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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夜23点19分

刚才出去转了一圈。外面开始下起雨来。趁着商店还没关门,买了一瓶牛奶回来,当然,还有一包万宝路。不过,和往日不同的是,我犹豫了一下,只买了10根装的。我觉得我是要节制一下吸烟,的确不是个好习惯。

一天没吃东西,但却不觉的饿。我实在是很想知道到底是谁给我的信箱里留下那长达4分钟的空白。

我回头很认真地听了好多遍,企图从那些微弱的杂音中找寻出哪怕是一点的蛛丝马迹。可是,你们看到我又坐回电脑前,就猜到那只不过是徒劳无功。

我暗藏在心底莫名的躁动和强烈的好奇心,折磨了我整整11个小时。或许,明天还要持续。又或许,明天是周末,这些折磨的煎熬下,使我想:我是不是要再去……

还是叫了中餐馆的外买。感觉不吃些什么好像日子过得不是太完整。叫外买的好处就是吃完后可以把剩下的连盒子一起丢进垃圾箱,省去了洗碗。我实在是讨厌洗碗。或许是实验室里洗了太多的试管吧。

手机上又有一些新的留言进来,他们带着不同的口气,操着不同的口音,对我下午的忽然离开表示慰问和关注。我挨着听下去。有时笑起来。其实,我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

她现在,在哪里呢?如果,她看到我脸色这样苍白,又会怎样呢?

我总觉得沈芳其实并未远离,她一直就像天上的星星,躲在一个我看不到的角落注视着我。我有时会流泪,有时会喝酒,然后一根根吸烟,我觉得我好像在下意识做给她看。有时,我的胃又疼起来,有时,我失眠,有时,头疼的要炸开;我总是努力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懦弱的声音,我怕她听见。

不过,更多时候,我很清楚,这只是自己带有神经质的一厢情愿。或许,当一个人失去了一份感情,却又无法放下,都会如此。所以,我想赶快写完这些。让这些赶快过去吧。

格林昨天送的钱包我开始用了。我有点狗窝放不下剩馒头的劲儿。只是,白天拿出来捐钱时,发现其实是蓝色的。明天是英国的阵亡将士纪念日,满街的行人,胸口都挂上了鲜红的罂粟花。

(看官可以鄙视我,但我捐钱只是因为那个阿姨就站在公司大门口,每个人从面前过都投一些进去。我只是不想把自己表现的过于与众不同。我已经过了为了坚持个性而不去理会别人目光的年纪了。)

雨中巧遇“白娘子”着实让我兴奋了些日子。现在想起,令我兴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内心对于金钱和物质的强烈欲望。我觉得,沈芳的出现,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躁动,这是我开始雄心万丈我的目标后,遇到的又一个有钱人。只是,她,似乎实力远远超出我那个开奔的中药店老板。她的出现似乎让我觉得我的野心勃勃的幻想在生活中找到了现实的载体。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榜样。让我在现实里,而不是从港台的肥皂剧中,切身看到了浮云之上的那个阶级。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格外的卖力。原因是,老板知道我圣诞过后要回学校不能长期干全职,意外的允许开学后我仍然住在这里,而且,每周在我不上课的时候我要继续给他工作。当然,其余的日子,我仍要像以往一样,每天帮他开店,收店,打烊后查货算帐。他似乎对我有着很大的信任。

转眼快到圣诞节了。伦敦的各大百货从11月底就开始打出圣诞新年的销价。我盘算了好几天,打算买些什么送妈妈和男友。男友的很好搞定,他一听说有新款的阿迪球鞋,马上用一种别无所求的语气,说“就这个,就这个。”然后,仍不忘了至少嘴上甜蜜两句,“宝宝,你那么辛苦还想着我,哎,我却什么都帮不上你。”说着,还好似真要哭出来的样子。不过,却让我很开心。

妈妈的礼物,让我很头疼。我上此回去带的那些化妆品还没用完。(我想一定是舍不得用都在冰箱里攒着呢。)我说要再买些,她马上嚷着,“浪费,浪费,用不完都过期的。”

有天,趁着有半天的假,于是去逛街。路过一家英国有名的金店时,我忽然找到了灵感。我想给妈妈买块好的手表。好的手表是有价值的,甚至可以几十年当个传家宝。我妈一直戴的就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姥爷送的一块很老的牌子的梅花表,机械的。但是,款式也太旧了,走得也不是真的那样准。

我看到一款瑞士表,她有很漂亮的名字,Chopard,中文叫“肖邦”。表盘里滚动的钻石是她的标志。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很喜欢肖邦的钢琴曲。尽管,小时候学琴时,肖邦和车而尼的琴谱,曾经是我最厌烦的东西。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肖邦的价格不菲。我心里明白,我虽买的起,但以我的工资而言,我并不处在这个消费阶层。就像我虽然也买的起Paket Philippe,但是我带出去会让人认为是假的。

我总觉得人若是带错了手表,甚至比穿错衣服更值得笑话。坦白说,我不是很会打扮,但是,对于手表和香水,我有着特别的敏感。对于这个话题,我似乎没有谦虚过。

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她。我想不动声色的献给母亲一份礼物,一份贵重,但她却不慎明了的礼物。果真,等后来母亲带上手表后说,“得多少钱啊?” “哦,还行,不是很贵。” “那也得几千块吧。” “啊。”我琢磨着也不能说得太便宜,不然说不定她留着送人呢。“哎,花那么多钱,都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母亲的表情一定觉得我是被宰了,“还不如买个天梭或是浪琴呢。” 我听了,把差点喷出得鲜血咽回去,然后,站起来装得很轻松的说,“您也没跟我说要啊。”

从金店出来,我摸着挎包里鼓鼓的那个小盒子有点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快。

“哎,明?” 有人叫我。明?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倒是怪了,在这里,很少有人这么叫我,大部分时候,我的代号是一个英语中类似于中国的“翠花”这样满大街跑得单词。天晓得我当初怎么会给自己一个这样的代号。

回过头,我身体不由自主一震,你们应该知道我看到了谁。

白娘子重现江湖让我不由自主把自己往弱智青年的方向发展。我结巴了两下,“哦,嗯,小姐,您好。” 我当时觉得这样称呼是有我的道理的。我见试过她的气势出场,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庆幸还好没有直接叫“白娘子”。我觉得,小姐,这个词应该让她觉得我还是很懂规矩的一个人。尽管这个词在国内已经因为另一种含义快被封杀了。

她一愣,似乎对我这样叫她有些不解,但马上露出惯有的那种既遥远有亲切的微笑,“嗯,你也来shopping?”

“哦,买,买点东西,”我有点结巴,“过年了,要。”

她正想再说。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打断了她。说得是粤语“喂,靓仔,又见了。” 我顺声望去,是她背后一个打扮的时尚的女孩,这个女孩怎么说,有点像莫文蔚的感觉。

我看看左右,不知道是不是跟我说话。我没注意到周围有其他的男士存在的痕迹。有些诧异,但看看她一脸得意笑着往我看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沈芳回头嗔了她一眼,“有没搞错?”女孩伸伸舌头,撇了下嘴,不再张声。我觉得好像什么地方见过她,但是,挺不确定。或许,是因为我见多了莫文蔚的海报?

“她是我朋友,一起来玩的。”沈芳向我介绍,“susanna,叫她sue。”

我冲那女孩举下手,“你好,我叫“翠花”。”(我那个大土名儿就不提也罢。)她sue不sue我不在意,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我心里嘀咕。但是,我不好意思问。

沈芳见我和苏认识了,接着问,“你赶时间吗?一起玩了?”

我想想,离下午回去的时间还早。于是,挺顺水推舟的表示,好啊。心里挺激动。

或许,那天我没发展成为白痴青年是因为沈芳那天并没有上次那样让我震撼的行头。跟她们说话时,我看看四周,并未出现我幻想中应该存在的保镖或是跟班。又或许,沈芳那天穿了休闲装,我专门看了她的包,还好,普拉达的休闲款。

于是,我开始跟着她俩往前走。起初,沈芳拉着苏走在前面,我看到苏挤眉弄眼的跟沈芳说着什么,是不是看我一眼。心里有些反感。我猜应该是在讲我什么,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我来凑什么热闹。

或许是我穿的有些老土。尽管我的衣服干干净净,我的头发一尘不染。也尽管她们也是休闲的装扮。但是,一看还是能够看出很大的不同。国内衣服的款式,跟英国太不一样了。原来,我听人说有经验的人可以从衣服上看出刚到英国的人中,那些是香港的,那些是日本或是台湾的,那些是大陆的,有些不屑。但是,等我在英国几个月后,我也一眼可以从一个人的服装上判断出是不是我的同胞了。尽管是所属同一品牌的阿迪或耐克。更何况,尽管她们是休闲装,但是,从我当时有限的对服装的品牌的了解里,我也可以猜出,我穿的这一身行头,或许也买不来沈芳的那条60小姐仔裤。我有点想找个理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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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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