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具体阐释性格作用过程里各个细节问题。
外界内容的筛选应该有两个步骤:一、人的各个感官系统分别具备各自的筛选器官,这属于机械性并纯粹生理性对外界信息的筛选;二、通过心理环境中习惯与各个内容的相互作用达到筛选目的,由参与作用的习惯的特点与参与作用的共有遗传层内容的性质所决定——这里面包括人所无法意识到的机械性的筛选,以及人能够意识到或者说体现在思维里的筛选,但也是机械性的。应该也有参与相互作用的记忆内容的影响。结果的相互作用也是存在自我能够意识到的对信息的筛选和处理,但是依然是机械性的。本部理论中对人性格作用所具有的客观性的论述有些行为主义痕迹,但是本部理论的中心概念之一就是性格在人之思维行为中占有决定性作用的地位。可能存在由于人身体状况的复杂性而产生的纯粹生理方面的影响,比如神经传导方面。
所谓人的“主动意识”,这个说法不甚确切,对众多哺乳动物来说,“主动意识”和共有遗传层各种本能有直接关系。比如大猩猩原始的性格作用过程里,它的共有遗传层起着最主要的作用,正是各种本能和天赋驱动着它们的各种行为,而它们相对简单的性格则产生次之的作用。
人类的“我”的概念,也称做自我意识,是人类独有的功能,但他并非是一个独立的物质,而是做为人类性格的人格类个性的属性,随着人类性格的作用去产生作用和体现的。
详尽的阐述一下“习惯”。
瞬时性格状态作用进心理环境,如果心理环境中有与其对应的习惯,也就是由其参与相互作用并受到强化形成的习惯,那么就会激发该习惯与一起作用进心理环境的各个内容产生相互作用并形成结果。如果没有与其对应的习惯,那么该瞬时性格状态会直接与进入心理环境的各个内容产生相互作用并形成结果,但是该相互作用是不能顺利完成甚至不能完成的,对这一点暂放下不说,先来说一下习惯是如何作用的。
习惯:是以瞬时性格状态为构架,受到内容塑造性作用(与各个内容的相互作用,主要指其中的外界内容相对特定)并强化而形成的具有特定内容特点标记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正是以此它被赋予了一定的社会化,因此称它为习惯。
心理环境中数量庞大的习惯构成了一个人的人格,直接体现出一个人所有心理或行为的本质,以及由此体现的精神化。
每个瞬时性格状态具有一个人全部的三类基础性个性和人格类个性中的一个情绪特点个性与一个情感特点个性,三类基础性个性分别决定人的一个基础特质,人格类个性决定人针对社会性更具体的行为方式,通过一个产生情绪感受及其相关思维行为方式的个性,和一个产生情感感受及其相关思维行为方式的个性,来达到主要是处理社会化内容的目的。所谓情绪特点和情感特点是人格类个性的属性,性格所具有的性格状态对应激发作用的性质——结果所具有的情绪特点和情感特点作用向性格层以对应激发瞬时性格状态,就是依靠它们来实现的。
前边已经说了,任何一个结果都像一个具有一定完整心理的人,“可以承担部分民事责任”;瞬时性格状态是性格的作用单位;构成瞬时性格状态的各个个性各司其责又紧密合作,最终会产生一个完整的单位的人之思维行为。那么习惯可以描述为这样一种物质:它以瞬时性格状态为骨架,被强化形成过程中,在该骨架上所有产生相互作用的部分都打上了标记(被标记的也许是所有也许是部分,这些标记对应着该习惯形成时参与相互作用的外界内容、记忆内容、共有遗传层内容),当该习惯在某个性格作用过程里被激发与各个内容产生相互作用形成结果,结果就像一个被完整糊上血肉的人,具有一定的完整心理,从而可以去具体思维行为,其中习惯做为骨架起基础作用,外部血肉起到具体作用(在基础所限的范围之内具体如何)。习惯受到强化被改变只是外部血肉的变化。各个内容与习惯发生相互作用,就是将这些内容固着、契合在习惯的这些标记或尚未标记的区域,这是有着固有的特点上的对应的——瞬时性格状态中各个个性按特性各管其位并紧密联系共同作用(构成骨架),参与相互作用的各个内容按特点各归其位(糊上血肉或完整外部血肉)。这样一个结果就被产生出来,既可以直接表现为人的外部表征或留在思维过程里等待与后边产生的结果形成相互作用,同时也作用向各个心理要素以产生下一个性格作用过程。
习惯本身各部分形成了与各种相应内容的特点的指向,比如共有遗传层各个内容的特点应该在其中有着固有的位置,因为它们作用进心理环境的内容固定、作用固定。外界内容应该是全部覆盖(作用)习惯的所有部分——用到就用,用不到就不用。
被激发进入心理环境参与相互作用的还有记忆内容,这部分内容不同于外界内容,它是由结果组成的,因此具有个人人格,也就是说由于它的参与作用,人的每一行为可能都会包含自我性格的全部成分,记忆内容的本质构架就是自我性格,因此它常常是带来对自我形成的习惯的强化,继而对自我思想的强化,但是当记忆内容也称为思想具有了强大的力量,即站在自我性格之外思考自我性格或自我性格世界,那就会出现一种规则之内打破规则的发展方式,人之人格会渐渐松脱性格决定性作用的束缚,走向自由、理性、完全客观的世界,虽然说这里存在性格作用的绝对限制,但是只要正确的学习心理学,飞跃自我是肯定的。
性格对人思维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那么参与形成结果的两个人格类个性所具有的情绪特点和情感特点就是结果作用向性格层的情绪特点和情感特点吗?肯定不是。首先一定要把结果做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它是一个通过复杂相互作用形成的产物,受其中所有参与作用物的影响,正是这种影响所带来的些微变化,使得人连续不断又环环相扣的思维行为有着高度复杂性。而在一般情况下,外界环境内容所产生的这一影响最大。
现在来说下尚无形成对应的习惯在心理环境中时,便由瞬时性格状态与各个内容形成相互作用的情况,而对应的习惯一旦形成,瞬时性格状态再作用进心理环境就会激发该对应的习惯去参与相互作用。
由于瞬时性格状态本身缺乏对各种内容特点的标记,它进入心理环境与各个内容产生的几乎是一瞬间形成的相互作用,是无法顺利完成甚至只能完成一部分的——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人的早年尤其七八岁以前,也就是三岁左右心理飞跃期之后的几年。于是这个不完全的相互作用形成的结果更多的会留在思维过程,呈现上人的意识里出现了混沌的不理解,对不理解的那部分人自我是感到迷茫的,于是这时他就会自然而然的去探索、尝试、模仿、学习,这里面也许包含共有遗传层某些内容的作用。这种“不完全的相互作用”具体的情况应主要遵循个人性格特点和其它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性格作用是决定性的;智力天赋的作用程度和年龄有着明显关联;共有遗传层内容的作用和对应在习惯本身标记的位置应该固定。
心理飞跃期到青春期的近十年里人所形成的习惯将做为自我一生行为的基础,这一生的发展与改变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所以这段时期人之心理形成的第一变量“外界环境”极为重要,家庭环境一般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内容。人三岁左右之前人格类个性缓慢发展,应该会参与一些作用,形成的结果进入共有遗传层,形成的习惯会存在于心理环境,但这些习惯在人成长过心理飞跃期就很难再起作用,因为成年后的人无法再产生与那些习惯对应的情绪情感特点,不过也许在某些偶然情况下,比如催眠,经过有目的的引导并达到一定催眠深度使得性格作用过程里参与相互作用的记忆内容也不包含成年后的记忆,那么就可能会实现人思维行为回归幼儿的跟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