生在这里,又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轻车熟路的我直接带着小敏朝着爷爷家所在的方向走了回去。
远离了喧嚣,远离了污染的县城里,天空是那么的蓝,白云是那么的白,就连树枝上的叶子也是翠绿翠绿的,时而传来的鸟鸣,偶尔才会出现的汽车,让我和小敏不约而同的感觉到一阵阵的轻松。
我们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就连彼此间说话都懒得去张嘴。
我笑眯眯的望着身边的小敏,小敏也同样眯起眼睛望着我。
“怎么了?”见小敏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的我问道。
“皓,我拉着你,你背着我走吧。”小敏拉着我的胳膊懒洋洋的回应道。
“干嘛?好好走路。”我朝着小敏的脑瓜门上弹了一下说。
“哎呀,皓,这儿的太阳太暖和了,晒的我好困。要是能有个摇摇椅就好了。我最喜欢晒阳阳了。。。”说话时,小敏转过身,闭上眼睛抬起头,面朝太阳的方向懒洋洋的展开了双臂。
“你是猫啊,还晒阳阳,赶紧走。。。”
“再晒一下,再晒一下,这儿的阳光真好。。。”小敏依然陶醉的说道。
也许是习惯问题,爷爷家的大门在白天时是从来不锁的,只是很随意的关上。印象中,在我年幼的时候,无论是亲属来串门,还是万四儿来找我,都是很随意的就可以拉开房门走进屋子。虽然这样的一个习惯在现如今来看安全系数几乎为0,但若是倒退几十年的话,恐怕村落或是县城中的每家每户都应该是酱紫的。毕竟住在周围的邻里邻居,都已经是相识了十几年的老邻居,又何况,早已退休的爷爷奶奶每天几乎都会呆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