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一个西方的情人节,对中国人来说是个沾染洋气的好日子,所以街上车水马龙,人潮汹涌。我于午后一点出门,在公交车上无比悠闲的看着车窗外的人和物。车厢空旷,马路并不空旷,而使坐在车厢里的人显得愈发从容和淡定,似乎那一刻外界的喧嚣,纷扰,世俗的吵闹和拥挤都与车厢里的人可以割裂开来,车上的是世外归隐的,车外马路上的是俗世里芸芸众生。我就如同归隐或者入定的老僧一样,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耳机里不知唱的什么歌,脑袋始终转向车窗外,哪怕那时候车厢里突然从天而降一个神仙妖怪也许都无法让我将视线收回。上海的公交车师傅一向无视道路的拥堵和狭隘,他一路驰骋,势不可挡,在午后的马路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公交飞车党。很快,我们已经在东方路上一个路口接一个路口的等红灯。我依旧看着窗外,眼前突然飘过一些棉絮状的东西,这终于可以将我几乎凝固的视线牵引过去,我仰头朝天空望去,飘飘洒洒的,是下雪了。上海很少下雪,记忆里只有童年时候冬季农村的道路上偶尔有积雪,那积雪都不足以堆起个雪人,其实只能叫残雪,不成气候的雪,不是被太阳晒化后的残雪,而是上海的气候实在无力营造出一个纯粹的大雪纷飞的景象。所以,我一直很向往下雪,雪让人觉得很浪漫,我不知别人对雪的情感如何,只是一厢情愿的觉得雪花这种东西啊,尤其是从天空飘洒下来时候的雪花是最令人感慨的东西,柔弱,惨白,无力,看似自由却又不自由,不真实,虚幻而且往往还未落地已经消逝,在汽车尾气的熏陶下尸骨无存。雪竟然越下越大了,像是预示着某种令人唏嘘的结局一样,她们成群结队的,肆无忌惮的,随着立春的微风在上海灰暗的半空中起舞。我的目光追随着她们,仰望着天空寻找她们出现的源头,高楼之间,人群之中,都被曼舞的雪花围绕着。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已不是少年,却依旧要强说愁,心底里某些东西在随着雪花蔓延开去,慢慢掩盖住前一刻的百无聊赖,一些诗意,一些暖意,一些想要放纵的情感在心头开始冲撞。我想起三毛的书,想起她无拘的笑脸,想起她说的那句:我想哭便哭,想笑就笑,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我心里常默念这句话,可惜我无法深刻,却又难以简单,被现实绑架却又依附于这个现实。我向往三毛的生活,向往沙漠,向往三毛的爱情,向往有一个荷西容我恋恋不舍。但后来我都开始怀疑这一切也许是三毛自我的臆想吧,荷西存在吗?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可是有些人,注定永远无法简单的活下去,只能在无限的困惑茫然里挣扎,偶尔抬头,或许可以望见城市的雪花轻舞,将心头某些几乎老朽的东西翻新一边。
我下车时,雪还在下,这节日真浪漫啊,我想。情人节,即便不过情人节,也希望这节日是浪漫的。雪花是最浪漫的美景,我伸出手,几片雪花逶迤落下,一触及掌心的温度她便立刻消逝成一点零星水渍。我乐此不疲,边走边玩这个无聊的游戏,与其让她落到地上和灰尘一起被车轮,鞋底碾进马路,不如就此安睡于我的掌心。也许我是悲天悯人的,悲悯于这小小一点雪花要零落成泥碾作尘,也许我是自私的,怕她们被别人的掌心掳去,我宁愿用更多掌心的温度来融化她们。我暂时放下这突然间涌出来的许多念头,加快脚步走向我的目的地——星巴克。星巴克很符合乐意接受美式休闲的小资们的情调,价钱合理,装修OK,又有WIFI,装逼休息两不误,数年前如果还能在面前的桌上摆一台笔记本电脑,装逼的境界一定更上一层楼。星巴克的咖啡豆堆积在收银台旁边以示正宗和专业,服务生热情洋溢而且有笑脸,会简单英语对话,使跻身在排队买咖啡的老外身边的国人倍感洋气,尤其是在这个洋气的节日里。这一抹星巴克的绿色里面,卖的是休闲和放松,而不是一杯成本低廉的调制咖啡。我推门而入,目光一路搜索过去,一张张脸上都洋溢着在写字楼里不敢有的轻松和惬意,咖啡里有咖啡因,糖分可以产生多巴胺,使人愉悦且精神爽利。
我不是来装逼的,我是来听故事的,约的人就坐在里面一长排高脚凳上,也望着玻璃幕墙外飘洒而下的雪花发呆出神,表情和我在公交车上的时候一模一样。只是,他面前还多了一杯装逼用的拿铁,还是中杯的。那几年我那颗文艺范儿的心还未死,背着一台二手笔记本四处找素材写作,革命家史写不利索,也许因为太年轻了,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写起来始终欠缺一些底气和质感。无奈转战现实题材,爱恨情仇之类的更犹如现在的苹果手机一样滥大街,凭空撰词捏造一番,终究觉得苍白。于是我决定听听一些人的故事,一些故事,有的成了事故,有的真的变成了故事,故可理解为陈旧,所以陈旧的人和事,就叫故事。
他叫T,姓氏拼音首字母,暂作他的名字。我想听他的故事是因为他去过五次西藏,而我连做梦都没有梦见过西藏。我在他身后站了三秒,看见他的侧脸,确认无疑,走上前叫他的名字,他如梦初醒。独处的人,尤其是像我这样的人,魂魄常常能够游离出自己的身体神游大千世界,我们因此常常有许多共同话题。他匆匆起身给我去买回一杯拿铁,也是中杯的。他拿出一台IPAD,里面有一段视频,是他在西藏的时候冒死偷拍的天葬现场,如果在拍的时候不幸被藏民抓个现行,他很有可能被就地乱棍打死,而且受民族保护条例的约束,还可能白死,死有余辜。他笑笑,淡定的点开视频,问我有心理准备吗?我说怕死不当***。T哈哈大笑,我们将屏幕藏在两个人中间,尽量用各自不怎么宽厚的身躯挡住别人的视线。镜头晃动得非常厉害,他是边走边拍的,世界屋脊灿烂的阳光下,满地血迹,衣物和骨骼以及人体组织,还有亮晃晃的刀斧。如果再配上点阴森的背景音乐和制作精良的后期还有灯光等等等等,这绝对是限制级的恐怖片。我问他,你当时不怕吗?他说不怕,身边没人,就不会告发他,一个人拍,越拍越多。镜头里阳光很刺眼,他的影子在地上逶迤向前,影子覆盖的地方不时出现的残肢和血迹让人不寒而栗,稍远处半个人头静静搁在一小块石头上,人头上白发随风飘扬,四周静的怪异,连秃鹫都没有来打扰他。我看着视频,他也看,看一会儿说一会儿,我们身后有人在哈哈大笑,有人在窃窃私语,我被那半个人头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只觉得四肢无力,差点从高脚登上滑下来,硬着头皮往下看,突然出现一个特写镜头,一只健壮的手臂从肘部被齐刷刷剁下,手掌自然的摊开,被扔在一堆碎石中,诡异得骇人。看完视频后,我大概两个月没有吃肉。我将IPAD的屏幕迅速的关上,推回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去那么多次西藏?”玻璃幕墙外雪花还在飘,却是已经小了很多,看势头维持不了多久,很快就要停了。T的手指敲着IPAD的屏幕,食指和中指被香烟熏成淡黄色,星巴克禁烟,否则他一定克制不了。他盯着那些渐渐消散的雪花,说:“城市里太烦人了,就想逃走,你看啊,人一生一共这么些时间,在哪里生活都是在消耗岁月,不如多去喜欢待的地方,剩下的烦人的时间也就少了。”T已经四十岁了,女朋友谈了七年,结婚成了勇敢者的游戏,不能轻易尝试。我一直好奇T的女友为什么可以容忍一个不肯结婚的、也不再年轻的男人这么自由自在的到处旅行,顺便说一句,T出门旅行一走就是一两个月,并且很少会带上那姑娘一起去。姑娘是美院的研究生,是T的师妹,T现在有一家自己的设计公司自己当了老板,兼任注册规划师和设计师以及美工,事无巨细,身兼数职。除了赚钱的活计,他还喜欢画水彩,他称之为“随彩”,随手画的油彩,叫随彩。经常在我埋头忙碌的时候对话框跳跃出来,点开来时一幅他刚刚完成的随彩也跃然眼前,十分好看,对于我这样的毫无绘画天才的人来说,画的好不好不知道,只知道很好看,色彩漂亮,格局有序。我回一个字:好。他马上发过来一个戴着墨镜得意洋洋的小人儿以示高兴,对话就此打住,各忙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