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样的有钱人时间都是分秒必争,怎么可能会白白浪费你那么多的时间过来陪我挤牛奶,跟梁歌一起煲牛骨汤?
啧啧啧,我这头小狐狸差点没被这两头漂亮的公狐狸给暗算了。
现在怎么办?
我桑榆的血可是相当金贵的,我绝对不会去配型,万一配上了我还得奉献出我自己的骨髓。
我桑榆从来都没有这么伟大,看着他们微笑着向我越走越近,我仿佛看到的是两只大针筒正在往我的身体上扎过来。
现在怎么办?怎么办?
我心里直犯嘀咕,但俗话说敌不动我不动。
只要他们不提,我就装傻充愣。
我看着梁歌向我走过来,我冷眼相对。
“我的牛肉面呢?”
“牛骨汤还在煲,至少要两三个小时的时间,你只能等着吃午饭了。”
一碗牛骨汤,一份牛肉面,就想骗我桑榆的骨髓?
他当我是个傻子呀,打死他我都不会上当。
我皮笑肉不笑,慢慢往前面走。
绿色的像一块大绒布一般的草坪一望无际仿佛永远都走不到头,有大批的牛群和羊群正在吃草。
我在琢磨它们会用多久能够把这一块大草坪给啃光。
梁歌走到我的身边来,递给我一瓶水。
他这样体贴,我连谢都不谢他,就接过来喝了一口,他连瓶盖都给我拧好了。
喝下去之后忽然觉得哪里不对,赶紧又吐出来。
庄蝶和小庄都纳闷地问我:“怎么了,哪里不对吗?”
倒是梁歌在一旁气定神闲地帮我回答:“她担心我在水里面下毒。”
嗯,很好,他很了解我。
所以也就表示了梁歌很难对付。
看着小庄兄妹俩匪夷所思的表情,我笑嘻嘻地告诉他们:“这就是我和梁歌相处的日常。”
小庄尴尬地笑了笑,我径直往前走,看到前面有一个开着除草机的金发碧眼的小哥。
我吹了一声口哨,那个小哥转过头来,我顿时惊为天人。
哇塞,他真的长得很哇塞。
典型的欧洲人的长相,金发碧眼,眼睛是碧绿的,令我想起了一部武侠小说里的人物的外号叫做必碧眼狐狸。
怎么我身边全都是狐狸?
他长得真太带劲了,看上去很年轻,大约跟我差不多十八九岁的样子。
我又吹了一声口哨,那个欧洲小哥就开心地放下除草机向我们跑过来了。
“hi,他用英文跟我们说话。
他应该不会中文,刚好我也会英文,不妨碍我跟跟小帅哥聊天。
看来会门外语有多重要就体现在这儿了。
“我叫桑榆。”我自报家门。
“我叫维夫。”
见我目不转睛,梁歌这么了解我一定知道,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在我耳边小声说:“他是小庄农场场主的儿子。”
“那这个农场到底是他的还是小庄的?”
“小庄的农场主也是聘来的这里有很多的农场主,其实经营的都不是自己的牧场,比如说像小庄这样的大老板。”
我抢先说:“说白了就是剥削阶级。”
梁歌不跟我说,我也懒得跟他说。
我现在的所有热情都在眼前这位顶级帅哥身上。
当然了倒不是说梁歌比起他有哪里差,梁歌东方人的长相比起这个小哥来毫不逊色,只是谁叫人家是鲜肉呢。
我跟维夫聊了几句,我跑去看看他的除草机:“你在干嘛呢?”
“我在除草。”他愉快地告诉我。
“这些草不是牛羊要吃吗?干嘛要除掉?”
“有一部分的草是要除掉的,不适合它们吃。”
算了,反正我也不懂。
“那你可以教我吗?看样子好像挺好玩的。”
“好呀。”小哥兴致勃勃,热情洋溢地教我,我也兴致勃勃地学。
忽然觉得待在这里没那么无聊了,仿佛给我干涸的生命中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于是我在烈日炎炎下,像个傻逼一样推着除草机来回奔走。
戴维似乎对我也挺感兴趣的,一直问我:“你是庄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看见那个一直在盯着我们的瘦高个子了没?”
我指着梁歌,他顺着我手的方向看了看。
“我见过他,他有一次来过我们这里。”
“是吗?他一个人还是带着女人?”那时候他和蒋素素还在恋爱期,应该会带着她来吧。
“他一个人,为了庄蝶的病。”
看来梁歌和小庄之间的关系不浅呢。
为了庄蝶不惜千里迢迢跑过来,那我就危险了。
我早知道这货居心不良,就是没想到他居然惦记起我的骨髓。
我愈发感到我自己实在是太危险了,我打算跟这个维夫玩几天我就回去。
这个小帅哥简直长在了我的点上,我就是喜欢这种又帅又萌还带着一点憨。
我还喜欢他欧洲人独特的浅蓝色的大眼睛。
我跟维夫很快就打了一片火热,下午他带我去镇上玩。
维夫就被他爸爸叫走了,一个一头黄色卷毛的胖子。
维夫一边跑一边跟我挥手:“桑榆,那下午2:00我们就在这里见。”
我一边跟他挥手,一边往前走却,不想一脑袋就撞在了梁歌的胸膛上。
“唉呦。”我叫了一声捂住脑袋:“疼死了,你走路是不是不长眼睛?”
梁歌看着我,忽然被我给气笑了。
他有些无可奈何地道:“到底是谁走路不长眼睛,你一边回头跟人家说话一边走路。”
“干嘛?吃醋了?”我跟他翻了个白眼:“你没人家年轻也没人家长得好看。”
虽然我这并不是真心话,真的要是论长相,梁歌不输他。
而且维夫那是年轻,要是是过了几年长到了梁歌二十几岁的年纪,说不定会长残。
因为我见过很多欧洲小哥哥,十五六岁的时候,那妥妥的正太简直能把人给迷倒,但是过了几年,20出头了,越长越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梁歌伸手就拎起了我的衣领,往小木楼走。
“干嘛?”我奋力反抗。
“太阳越来越大了,你不热吗?”
热,其实很热,但是呢,小帅哥的颜值绝对能够驱散我心头的燥热。
我就是这么一个妥妥的渣女。
这里的天气十点以后太阳就特别的烈,而农场里面基本上没遮没挡的,所以也只能一直待在小木楼里面享受冷气。
简直是太无聊了,所以我更加笃定梁歌压根就不是带我来度假的,他就是想让我给庄蝶捐骨髓。
门都没有,他想的还挺美。
吃完午饭大家都在房间里面休息,庄蝶说如果我睡不着的话她可以陪我聊天。
我跟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有什么好聊的,我说要睡午觉,然后趁他们不注意就溜出来了。
为夫维夫果然在那边等我,这么大的太阳,他不戴墨镜也不戴草帽。
阳光将他的湖水般湛蓝的眼睛照的更加清澈见底。
为何在如此的美色之下,我居然又想起了梁歌的那双眼睛。
梁歌的眼珠是漆黑的黑的,不带一点点杂质。
就像是围棋里的黑色棋子就像他的人一样,无趣透了,没有什么值得让我有兴趣探究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