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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2月7日,雪花又飘了一天,我为过年四处采购礼物,冒着雪在城市或者近郊大卖场买水果和保健品之类的东西。雪天开车很考验视力,我打球时拉伤了背,脊柱炎蔓延到了手臂,右手整天酸疼不已,抬不起来。开车时整个后背和手臂的疼都折磨得我如坐针毡,而为了看清路况我不得不将脖子伸长,于是疼痛加倍扩张,我只能在内心恶毒的诅咒和骂着娘,诅咒这些要我每年每逢节日一定要来这一套礼节的亲戚们,我是忍受着多么难熬的痛苦在成全你们要的客套,成全我在你们心目中的美好。其实我知道,这叫岁月不饶人。我总是莫名的为年纪而担忧,正如我从前担忧自己的年轻一样,现在开始为自己的不年轻而担忧了。十五六岁时我一度担心自己可能就此停留在这个年纪再也无法长大,无法变成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无法拥有自己的生活。可是现在我又担忧自己的生活为何会如此繁琐,压力大得仿佛要吞噬自己一样。我习惯于这种担忧,一如我习惯于这种有Y在的日子,他也成了我所担忧的项目里的一部分,一大部分。是的,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四年整。我们这对前景并不明朗的男女,在四年前同样怀着对未来不明朗的心境相遇相识相恋,我时常掰着手指计算时间,Y并不知道我的这一个爱好。有一次我在微博上看见一句话:忍得了多深的寂寞便担得起多重的宠爱。我掰着手指计算的并不是我和Y在一起的时光,而是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光。Y所不知的我的另一面,我从未打算让他知道我有多么难以离开他,我日夜修炼每时每刻在练习一种本事:坚强。与Y这样的男人相处,我除了坚强别无选择。我忙的天昏地暗,废寝忘食,停下来的间隙我的眼前都是Y的身影。人生是一场修行,Y就是我的禅。Y后来说他无意对我隐瞒他真实的情况,那本就不值一提,可是又怕你觉得我胸无大志,Y说,所以想让你来看看我在干什么,其实我们公司挺大的,不是,集团挺大的,很快可以上市,上市后我就退休了。2009年,是的,那会儿我还使着一台被我摧残得体无完肤的二手笔记本在讨生活,Y说他将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我以为自己中暑了,在Y的娘们儿腔前有点汗颜,Y不以为然,坚信自己将来有一天会破产,然后我会养他一辈子。我并不具备一个标准娘们儿的甜嗲贱,我的意思是,某些女性身上的特质我无法展现出来,贱的定义就更见仁见智了。尤其是在和Y约会了半年多后他突然亮明身份,我瞎猫逮着死耗子,心想原来这位见天儿爱拉着你去开房的婚姻不如意的出轨男,是个地道的有钱人。我觉得那一天之后,我 离被始乱终弃的日子不远了。果然,Y用他母亲的河南口音模仿我说话的声音还余音绕梁之时,我突然失去了他的音讯,整整三个月,电话没有接,要么是秘书,要么是司机,统一口径:他很忙,不接私人电话。第三个月上,我已经把Y的电话给删除了,其实删不删除都一样,我没法不记住他的电话,从他第一次告诉我开始,我那些纵横发达的脑神经忧国忧民之时永远无法删除Y的号码。第三个月末,Y的电话来了,我在闪烁的手机屏幕前傻了眼,慌了神,像是被抓了什么现行,忘了气愤,也谈不上委屈,反正是接了电话了,Y说:“我昨天刚从美国回来,对不起啊,一直没时间打电话给你,我离婚了,女儿归我,她去美国了,你下班了吗,我来接你,我们一起吃饭吧!”三五秒钟,他把他的近况和遭遇陈述完毕,我张了张嘴,想说你丫死哪儿去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你躲我呢吧,你丫怎么不说你躲月亮上去了?我生生把一肚子话给压下去,我听见我当时是这么说的:“你没事儿吧,我挺好的,我马上就下班了。”说完我觉得眼里一股热气升腾上来,我所愤怒的和我所应该发的火由量变到了质变,却不料被自己压制出了化学反应,变成了惊喜和感动。我庆幸Y没有被他老婆,应该是前妻给活活削死或砸死,他没有因为净身出户而颓废得忘掉一切包括我。我趴在自己的桌上流着泪,你看,转眼就已是深秋,我忍得了这些寂寞,却不知道是否担得起这些宠爱。似乎唯有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能清晰的展现,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个炎夏和那些我说的话,Y的娘们儿腔,以及那些终于熬到收获的季节的誓言们,终于在深秋迎来了回归。我常常困惑于Y的繁华和我的寂寥,我甚至后悔与他相识,我想那一天Y的电话拯救了我的坚强,我已经坚强得,都快忘记了自己活着的意义,再多一天,哪怕再多一天,我都会因此而凋零,谢幕。我突然很想感谢上帝,感谢他老人家最终没有遗忘我,在我以为我终将被Y遗忘的时候。我无法解释我为何会被Y丢在一旁三个月不闻不问却会贱得惊喜且感动,不能冠以爱情的名义,爱情也解释不了,就是这么一个人,让我忘却自尊和骄傲。也许我一直以来的骄傲和自尊都只是虚张声势,空穴来风,只等着他来一举揭穿,我丢盔弃甲,落荒而逃。而我却不甘心就此逃跑,我要Y给个说法,给个甜嗲贱的女人们都想要的说法。Y的车,大喇喇就停在路边,黑色的保时捷,耀眼得光芒四射,Y错过了我们本应该一起度过的夏末和秋初,他依然穿着那件连帽呢大衣,如果没有身旁的车,他就像一个在大学校门等恋人的男生。他换了一副塑胶框的眼镜,眼神单纯而清澈,表情淡然,一如初见。我像个花痴一样在不远处停住了脚步打量了Y五秒钟,犹豫着该怎么走上前去,该怎么开始我们的谈话,或者我的开场白该如何组织得完美无暇,我该如何优雅的走上去不让那辆光芒四射的豪车映衬得我太过狼狈和紧张。我很狼狈也很紧张,仿佛是我撂了Y三个月,我有愧于Y,他看见我了,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也许那就是爱情,令人坦然自若的并非真正的爱情,那只是喜欢,我大言不惭的为自己断言,也为对方断言,我们之间的是爱情。

他没有端坐在车里趾高气扬的等着我走过去,很多人开着车等人都不愿意下车,而是生怕车被人偷走一般或者懒得下车或者觉得坐在车里特别彰显身份。Y是唯一一个我所认识的人里面站在车外等人的人,他丝毫看不出因为拥有这么一台车而觉得身价倍增的优越感,在他身边的并非一台车,而是一辆自行车,他坦然得,令人有些恍惚。Y在笑,一脸真诚的笑。他说:“下班啦,上车吧,我们吃饭去。”上了车,Y一边慢慢开车,一边转过脸来说:“我得当面跟你道歉,你找过我吧,我当时没在国内,一回来我就打电话给你了,你别生气。”我浑身不自在,只得扭头看着窗外的街景,听见Y的话,酝酿好表情转过脸去,一脸假笑,说:“没关系,你平安就好。”Y的右手伸过来,放在我的手背上,温暖而踏实。我被自己的虚伪给震慑住了,我的坏脾气哪儿去了?我的不耐烦哪儿去了?我为什么要迁就这个人?我为什么要如此包容这个人?就因为他是个有钱人?我眨巴着眼睛,飞快的否定了这个说法,他那时如果蹬着自行车,我想我也应该幸福的坐在后座上,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满脸笑意。我愿意。我想。我写着,慢慢的回忆着,窗外爆竹声声,不绝于耳,今天是除夕,蛇年降至,辞旧迎新,免不了喧闹。今夜无人入眠,我为自己的神经衰弱找到了借口。窗外积雪未融,儿子在房间酣睡,我这个冒充单身的母亲留守在客厅笔耕不辍,父亲应酬在外。很多人,终其一生不识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寻找什么,我也是如此不知所措的过了这许多年,如今依旧迷茫。迷茫是个很惹人厌的词汇,一迷茫便迷失,一迷失便闯祸。我独自坐在这温暖的屋子里,似乎有点领悟,似乎又暗自庆幸,温暖而安全的处境令人懒惰,亦令人心生罪恶感。我想人最终极的需求便是宁静吧,安宁平静,无欲无求,随遇而安。窗外的炮竹声越发显得室内的安静,只听得见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对Y的依恋一度叫人彷如沾染了毒瘾,汹涌的想念分秒难以停顿,我无法欣赏张爱玲赠胡兰成的相片背后写的那些话:她爱他,可以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我没有张的才情,却有着更甚于她的低微。柴静在她的《看见》里面写,我们都想问上帝,为什么人要有这么多弱点?上帝若能回答,我想答案应该是我们之所以有这么多弱点,是因为上帝想让我们花一生的时间去发现和改变自己。人如果可以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里,已经极其可贵和难得。Y就是我的弱点,我一切软弱和卑微的根源。这些软弱和卑微我花费了很多年都没有真正的改变,尽管清楚的知道。

我曾经试着把我的这段婚外情告诉T,让T帮我分析一下,我垂着眼婉转的说:“我有个同事,她出轨了……”我话音未落,T直接打断了我,说:“别有个同事有个同学的了,这人就是你自己吧?”我并不惊愕,只是难为情。T阅人无数,眼光老辣,他继续说:“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同事会把这么隐私的事情跟你倾诉,还装!”T揭穿了我不那么尽如人意的人缘,揭穿之后,在沙发里换了个舒服的坐姿,一副开始洗耳恭听的模样,我对T爱恨交加,恨不得上前掐死他。我绝望的相信T会嗤笑我的花痴,一如我经常嗤笑他旅途中的艳遇一样,但是T没有。他认真的看着我,说:“你知道吗,爱情这东西一生只能有一次,过了就没了,剩下的只可能是感动或者同情,最多是喜欢,谈不上爱情。”我玩味着T的话,然后告诉他,我还真没有遇到过爱情,也许这次算吧。“哥们儿,别啊,别算吧,就是爱情又怎么了?爱情有罪吗,肮脏吗?不敢有人这么说吧?”T咋呼着,显得我十分猥琐。真正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剩下的只可能是感动或者同情,最多是喜欢,谈不上爱情。我往沙发角落里缩,还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Y这个村,我是留定了。T一直觉得我是理性的,那时候T无数次的暗示过我和他的无数个可能,我愣是端着装傻,觉得T这么好的蓝颜知己不能糟蹋。我在T的留言板里留言,说,要想拥有一个人一辈子就做他一辈子的朋友,永远不要做爱人。T在留言后面又留言,说,永远得不到意味着永远不会失去,一旦得到便是失去的倒计时。我对于T的心有灵犀大加赞赏,T毅然放下杂念,从此友情天长地久。爱情经常让人潸然泪下,友情经常叫人开怀大笑,友情可以搁置许久不必刻意,爱情经不起半点冷落和忽视。这便是爱情和友情的区别。

年前看冯小刚的《一九四二》,看得饥肠辘辘,对食物开始有了一种全新的感情。我不曾体会过极度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但听我母亲说过,她小时候兄弟姐妹众多,煮的菜饭里面全是青菜叶,菜叶子上粘着几粒米饭,晚上喝粥,喝完后所有孩子抢着刷锅,因为锅沿还有一点儿锅巴可以吃。我二舅偷家里的面粉做饼,做得后藏在枕头底下被我母亲发现,怕母亲向外婆告发只得分她一半。我不知道冯小刚会不会拍一部《一九六二》,我谅他也不敢。因为我母亲饥饿的童年,就处在一九六二年。一九四二是我爷爷的童年,他出生于一九三四年,属狗,老人家要是健在,今年也才八十岁。爷爷出生时家里境况不错,后来家里的大伯父吸鸦片,家产败得精光,爷爷的父亲是木匠,四处干活还是经常让自己唯一的儿子挨饿,爷爷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他是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中挨饿最少的孩子。后来大伯父没了人性,抱着我爷爷要去跟人家换鸦片钱,被自己的兄弟也就是我的木匠曾祖父一锄头砸死了。曾祖父被政府以杀人罪抓去了,家里剩下我曾祖母和三个孩子以及刚刚守了寡的爷爷的伯母。曾祖父在被关押了数月之后终于回家,折磨得没了人样,我不清楚到底是谁救了他,反正家里是彻底掏空了,穷得吃起了树皮。爷爷念念不忘的那段场景如今也时常浮现在我眼前,他说,去接回曾祖父那天下着雨,他的母亲和几个亲戚天没亮就去了,扔下六岁的他,和九岁的姐姐,两岁的妹妹站在屋檐下等了一天。三个孩子哪儿也没去,眼巴巴站在滴着水的破屋檐下等了一整天,爷爷说那天他们饿得眼都直了,但谁也不肯挪开半步,就站在屋檐下,朝着母亲离开的方向张望,终于等来了母亲和腿烂的长了蛆虫的父亲。我很小的时候经常因为浪费粮食被年迈的曾祖父责骂,老木匠时时扬起手里的拐杖作势要打我的脑袋,他是死过一回的人儿,活到八十八岁上,安详的在家里离世。所以我几乎不浪费粮食,农村的孩子,多少对粮食有种天然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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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勾引了我的老师——介于爱与贪欲之间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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