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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一头睡到下午快一点。起来洗个澡,拿起球拍去家附近的运动中心打了会儿球。冲凉的时候,想起今天天气很好,似乎不应该呆在家里,出来后,直接把车往郊外开,那有间大的购物村。

我打开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今年的top10 bands,听到一首歌,不知道名字,一个男子唱道,I don`t wanna go,I do wanna stay……

我经常会被音乐一下把情绪带走,我听着这首歌,不经意间居然错过了下路的出口。只好往前就这么一直开着,希望不远处能找个地方掉头。

前方的指示牌出现了几条指引,当中的一个第一行,写着大大的“M1”,我的大脑顺势出现一片死一样的沉寂,车子就像遇到了黑洞,就着样,唰,被吸了进去。

我漫无目的地踩着油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不知开了多久,也不知车上嗡嗡作响的收音机在讲着什么。这时,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We are twelve billion light years from the edge

That`s a guess

No-one can ever say it`s true

But I know that I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I`m warmed by the fire of your love everyday

So don`t call me a liar

Just believe everything that I say

There are 6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More or less

And it makes me feel quite small

But you`re the one I love the most of all

We`re high on the wire

With the world in our sight

And I`ll never tire

Of the love that you give me every night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And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And you know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我非常非常想把这首歌介绍给大家。也或许,你们早就知道了,因为这首歌出来差不多快两年了。

唱歌的是一位在英国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以轻爵士而走红。

个人很新欢爵士乐,有段时间近乎痴迷。

当我第一次在BBC radio1中听到这首歌时,主持人给这首歌以毫不吝啬的赞美,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这首歌一直在排行榜上稳居头牌。

而当时,我正在实验室加班,夜很深了。在嘈杂的排风扇的轰鸣中,她第一句歌词就牢牢的抓走了我的心。或许是因为里面有我熟悉的地方,北京。

我记得我当时几近于疯狂的切断所有仪器的电源,像个傻瓜一样,专心的听着这首歌,听着每一句话。当尾音渐渐消失,我颤抖着关上收音机,慢慢弯下腰,接着干脆坐在实验室的地上,泪水,抑止不住的往外涌出。

我胸口抽搐地几乎要窒息,于是慢慢地躺倒。时间在那时好像完全从我的生命里抽离了。恍惚间,听到警铃大作,恍惚间,我听到吵杂的脚步声由远即近。原来是我的窘相被值班的保安从CCTV中扑捉到,他们误以为我发生了实验意外,被毒气熏倒。打那以后,有将近两个月,我失去了下班后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许可。尽管,他们相信我的这一举动仅仅是因为我忘我的长时间工作导致的后遗症。

我现在仍不是非常明白到底这首歌哪里这样地触动了我。我宁愿把它理解为思乡之情。

时至今日,这首已经过气的歌曲,对我的杀伤力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成长而消弱。

歌只听到2/3,我便打开左转灯,强行把车停到边道上,打开车门,我几乎是爬上路边的土坡,强烈的呕吐起来,眼泪也跟着落下。是不是昨晚没有睡好呢。

等我感觉到有些力气,我抬起头,眼前是英国郊外常见的广阔牧场。我坐在地上,背后是车辆穿梭的高速路,我看着过冬的马儿穿上厚厚的衣服,悠闲地甩着尾巴,在天空,云朵随风,飘过草场。我在那里坐到天黑。走回车。这次,我不敢听什么歌曲。我只是打开车灯,翻出一本03年的老地图。看清了前面的下道口,然后,打道回府。

傍晚时,我已驶入我的城市,我在一家肯德鸡门前停下。因为吐了,所以,打算买些东西带回家吃。

在我接过服务生递给我的外买袋的一瞬间,那个小女孩出其不意的凑近我,压低声音,又带着迫切,说“帮我一个忙?”

我愣了一下,“什么?”

“门外左边的窗子下有个穿绿外套的人,你能帮我带句话给他,就说‘艾丽思要再晚20分钟。’”她说的小声又飞快。

“左边?艾丽思?”

“是的,他会在这个方向,”小姑娘看看经理室,对我反应慢似乎很焦急,左手在胸前比了一下,“艾丽思,艾丽思会晚20分钟。”

我明白了,笑着扬扬眉毛,小声说,“男朋友?”

小姑娘得意又有些害羞的飞快怂了下肩,“是的,谢谢。”

“没问题。”我冲她挤了下眼。

走出门口,我向左望去,果真,隔壁已经打烊的服装店的橱窗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背对我,左边的肩靠在窗户上。

我提着外买,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站住,他没有回头,于是,我说“对不起。”

男孩子没有改变姿势也没接话,只是回过头,一张年轻的脸孔,带着些冷漠的好奇。

“你在等艾丽思?”

男孩子的眼神一下就有了光彩,嘴唇动了一下。我猜这小子是不是被冻僵了。

我没等等到肯定的答复就猜到一定是他。“艾丽思让我给你捎句话,她会再晚20分钟。”

男孩子身子马上站直了,“谢谢,朋友。”

“不谢。”我边走边掏出钥匙,远处我的车在夜晚中,黄灯一闪。我回过头,冲那个男孩子笑着来了句,“有一个好的夜晚。”

男孩子已经不再是一副懒洋洋的酷酷神情了,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挥了一下,“你也是。谢谢,朋友。”

这个男孩子的身影渐渐在我的反光镜中越来越远,我思绪飘回了很多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我的记忆中,清楚的记得,那时,也有一个这样的男孩子,每天傍晚会准时出现在那家快餐店,他有着一样青春白皙的面孔,修长的身躯,他常常隔着橱窗找寻工作间里那个年轻女孩子的身影,然后,脸上现出满意的甜蜜的微笑。那微笑,多少年过去,在我心里,仍然那么清晰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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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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