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认罪?!”审判长怒声打断我问道!
她真的怒了!
从变白的脸色,从颤抖的嘴角,从犀利的眼神,从紧握的拳头,从笔直的坐姿,从尖利的声音,从一切一切都看得出来,她真的愤怒了!
“如果公诉人的陈述有足够的说服力,我便认罪,如果公诉人自己都说不清楚我的罪行,您让我怎么认?”
我强压愤怒,做出可怜的笑容和表情,带着委屈说道!
“好,不认罪!”
“公诉人,做出量刑建议!”
审判长压抑住怒火,咬牙说道!
“本院没有量刑建议!”
男检察官的话让我心里一阵轻松!
按惯例,不做量刑建议,判决结果就会比实际量刑低一个或几个档!
比如,故意伤害致使他人重伤,法律规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公诉人会根据受害人伤势和被告人作案情节,做出三至五年,五至七年等量刑建议!
而法庭最后的宣判,会根据这个量刑建议给出相应处罚!
比如,公诉人量刑建议是三至五年,法院最低判决不能低于三年!
即便再有关系,也不能低于两年半!
若检察院没有量刑建议,那么,肯定是案件情节轻微,超出了法定量刑的最低标准,检察院无法建议,只能由法庭酌情处理!
比如,同样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伤害部位一致,受害程度鉴定一致,赔偿数额相差无几的两个人,四号一个里的家伙,本该三年的刑期,量刑建议五至七年,被判了个五年三个月!
三号一个家伙,也本该三年刑期,但公诉人没有建议量刑,最后判决两年三个月!
一样的案子,刑期差了三年!
这就是建议量刑的威力!
公诉人不建议量刑,我这个案子看来还有希望!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人应该出具量刑建议!”
审判长看着我冷冷的说道!
“这.”男检察官为难了!
小辣椒瞪大眼睛看着男检察官,好像要什么暗示!
书记员回过头看着审判长,用口型在问着什么!
两个陪审员看着审判长,眼里满是疑惑!
只有女公诉人鸳姐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一丝阴谋得逞的味道,逐渐布满了她的眼角眉梢!
愤怒!
无比的愤怒!
一股想要彻底抹平这间屋子的愤怒,再也难以压制!
她这是要硬判!
并且,要拉上检察院的一起,给我来一个硬性判决的黑办!
她们真的是脸都不要了,竟然敢当着全世界人民的面,如此践踏法律,如此的不顾形象,就要这样赤裸裸的把一个无罪的人强制性重判!
我立刻要站起来,要说出我心里再也憋不住的话.
“咳咳咳!”
突然,小辣椒几声使劲的干咳,引起了我的注意!
她皱紧眉头,示意我安静!
书记员也转回了头,用眼神示意我坐好!
我不得不再次压抑住怒火,咬紧牙关,命令自己冷静!
冷静,必须冷静!
我决不能意气用事,绝不能图一时痛快,为他们留下口实,给我戴一个咆哮法庭的帽子,再多给我加上一年刑期!
怒火被压制后的我,看着鸳和男检察官耳语者,翻着手里的材料,心里一阵苦涩,冰冷的感觉瞬间淹没了我,一股莫名的恐惧,逐渐蔓延.
审判长逼着公诉人量刑,恐怕是霸州法院破天荒第一次吧!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她们要把我置于死地!
按照新刑法规定,诈骗二十万至五十万,量刑就是三年至十年!
诈骗三十万,属于数额巨大中的中档,量刑应该在七年以上,危害极大的,甚至会十年以上!
他们这样赤裸裸的强行量刑,会不会是七至十年?
若量刑是七至十年,按照审判长对我的态度和目前不顾脸皮的做法,最后的判决应该是七年以上.
七年以上.
我不敢想了,赶紧看向决定我生死的公诉人.
男检察官指着手里的文件,对鸳姐说着什么!
鸳姐抓过笔在男检察官的文件上写了什么,用目光示意男检察官,并且坚定的点头,肯定了什么!
“审判长,陪审员.”男检察官开始发言了!
我的心揪了起来.
“被告人于2018年2月8号,主动去霸州局环安队投案,投案后的多次供述都基本一直,并且跟事后查明的事实基本吻合,出入不大!”
“以上情节,符合法定的自首情节.”
男检察官看着文件,低头沉声说着!
但,很快就被打断了!
“他不认罪,还谈什么自首!”审判长厉声喝道!
“他是不认我们起诉的罪名,他对他的违法行为一直是承认的,并且在多次询问中,都是主动供述的,这应该符合自首情节.”男检察官不由抬头看着审判长,紧皱眉头,极力压抑着语气说着!
“不认罪就不能谈自首!”
“不认罪就不能从轻!”
审判长厉声喊道!
男检察官的表情明显带上了愤怒!
这是在挑战他的职业,在侮辱他的常识,在剥夺他作为公诉人发言的权利!
一个被告人是不是自首情节,应该是办案单位调查并提出,由检察机关认定!
检察机关认定后,提交法院!
法院对自首情节的认定,只有一个渠道,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和认定!
常理上来说,办案单位是自首情节的请求者,检察机关是调查者和认定者,法院是对这个情节的利用者和对减轻处罚多与少的裁量者,而不是质疑者!
法院没有办案权,法庭对案件的裁量,证据来源只能是检察院所提供的证据!
若觉得证据不足,可以在闭庭后,以文件形势打回检察院,要求其补充侦查,而不是这样当庭驳回检察院出具的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质疑和驳回!
因为,法院应该以法为据,以人为本,尽量采取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而不是直接推翻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这项工作,应该是检察院对办案单位做的事!
因为,办案单位是疑罪从无的办案原则,一切办案方向,都是应该以嫌疑人无罪出发,从而收集证据,以证据证明嫌疑人确实有罪!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没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嫌疑人便无罪!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但肯定会有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的动机和一切外部条件的影响!
而这些外部条件中,就有很多可以从轻的,并且足以博取办案人同情的条件!
这些条件都将一并移送检察部门!
检察部门接到案子后,却是以疑罪从有,有罪从重的原则开始调查的!
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办案单位权力过大,重案轻查,或者是办案人员参杂太多人情因素,在案卷之中夹杂太多从轻条件!
而到了法院,办案原则就变成了以法为据,以人为本,在法律规定的最低范围内,尽量从轻!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检察机构权力过大,处罚过重,或者是办案人员的人为因素,导致量刑不当,对被告人施刑过法!
也就是说,自首情节应该是办案单位提出,检察机关质疑并调查,最终定性后,才移交法庭!
法庭不仅仅不应该质疑检察机关的从轻情节,甚至在证据提供结束后,还会追问几句:嫌疑人有没有自首等从轻情节!
而这个时候,检察部门还应该举证,证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自首情节,并且没有其他从轻情节!
并且,法庭还会问嫌疑人,你有没有自动投案?有没有自主交代所犯罪行,有没有悔悟,有没有对受害方的歉意.
因为这些都是从轻情节!
法庭的任务,是从冰冷的法律条文中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而不是咬牙切齿的,不管不顾的非得判你的刑!
反了!
全特么反了!
该咬死我、职能就是让每一个被告都罪无可逭,施以重刑的检察机构提出来的从轻情节,却被职能是要从字眼里抠出条文,能对我网开一面的法庭给怼了!
原因还是那个铁板钉钉的自首情节!
还是可以减去处罚百分之十五的第一大从轻情节!
这个审判长跟我有杀父夺妻之仇?
我绝不认识她!
我肯定我不认识她!
可是.
“木尧君,我最后问你一遍,你认不认罪!”
“不认罪就不能从轻!”
“你想好了再说!”
“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审判长死死的盯着我的眼睛,威胁味道极浓的说道!
“咳咳!咳咳!”小辣椒又开始干咳!
我知道她的意思!
“咳咳!咳咳!”书记员也轻轻咳嗽了两下!
“咳咳!”
“咳咳!”
“咳咳!”
顿时,我身后传来整片的干咳声!
所有人的意思都很明显:认罪!
所有人的意见都一致:认罪!
认罪?
你们让我怎么认?
这个莫须有的罪名,自从我自首开始,到现在开庭了,还没有一个人能给我解释清楚,你们让我怎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