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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些话,我望着丽丽,不约而同的与她一起笑了出来。。。

有的时候,我也会想。要是在那个时候,我选择了失而复得了丽丽。也许,就不会有接下来的所有故事,更不会有我四年之后对小敏的背叛,那样的话,包括我在内。就会有太多太多的人不会改变原本属于自己的生活轨迹。

有时,我也会后悔自己当年的决定。我也悔恨自己当时的一念之差改变了太多的女人。。。

但,或许这就是生活。

生活就是事实发生的事情,没有彩排,没有演习,我们只有一次机会,每一个重要的决定,我们都只有唯一的一次机会。

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也是无法预料的。

换句话说,即便在当年我选择了失而复得的丽丽。那么到了今天,我们也就未必会真的在一起。

因为,我们永远也预料不到明天会发生些什么。。。

丽丽的故事,写到这里就算暂时的告一段落了。虽然在后续她也会有在个别的地方出场,但戏份并不是很多,并且也都不是很重要。

真正的再一次以重戏份出镜,也都是五年之后的事情了。。。

所以,这一段文字,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对之前丽丽故事的一个交代吧。

毕竟,从这一段之后,故事的发展轨迹,就会按照我与小敏接下来三年的生活为主线而去写了。

塞翁失马的典故,想必太多的人都懂。

塞翁的[安知非福与安知非禍]。实际上是说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年幼时,每当我惹下了麻烦,即将被父亲所修理时,我就会翻出这个典故来安慰自己。后来,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我便将这故事中的内涵忘的一干二净。

小敏爸在上次事件中给我打来的电话,让我对其产生了十二万分的感激与感动。于是,在这一年的五一长假,我决定到小敏的家里去拜访她的父母。

那时的五一长假还没有被修改为三天,中专类的学校更是将假期放到了十天之上。

这个长假里,我每天跟着母亲的屁股后面督促着母亲一定要为我准备能够拿得出手的礼物。

最终,母亲为我准备了早已被国家所明令禁止捕杀的二级保护动物等野味作为去小敏家拜访其父母所携带的礼物。并且在我即将上车的那一天发动了自己的人脉关系为我打通了候车室里负责安检的部门。临上车之时,母亲又额外塞给了我一千块钱。并明确告之,这一千块钱也算是礼物中的一部分,但却是临走时再拿出的。

自幼生长在干部家庭中的我,似乎对这种礼节上的做法早已见怪不怪。并且,这些开展人际关系的手段与本领对我而言,似乎也根本就是与生俱来。所以,母亲所担心的事情,在我看来似乎并不足惧。

后来的事实证明,在送礼物等基本礼节上,我并没有出现哪些较为严重的错误。但近年来所养成的骄纵,与桀骜不驯的性格却为我在小敏家人日后的相处里埋下了深深的祸根。

。。。

当列车驶进D市的站台之时,小敏早已经在D市的站台上等候我多时。

我左手拎着包,右手拎着礼物的站在小敏面前,笑着。

小敏也真的就像很久不见的恋人一样,一下冲进了我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我,然后将自己的脸驶进的贴在了我的脸上。可实际上,我们也不过是分开了不到十天的时间而已。。。

一路上,我们嬉笑着,打闹着。

小敏很喜欢让我背着,每当她想要我背背她的时候。她总是会努起自己的嘴,然后嘟囔着说道。

“皓,皓,宝宝累了。。。”

每当此时,我一定会站在小敏的面前,然后转过身,再俯下身,将小敏背在自己的背上。

小敏的鞋带也总是会在走路的途中散开。

而每当此时,小敏则会将散开鞋带的脚伸在一边,然后用手指指自己的鞋带说。

“皓,怎么办呀?我要是弯腰的话,就该累了。”

而一声令下之后,我还真就甘愿将自己手边的东西放在一边,然后蹲下身,为小敏去绑鞋带。

很多年以后,在某一篇帖子中,我看到了这样的两段话。

第一段话是,“如果一个男人能够让一个女人在床上高丨潮丨七次以上,那么这个女人就会爱上这个让自己高丨潮丨的男人。”

第二段话就是,“每一个女人都会记住那个愿意为她俯身绑鞋带的男人。”

我个人的理解。

要做到第一段话,首先需要两个人都能够投入感情,因为只有性与爱的结合,才可以让双方感到愉悦,七次,某种意义上而言,已不是一个小数。所以,要达到七次的这个标准,前提是两个人本已拥有感情基础。再加上在床上缠绵的细节催化,爱上一个男人,或许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而第二段话,更多的则是针对于那些校园中的恋情。因为大学毕业之后的女人们,参加了工作多半也都是高跟鞋,职业装。即使偶尔也会穿运动鞋,但本身穿运动的几率就已经大大减少,鞋带散开的几率也就更是少中又少。又何况,大庭广众之下,让一个男人蹲下身子为一个女人来绑鞋带,换句话来说,也是让一个男人甘心为了爱人而放下面子的一种表现。

小敏会记住我,无论是因为第一段话,还是因为第二段话。。。

这天,天公不作美,在我下车之前,就已经下了很久的绵绵细雨。

当taxi停在了小敏家门前不远处的时候,我就发现距离小敏家不远的这段路程中充满了泥泞,泥泞到连taxi司机都不肯将车子驶进去,不得已,我和小敏只得下车。但小敏毕竟穿了一双运动鞋,而我却穿了一双皮鞋。

于是,我将手中的背包和礼物交给了小敏,挽起裤脚,转过身,同时也附下了身。

小敏开心的跳到了我的背上,就这样,背包与礼物,还有小敏的体重全部压在了我的身上。

那一天,绵绵的细雨中。

我背着小敏,小心翼翼的走在泥泞的道路中。小敏双手分别拎着我的背包和礼物,在我的耳边轻声说道“皓,小心,你别把我扔到水坑里。”。

不远处的院子里,小敏的妈妈看到我们,则迅速的拿着雨伞站在不算泥泞的路口等候着我们的到来。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回想起当年的那一幕。

那一天,我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深蓝色的西裤,裤腿高高的挽起。黑皮鞋与黑袜子几乎直接被路上的泥水所淹没,我附着身子,背上则是穿着一身浅色衣服的小敏,米灰色的外套,浅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运动鞋。细雨打湿了我们两人的头发,呼吸时,甚至因为天气寒冷而产生了哈气。但在那一刻,我们却是幸福的。。。

。。。

我几乎来不及脱掉沾满了泥浆的鞋子便将几百公里以外的野味交在了小敏妈的手里。并恭恭敬敬的和小敏妈寒暄着。

小敏拿来了毛巾,又找来了拖鞋。我一边用毛巾擦拭着被雨水所打湿的头发,一边将沾满泥浆的鞋袜脱掉。

小敏妈还埋怨小敏怎么好意思让我背回来。

小敏笑嘻嘻的说是我自愿的,我也笑着告诉小敏妈自己已经习惯了。

一个男人肯对自己的女儿好,我想,这是每一个女孩的父母希望看到的。感谢天公的作美,让我有了这样一个表现的机会。

当天晚上,小敏的爸妈高兴的将家里的亲戚全部都聚在了一起。然后去了外面的酒店订了一个包厢。

当面对小敏爸递来的满杯白酒时,我也曾犹豫,我担心自己醉酒后的失态。但最终因无法拒绝而接过了酒杯。

经常喝酒的人应该会知道。

有的人,喜欢掺酒喝,这种人,啤酒或是白酒也许还有红酒混合在一起喝反而越喝越清醒。

还有的人,不能掺酒喝,这种人,只能从头到尾的喝一种酒,一旦两种酒混在一起,则必醉。

很遗憾,我是后者。我对酒的混合,会产生极其强烈的敏感反应,这种反应,哪怕是两种不同品牌的啤酒混合在一起,也会让我昏昏之中进入到最佳的醉酒状态。

而小敏爸,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前者。因为在白酒的战役进行的差不多之时,他又让服务生又拎来了十几瓶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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