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琴,泣下流连,趋归郑所,遂不复至。
明旦而张行。
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佣移腕,多娇爱敛躬。
大家发现什么了吗?
其实这一大段就是就是滚床单的那些事,没什么其他的,没发现红娘的好处,那红娘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仅仅是为了能跟着崔莺莺嫁给张生吗?
如果原因这么简单,那她完全可以听小姐的,让张生提亲,为什么多此一举的撺掇崔莺莺自荐枕席呢?
人家俩人玩又不加她,酿的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啊!
可怜的红娘。
呵呵,大家又想的简单了!
看原文:旬有八日也,斜月晶莹,幽辉半床。
这说明什么?
没有关窗户!
就一张床,还没有关窗户,空间很不私密吗,是吧?
红娘抱着被子枕头来给铺好了,并且把崔莺莺叫来了,这个时候的红娘在哪里呢?
“红娘促去,崔氏娇啼宛转,红娘又捧之而去。”
红娘至始至终就在旁边观战,没有离开半步!
这个很不奇怪,甚至在古时候很合情合理。
因为在那个时候的丫鬟根本没有什么人权这一说,丫鬟就是小姐的附属品,你得到小姐,丫鬟就是赠品了。
红楼梦里的平儿就是代表,贾琏和平儿上床,王熙凤根本没招,只能借其他的错误来发泄自己吃醋的情绪。
还有,各个小说里,描写小姐出嫁时都会说,陪嫁的俩个丫头颇有几分颜色,或者是说婢女姿容婉丽什么的,为什么要提丫鬟婢女呢?
就是特别强调这个小姐的附属价值很高。
和老婆的陪嫁丫头上床,这是法律允许和道德承认的事。
《金瓶梅》里面,潘金莲的丫鬟春梅就伺候西门庆和潘金莲行房,甚至按照主人的意愿,随时准备参与其中。
红楼梦里薛宝钗的哥哥薛蟠娶的夏金桂,她就从娘家带来了一个丫鬟—宝蟾。
这个宝蟾也很自然的成了薛蟠的床上之人!
自此可以断定,红娘肯定要分一杯羹!
原文:是后又十余日,杳不复知。张生赋《会真诗》三十韵,未毕,而红娘适至。因授之,以贻崔氏。自是复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谓西厢者,几一月矣。
你想想,一个初尝美色的男人,十来天都没有再次得偿所愿,食髓知味的他会是什么心态呢?
百分之百的饥渴难耐!
作案动机有了!
赋诗三十韵未毕,红娘来了,因授之。
不可能没写完就给了吧!
所以,作案时间有了。
自是复容之。崔莺莺又接受了张生!
不可能没人劝说就容之了吧?
作案的结果有了。
因此可以确定,张生和红娘的第一次应该是在这个时候。
若还觉得不清楚,咱们继续分析。
原文:当去之夕,不复自言其情,愁叹于崔氏之侧。
张生崔莺莺俩个人在睡觉吧?
原文:崔已阴知将诀矣,恭貌怡声,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数声,哀音怨乱,不复知其是曲也。左右皆唏嘘…
左右!
左右是谁?
若张生一个人在,肯定不会说是左右吧!
张生若左,那么右便是红娘!
在两人睡觉时,红娘便在左右!
关于这些猜测,崔莺莺自己也承认,在她写给张生的信中说: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
婢仆见诱!
红娘的诱惑!
为什么要专门提出来呢?
因为崔莺莺事后便后悔了!
她自己都说:儿女之心,不能自固。
一句话把错误全部推到的红娘的诱惑上了。
可遇见的结果是什么呢?
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如或达士略情,舍小従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因风委露,犹托清尘。
多可怕的后果啊!
都是红娘造成的!
如果说红娘没有什么甜头,会把自己最亲密的情人加主人给推火坑里吗?
鲁豫说:我不信!
还有,元稹自己也说的很清楚!
原文: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佣移腕,多娇爱敛躬。
大家看,无力佣移腕,佣人参与的情景这里说的清清楚楚吧,崔莺莺累了,无力动了,需要佣人帮忙了。
很多解释这首词的让,都说这个佣字不是佣人的佣,是慵懒的慵!通假字!
这样的解释,我也只能呵呵了。
难道慵懒的慵字出现的比佣人的佣晚了好多年吗?
元稹那么个大才子会写错别字吗?
慵懒的慵字比佣人的佣字好写,笔画少,是吗?
为什么某些假专家总要强改人家古人的意思呢?
两人恩爱之时,一个娇媚多情的丫鬟在一旁帮忙,多么春光旖旎的画面啊,非得要用慵懒一词来打破人家的意境吗?
再说,都无力慵移腕了,手都动不了了,还怎么多娇爱敛躬?这个姿势不是更费力气吗?说不通嘛!
自此,已经完全可以证明,崔莺莺和红娘有拉拉的关系!
在整个事件之中,红娘是最大的推进器。
红娘撺掇着崔莺莺和张生私会,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为目的,也是为了自己做主选择一生的依靠,为此,她机关算尽、奇谋百出。
以此可以看出,红娘是一个胆大心细,聪慧异常,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孩!
也许崔莺莺的姿色和文采胜过红娘,但红娘的聪慧果断却完胜崔莺莺!
莺莺传中的女主角应该是红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