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下班后,我去菜市场买了一些菜才回家,因为我依稀感觉到,肖炜炜应该还在。
回到家里,果然看到肖炜炜又是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到我只是瞟了一眼,屁都不放一个,估计气还没消。
我向他问道:“没吃饭吧?”
他没回应。
我继续说道:“成哑巴了?”
“你不是说不认识我么?干嘛还跟我说话。”他像个小孩子似的嘟哝道。
我现在懒得跟他说,所以直接走到厨房烧菜去了。
我刚把菜做好,饭还没盛,他就很自觉的坐到餐桌上了,真他妈的无耻。
我盛了两碗饭过来,也坐到餐桌上。他闷头吃饭,还是不说话。
我说道:“我是故意对你隐瞒,但并没有看扁你,要是看扁你怎么还带着你回家过年去啊。你用屁股想也知道,你还扭什么气啊。”
“可你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是事实吧,也觉得我卖身挣来的钱很肮脏,所以我给你买东西都不想要。”他还是没好气。
“你想哪去了,把我好心当驴肝肺了,我那是想为你省点钱。有礼物收谁人不高兴,还他妈的分用什么钱买来啊。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
“反正在你看来,我是不如你,我卑贱,我肮脏;你高贵,你圣洁。所以在我面前把任何一个污点藏着掖着,不跟我说,怕在我面前掉架子。”
“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但从今以后,绝不在你面前摆谱了,就算杀人放火,我对你也不会有半点含糊。但是我在你面前可以不要面子,在别人面前我不能不要面子,你别把我这些破事捅出去,要是让叶子琪和林晓凡知道,我会无地自容的。而且胖妞已经察觉到你跟老女人的关系很不寻常,所以你以后最好尽量避免在她面前出现,特别是跟老女人同时出现。要不整个公司都知道我跟一个鸭子同住,会自然对我有所猜疑的。”
“不会了,我已经跟老女人说以后不去她那里了,也跟她断了交易。”
他这么一说,我感到诧异,纳闷的问道:“为什么?”
“我想清楚了,你和林晓凡都有体面的工作,要是我还做那么肮脏的事,跟你们没法做朋友。所以我决定回来唱歌。”
“这房子你不买了?”
“买,老女人很有义气,她没强留我,还给我一笔钱,比我唱两年的歌都多。但也还不够,要再攒一段时间才行。”
“那最好,我刚开始也跟你说要早点抽身。这么快就能走出来再好不过了。我来上海没多久,以前也没挣到什么钱,所以现在身无分文,要不都可以帮你一些。”
“就算你有钱我也不想要,我不想拖累你。我自己会看着办的。”
“呵呵,很男人嘛,你这个朋友我没交错。什么时候开始回去唱歌?”
“再过一个星期吧,本来那边已经有其他歌手顶替,但是老板知道我想回去就说尽快把那些人辞掉。”
“很好啊,看来他们真的很重用你啊。等你回去了跟我说一声,我跟林晓凡去为你捧场。”
“谢谢。”
“干嘛这么客气,我们什么关系啊。”
“我说的是一切。”
“那不生气了?”
“我本来就没生气,是你生气的。”
“我也没真生气,只是脾气有点暴躁,你也知道的。”
吃完饭,他很自觉的洗碗收拾桌子。我也没跟他客气,反正我们又重新像一家人一样了。
现在想想,让他知道我那些龌龊的事也不是件坏事,可以让我们更加坦然而亲近,还能让他这么快从老色嬷的怀抱里走出来,坏事反倒成了大好事,我为之感到心悦怡然。
【三十二】
肖炜炜又开始一如从前踎在家里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我每天下班回来就能吃上他烧好的饭菜,而且一天一个样,没有一道菜是重复的。不知道是不是在侍奉老色嬷那段时间里他学了一些厨艺,现在他烧的菜比以前好吃很多,跟我妈有得一拼。这还不止,他还变得比以前勤快很多,家里每个角落都被他弄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焕然一新,连我的房间也让他收拾得像个女人的闺房似的井然有序、窗明几净,害我睡觉都觉得有点认生而几度失眠。
原来只有两个大男人的家也可以这样温馨有味,以前我一直无法想象。
当然,毕竟这个家阳气过重,总觉得还缺点什么,离完美的家还有些悬殊。
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左右,肖炜炜真的又去唱歌了,还是以前那几家酒吧。
他返工的第一天,是一个星期五。那天晚上,我履行诺言,叫上林晓凡给他助阵。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酒吧还是那么灯火迷离、昂扬不息、高朋满座,喧哗嘈杂的小小空间里充斥着一张张混沌难辨的躯壳,一双双媚惑发情的眼睛。
肖炜炜站在舞台上,也依然是深情款款、魅力四射、歌声绕梁,只是谁又知道他已经不是那个淡漠红尘、圣洁如仙的纯青少年。
肖炜炜在上面正唱着一首歌—《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我和林晓凡还是选择一个相对比较僻静的角落,饮酒畅谈。
我看着冰清玉洁的林晓凡说道:“你怎么一直没问为什么肖炜炜在这里消失这么长一段时间。”
她淡淡说道:“我不关心这些。”
“怎么说他也是你的好朋友吧,为什么不关心。”
“好朋友也不用凡事都要过问吧,他有他自己的生活。”
“你真的不打算跟他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