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和老板撕破了脸,自然不去上班了,并且开始躲老板。老板现在人财两空,自然更加觉得亏,就满世界找媳妇,把事情闹的满城风雨,很是热闹。
两人最后在老板家见面了,中间不知道怎么搞的,老板拿锄草的锄头打死了媳妇。
打死之后,老板把媳妇的尸体用他的五菱面包车拉到霸州和洽南交界的荒地,弃尸一片灌木丛内。过了好几天才被一个放羊的发现报了警。
老憨说尸检的时候他在场,因为当时是冬天,而那年的冬天又分外的冷,尸体被冻成了冰坨子,法医根本没法解剖,所以让他去给买了好几个小太阳电暖,拿来给尸体加热。
尸检结果很快出来了,头部受钝器击打,至颅骨破裂,脑组织受损;身上有数处挫裂伤;生前有过性行为;没有反抗迹象;没有虐待痕迹。
自此可以推断,媳妇和老板一开始还是谈的不错的,最起码是自觉自愿的跟老板摆弄过一番的,可为什么后来被打死就成谜了。
因为我不认识老板,老憨也没跟老板接触过,外面流传的版本极多,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怕误导了各位客官。
就如此,老板杀害了情人媳妇,还将她抛尸荒野,按说是妥妥的死刑吧?最起码也应该是个死缓吧?弄的好应该也跟杀婿案一样的无期吧?可最后老板在看守所坐了两年半,回家了!我真是佩服之极啊!
照这么看,王九安两人杀一人,其中还有潘金莲帮助,两年半都是多的了。所以王九安在听了这个案子后信心大增,准备花二百万操作,操作到三年内回家。
说道这里,我又想起一件杀人案,前面几个都是杀了一个人的,当然,除了传奇人物元帅大侠,元帅的风采只能模仿,没有人可以超越!哪怕老九也只是杀了两个(这个事情后面交代),可我将要说的这位爷却杀过四个人,并且现在还在外逍遥,每天小酒一喝,小姑娘一领,很是羡煞旁人呀。
这位爷是我们霸州公丨安丨系统出身,原来在一个大的派出所任所长,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亲儿子。
这个应该不算杀,只是儿子不听话,他一巴掌就把孩子打的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了,所以这个只算失手致人死亡。
第二位死者就不一样了。
这位爷身为 派出所所长,自然要审一些毛贼,贼嘛,都是一样的,不仅有贼骨头,嘴还都是既硬又滑,所以每次审案都很费劲。
当时派出所还是允许用刑的,虽然没明文规定,但跟公开的秘密一样,没派出所不打人,没有派出所民警不打人。
从他打死儿子的事情就可以看出来此人脾气有多暴躁,所以,很多经过他审理的贼都是吃足了苦头的。
那年冬天,他们派出所抓住一个在国营煤矿偷铁的毛贼,所长大人亲自审问。这个毛贼仗着自己是本地的,很是嘴硬,所长火了,让把那小子脱光了铐外面电线杆子上。
当时气温零下十几度,光着身子抱着电线杆,大家想想会有多痛苦。但这个贼也确实有骨头,不仅仅没讨饶,嘴里还不干不净的。
这还得了?着真是王八爬上了供桌,跟佛爷比高低了?来人,接冷水,给这小子来个透心凉!
几桶水下去,毛贼不再嘴硬了,可还是不肯招供。所长乏了累了,回家睡觉去了,走时也没命令放了毛贼,这家伙就那么冻了一夜。
不知道是毛贼的命大还是当晚有好心人帮忙,反正毛贼没有冻死。
这可是很奇怪的事,我们北方的冬天有多冷南方同学可能不了解,反正一个赤身裸体的人,还被浇了冷水,在外过了一夜,他死亡的机率是百分之百,绝无生还的可能。
所长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所里,因为他想起来这么档子事,怕毛贼被冻死。
来了一看这小子还活着,心里顿时轻松起来,过去问毛贼,你小子招不招?
毛贼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现在想来,恐怕不是毛贼不想招,是冻得根本说不出话来了;也不是用白眼看他,应该是快要不行了条件反射的翻白眼吧。
还特么敢瞪老子?还特么敢对老子来白眼,去你麻蛋!所长大人几巴掌就甩了过去。
大家别忘了,这位所长大人可是一巴掌打死了自己的亲儿子啊!这几巴掌有多重大家可以发挥想象了。
毛贼一动不动了,所长大人又打死一个。
这个也可以说是失手,不算故意杀人,不过好歹也是一条人命啊,况且又不是他什么亲戚,所以,所长大人受了处分,调离原单位了。
当时城市市容管理工作难度极大,需要所长大人这种敢打敢杀的高素质人才,所以,他便调到城管大队做了队长。
他果然不负领导重望,以霹雳手段惩治不法商贩,很快城管的名头盖过了公丨安丨,在第二年打死一个卖菜的老头,把这场运动推向了高丨潮丨!
这也可以算是为工作,但又是一条人命啊,所以,再次调离原单位,调到公丨安丨局刑警大队做了副队长!呵呵。
可能领导们高瞻远瞩,觉得刑警队是对付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的坏人的队伍,需要这样有杀气、敢出手的人才,也或者是觉得刑警队就是杀人机器,杀几个人很正常,反正他在刑警队很快就混的风生水起,金钱女人大大的!
说道这里我想起了这位爷的一件轶事:他是刑警队的,可总抢人家治安科的生意,没事老爱查个赌博和**嫖娼。
一次,他带队端了一个小姐的窝点,抓了几个小姐回来,这种事,在当时就是罚款了事,根本不算什么事,绝大部分小姐呆一晚上就被接走了。但万事都有例外,其中一个小姐刚刚下海,还没赚到钱,也没什么老相好,自然没人来赎她。
当时我们霸州小地方,根本没有**被劳教和拘留这一说,所以,副队长犯了愁:让放人吧,没拿到钱,就这么处理会坏了规矩;不放吧,就这么关着算怎么回事?还得管饭。不得已,副队长大人亲自出面接触这个女孩了。
副队长一见这个女孩就被迷住了,这个女孩长像清秀可人,是标准江南水乡妹妹的那种漂亮,文文静静的,一汪秋水凝双眸,半点朱红含丹唇,一下子就让副队长看上了。
经过审问,知道女孩才来霸州,还没接到生意,完全是个干净的雏鸡啊!副所长动了心了。
据说在当时,他们公丨安丨内部有个潜规则,抓回来的失足妇女就是福利,他们可以随便上。按说副队长要上这个女孩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不用打招呼什么的,女孩肯定不敢推辞,还得使出浑身解数、十八般武艺,怎么也得吹拉弹唱的让这位领导满意了吧。可副队长这次没有这样,而是准备以情换情,他要得到女孩的心!
副队长问完便走了,打算自己出钱赎女孩出来,为的就是能感动女孩。可等他拿了钱回来时,在地下审讯室看到了让他怒发冲冠的一幕—正队长正在女孩身上汗流浃背!
在此,我再解释一遍,那个脚镣图片是网上找的,找的时候上面有QQ号的水印,我大意了一下给放上去了,而大家也知道,天涯是没撤回功能的,所以就保留到了现在。
那个号码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请大家别被误导了。
我再次严正声明:脚镣图片是网上找的!
若有人想买脚镣,请联系别人!
或者觉得我在抢他的生意,大可放心,我不做那种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